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是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由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4年9月18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
  • 印發機關: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4年9月18日
  • 發文字號:雲政辦發〔2024〕54號
印發信息,工作任務,

印發信息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雲政辦發〔2024〕54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關部門: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4年9月18日

工作任務

雲南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的有關要求,深入推進我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提出2024年重點工作任務。
一、繼續完善服務體系促進分級診療
(一)強化醫改工作組織領導
1.加強醫改工作統籌協調。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落實全面深化醫改責任。落實“編外院長”制度,黨政“一把手”掛鈎薄弱醫院解決困難問題。探索建立“三醫”統一高效的政策協同、信息聯通、監管聯動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二)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2.加快建設區域醫療中心。加快推進國家心血管病、呼吸、腫瘤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完成雲南阜外心血管病醫院和雲阜國際心血管病醫院的資產移交和升級項目建設階段工作,與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簽署第二輪合作共建醫院協定;推進中日友好醫院雲南醫院的運營籌備,為2025年醫院開業做好制度建設、人員儲備和基建完善等工作;進一步加強評估考核,督促北京大學腫瘤醫院雲南醫院經開院區完成年度合作共建任務,力爭年底開業運營。推進10家省級區域醫療中心項目醫院建設,建立健全組織構架,理順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制定“三新”平移項目清單,逐漸實現項目醫院與輸出醫院在臨床診療、科研教學和管理理念方面的同質化發展。
3.持續推進公立醫院績效考核“爭先進位”。“一院一方案”對7家醫院進行專項督導,確保完成績效考核“爭先進位”目標。推動二級以上公立醫院主動加強和改進醫院管理,在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等方面持續發力,提升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成績。
4.推進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建設。推進昆明市、保山市、楚雄州3個國家級和玉溪市、臨滄市2個省級試點地區深入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試點,探索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制定實施雲南省深化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若干措施。
5.提升縣鄉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持續推進縣級醫院提質達標和薄弱專科建設。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強化基層綜合健康管理。完善兒童(新生兒)急救網路體系,提高區域危重症兒童急救能力。
6.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雲南省民族醫醫院建設。
7.深入推進醫養結合。建設醫養結合示範機構,開展社區醫養結合能力提升行動。
8.加快建成以幼稚園、用人單位和社區辦托為主的普惠育幼服務體系。提升托育服務供給質量,提高托位使用效率。指導大理州實施中央財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示範項目。
(三)強化藥品供應保障和使用管理
9.完善藥品供應保障機制。健全省、市、縣三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工作會商聯動機制,完善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報告機制和分級應對管理措施。推進易短缺藥品生產儲備、停產報告、價格異常、流通庫存等信息監測預警和共享共用。研究完善兒童用藥供應保障工作機制。
10.完善醫療機構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機制。深化公立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套用。
11.完善藥品追溯體系。做好全省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及含特殊管理藥品複方製劑實名制追溯,全面實施第三類醫療器械(含體外診斷試劑)唯一標識。
12.節約藥品資源遏制藥品浪費。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為患者提供藥學門診、藥物重整、用藥教育、藥學監護、藥品拆零調劑等服務。
(四)加強醫藥衛生領域綜合監管
13.有效防控公立醫院債務風險。落實各級政府辦醫主體責任,壓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化解債務的屬地責任,制定公立醫院化解債務方案,實行“一院一策”,分類有序化解公立醫院存量債務,不得出現新的違規債務。
