本報告由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情況及需要說明的事項與附表共七個部分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雲霄縣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報告
- 發布地區:雲霄縣
- 發布機構:政府辦
- 發布時間:2011年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雲霄縣政府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漳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各項要求,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加大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力度。探索創新信息公開形式,在縣政府網站增設便民查詢功能。
(二)加大政策公開力度。加大公開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公共政策、產業政策和重要事項,主動發布促進就業、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第三產業等相關政策。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一是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平台建設,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充分發揮政府網站與公眾交流溝通的“橋樑”作用。二是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向基層延伸。
(四)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學習培訓工作,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交流培訓工作,同時積極組織縣級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單位進行相關業務培訓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
各政府機關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11年全縣共新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49條,全文電子化的主動公開信息數1742條,全文電子化率99.6%。其中縣、鄉鎮政府公開469條,占26.8%;縣直部門公開1280條,占73.2%。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
在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中,機構職能類信息142條,占8.1%;政策、規範性檔案類信息369條,占21.1%;規劃計畫類信息89條,占5.1%;行政許可類信息247條,占14.1%;重大建設項目、為民辦實事類信息167條,占9.6%;民政扶貧救災社會社保就業類信息63條,占3.6%;國土資源城鄉建設環保能源類信息131條,占7.5%;科教文體衛生類信息47條,占2.7%;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類信息189條,占10.8%;其他類信息305條,占17.4%。
(三)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
1.網際網路
“中國雲霄人民政府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設七個子欄目,分別是: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鄉鎮部門信息公開及信息公開意見箱。通過“鄉鎮部門信息公開”子欄目可以查閱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通過“依申請公開”子欄目,可以向各政府機關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並查閱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的狀態。
政府機關在各自網站上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發布各類政府信息。2011年各政府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訪問量達42萬人次。
2.公共查閱點
指定縣檔案館、圖書館為全縣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中心。已重新整理了50個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為公眾提供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已開始接待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各政府機關採取當面申請、網上提交表單申請、電子郵件申請、傳真形式申請、信函形式申請及其他方式申請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暫無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各政府機關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遞送等成本費用,因暫無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故暫無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全縣並無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申請,也無發生針對各政府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和申訴。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2011年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成效,但但仍存在問題和不足,個別鄉鎮和部門的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不夠重視,公開工作開展總體還不平衡,公開內容還需拓展和深化,依法申請公開信息的還比較少,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送交檔案館、圖書館的工作還有待加強,工作人員的素質有待提高等。這些問題需要在工作中認真加以解決,以滿足民眾對政府信息日益增長的需求。
(二)改進措施
2012年要按照條例要求和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著重做好以下工作:加強組織機構建設,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有序運行;學習宣傳,多渠道、多形式地宣傳學習條例;深化公開內容,規範工作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健全檢查、考核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加強督促檢查,繼續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內容,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實。
七、需要說明的事項及附表
(一)主動公開情況說明
全縣通過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及其他形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749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說明
暫無收到個人或法人代表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