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永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會公布2011年度湖山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是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建設陽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的重要舉措,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2011年,我鄉認真貫徹落實《條例》及市縣有關檔案精神,夯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拓展公開渠道,創新公開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以外的,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通過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信息告知欄等渠道和方式,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永定縣政務網、政府信息報送系統及時發布公文,將本鄉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定位於全面公開政策法規、公示公告、工作內容、工作動態,全年共主動公開公文33件,公開工作動態、公開黨政工作內容、機構職能、公告公示、招商引資等信息23條。通過對政府信息、工作機制、制度建設以及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全力打造民眾滿意的陽光政府。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度,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1年度,我鄉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本年度通過加強制度執行力度,使得政務公開長效機制有了完善;通過進一步加強公開義務人和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了主動性,保證了工作信息的及時報送和公開,提高了對政府信息公開尺度的把握。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
1.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的認識仍不能停;
2.工作制度有待健全,各部門向領導小組送交信息工作有待於進一步加強;
3.由於工作經驗的不足,加之日常事務繁重,往往存在著諸如信息公開速度慢、時效性不高、發布的信息種類單一等問題。
(二)改進措施
1、進一步加強相關業務的培訓,提高工作技能,強化信息的收集、編寫、公布等工作的統一管理,對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確定的公開範圍,督促相關單位和部門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保證信息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全面性;
2、充實信息公開的內容,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制度化、規範化,認真搭建好這個打造“陽光政府”的公眾平台;
3、健全工作制度,建設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審查、更新、維護、考核、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高效持續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在今後的工作中,我鄉會更加努力提高工作實效,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讓我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邁向一個新的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