14.持續推進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推動集中整治工作向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轉變,實現全鏈條全要素全覆蓋治理。
15.落實“飛行檢查”、專項整治等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用好專項審計成果,部署開展醫院巡查和高額異常住院費用病例檢查專項行動。
16.加強醫保基金監管。制定醫保基金使用負面清單,組織定點醫藥機構自查自糾。開展利用醫保待遇開藥倒賣騙保專項整治,開展醫保藥品、醫用耗材追溯碼信息採集試點工作。
二、持續深化改革促進高質量發展
(一)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
17.推進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標準化建設。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人員編制和配備的有關規定。
18.開展醫療機構疾控監督員制度試點。在昆明市、保山市、文山州中的9個縣(市、區)開展醫療機構疾控監督員制度試點。
19.激發疾控機構內生動力。推動落實疾控機構在完成規定職責前提下面向社會提供有關技術服務的政策,研究制定我省疾控機構面向社會提供技術服務目錄、資金管理及使用辦法。落實“兩個允許”要求,科學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提高疾控機構人員薪酬待遇並實行動態調整。
(二)促進醫療機構高質量發展
20.出台加強高校直屬附屬醫院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職責,理順關係,壓實主體責任,加強附屬醫院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財務管理、醫療業務管理等,全面深化醫教研協同發展。
21.支持公立醫院重點領域臨床研究與套用。以爭先進位為目標、以急需緊缺臨床需求為導向,鼓勵醫療機構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實施一批科技計畫項目,引進一批關鍵技術,轉化套用一批科研成果。
22.開展滬滇協作臨床技術研究。利用上海三甲醫院對口幫扶雲南縣級醫院機制,充分發揮上海專家臨床醫療科研資源優勢,指導幫助我省醫療機構開展臨床科研工作,培養一批科研技術人才,提升醫療機構科研能力水平。
23.加強中央財政支持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範項目管理。強化省市協同和政策支持,推進玉溪市示範項目實施,開展中期評估。指導玉溪市實施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組織申報並推進實施新一批示範項目。
24.推進國家促進和規範民營醫療機構發展政策落地見效。鼓勵引導民營醫療機構參與專科聯盟等醫聯體建設,大力提升醫療服務能力。督促民營醫療機構依法執業,加強民營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安全、醫藥廣告和服務價格監管。
(三)深入推廣三明醫改經驗
25.加快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改革。制度化常態化開展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進一步理順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工作職能職責,落地套用醫保信息平台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開展同通用名、同廠牌、同劑型、同規格藥品價格治理。推進定點零售藥店醫保藥品價格監測比較。
26.持續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制定印發《雲南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彙編(2024版)》。對重大技術創新、填補診療空白的新技術立項開通綠色通道,加快推進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實施6周歲以下兒童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加收政策。
27.深化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按病種分值(DIP)付費改革。制定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2.0版分組方案並統一分組權重,根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基金承受能力動態調整DRG/DIP支付標準,年內完成調整。完善特例單議機制。
28.完善支持中醫藥發展的醫保支付政策。遴選不少於10箇中醫優勢病種,開展中醫優勢病種付費試點。中醫醫療機構可暫不實行DRG付費,實行DRG和DIP付費的地區,適當提高中醫醫療機構、中醫優勢病種的結算係數和分值。持續做好新增中藥配方顆粒納入醫保支付工作。
(四)完善醫療保障制度
29.深化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改革。改進退休人員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提高普通門診待遇水平。將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範圍擴大到本人近親屬和省內跨統籌地區使用。將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最佳化電子處方流轉,支持定點醫藥機構和定點“網際網路”醫院接入電子處方中心。
30.推進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加快研究制定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按照“先居民醫保、後職工醫保”、“調劑金模式先行、逐步實現統收統支”的步驟,穩步推進省級統籌。
31.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4〕38號)。建立對居民醫保連續參保人員和零報銷人員的大病保險待遇激勵機制。組織開展兒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專項行動,進一步集成最佳化新生兒參保經辦流程。
32.有序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設。指導昆明市健全完善長期護理保險服務標準和支付政策、結算管理辦法、監管檢查規範等制度措施。
33.規範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發展。促進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功能互補、服務互通,重點保障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按照“保本微利、可持續”原則,建立與醫療保障水平相適應的保費形成機制。督促開展城市定製型商業醫療保險的回溯分析,根據賠付實際合理進行保障內容、費率的調整,推動經營、保障可持續。
(五)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
34.加快中藥材產業發展。推進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AP)監督實施示範建設,持續拓展雲藥道地品種GAP基地,推動中藥材產地加工(趁鮮切制)擴面增項,鼓勵中藥注射劑、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中成藥企業使用GAP基地藥材,對標識GAP的中藥注射劑、中藥給予政策支持,有效延伸中藥材產業鏈。引導中藥工業龍頭企業做大做強。
35.鼓勵企業和第三方加強對省級中藥標準的研究和投入。修訂《雲南省中藥材(民族藥材)質量標準研究技術指導原則(試行)》。
36.鼓勵藥食同源開發。積極爭取更多雲南特色藥用植物納入藥食同源目錄。聚焦雲南道地藥材,拓展套用場景,開發功能性食品和產品。
37.落實關於全鏈條支持創新藥發展的相關政策。提前介入、靠前服務,加大對創新藥、罕見病治療藥品、臨床急需藥品以及創新醫療器械、疫情防控藥械在研發階段的服務指導。引導企業以臨床需求為導向,積極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
38.鼓勵醫療機構製劑研發。支持醫療機構開展名老中醫藥專家經驗方收集研究,制定中藥(民族藥)經典名方醫療機構製劑註冊免報部分研究資料、緩報臨床研究資料等政策。
39.支持醫療機構製劑調劑使用。探索對醫療機構製劑調劑使用品種實行目錄管理,經省藥監局組織專家評估,遴選進入《雲南省醫療機構製劑調劑使用目錄》的,可以在全省範圍內調劑使用,推動醫保政策給予支持。
40.鼓勵對已上市藥品進行二次開發。聚焦血塞通、燈盞花等大品種進行二次開發,挖掘新功能、新效用。推進與澳門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合作,拓寬雲藥研發路徑。
41.深化以醫促藥。開展“西學中”培訓,提高中藥處方比例,推動中醫藥合理套用。培育打造一批中醫重點學科、特色專科和省、州(市)學科聯盟,加強中藥在臨床上的套用。
三、著力推動解決民眾“急難愁盼”問題
(一)提升民眾看病就醫體驗
42.開展三甲醫院服務提升改革試點,推廣門診“一站式”服務改革試點經驗。切實推動解決民眾反映強烈的掛專家號難、住院等候時間長等看病就醫“煩心事”。
43.制定出台加強護士隊伍建設最佳化護理服務的政策檔案。推進“網際網路+護理服務”,開展延續性護理,探索建設“無陪護”病房。
44.持續減輕民眾門診費用負擔。聚焦罕見病和兒童疾病,將治療周期長、費用負擔重的疾病病種納入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加快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機制改革試點經驗複製推廣。
45.深化醫保服務便捷化改革。實現全省村衛生室醫保直接結算和服務“村村通”。推進醫保經辦服務向單位、高校、醫院、金融機構延伸,下沉至鄉鎮(街道)、村(社區)。擴大醫保移動支付定點醫藥機構覆蓋範圍,推動構建醫保藥品“網訂店取”或“網訂店送”服務模式。
(二)推進數位化賦能
46.實施衛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堅行動計畫。啟動衛生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建設,以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通共享、電子健康檔案規範查詢等典型套用場景為重點,通過業務通、數據通、網路通,提升衛生健康服務均等化、普惠化和便捷化水平。持續提升網路及數據安全保障水平。
47.推動醫藥領域“高效辦成一件事”落地見效。進一步最佳化流程提升效能,推進醫療醫保服務事項“掌上辦”、“網上辦”、“全省通辦”。
四、強化醫療衛生人才支撐
48.加大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力度。實施醫學高層次人才計畫,推薦申報“國家傑出醫師”、“國家優秀青年醫師”。
49.實施“銀齡醫師”行動計畫。創新“旅遊+”、“候鳥+”、“康養+”、“退休返鄉”等引才模式,依託地理、旅遊等資源優勢,吸引省內外退休醫療衛生人才邊執業、邊康養。
50.落實醫療資源向縣級醫院和城鄉基層下沉。用好幫扶資源,實施“組團式”幫扶,推動“省管縣用”對口幫扶提質擴面,促進人才、技術、服務下沉共享。
51.繼續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落實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註冊為鄉村醫生,開展專項招聘並落實編制保障。
52.實施鄉村衛生人員執業(助理)醫師轉化計畫。提高鄉村衛生人員執業(助理)醫師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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