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是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的方案。由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6年12月2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發布機關: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16年12月27日
  • 發文字號:雲政辦函〔2016〕248號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雲政辦函〔2016〕248號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2月27日

方案全文

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立德樹人,以有利於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有利於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為基本出發點,立足我省發展新定位,通過深化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考試招生制度,為促進我省跨越式發展提供強大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則
  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發展作為改革著力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穩妥推進,實施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健全體制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程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有力。
  (三)改革目標
  按照國家的統一部署,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19年全面推進,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
  1.進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搶抓國家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有利時機,通過爭取國家部委直屬高校優質來源計畫,落實省院省校合作協定,吸引省外優質高校增加在我省的招生計畫,挖掘本省教育資源潛力等多種途徑,逐步提高全省高考錄取率和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保證教育水平相對落後地區的考生享受到更多高等教育資源。
  2.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繼續實施國家和地方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重點高校和省屬本科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和省屬本科高校的長效機制。
  3.加大邊疆少數民族人才選拔力度。主動服務我省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加大對邊疆地區和民族地區考生招生照顧力度,積極支持並採取少數民族預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顧措施,確保邊疆少數民族考生錄取率穩中有升,高於全省平均增長水平。
  4.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按照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等級性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組成部分。自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執行。
  2.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內容。嚴格程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並選擇部分州、市先行試點再全面推開。
  3.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與高職院校招生考試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通過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全國性加分項目按照教育部等5部委2014年出台的政策規定執行;地方性加分項目保留農業人口獨生子女和邊疆及執行邊疆政策縣的漢族考生加分項目。
  2.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申請的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試點高校合理確定考核內容,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式和公示錄取結果。
  3.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高校要科學設定招生專業及考生選科要求,認真制定招生章程,將涉及考試招生的政策原則及各環節事項,詳細寫入招生章程,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強高校招生考試委員會制度建設,學校招生計畫、招生政策和規則、重大事項等方面必須經過學校招生考試委員會集體研究通過。高校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檢查學校測試、錄取現場,對考試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採取學校網站、信箱等方式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建立考試招生問責制,自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
  4.改進錄取方式。完善平行志願投檔辦法,最佳化招生錄取批次。在文、理科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基礎上,實現所有科類平行志願投檔,並取消專科層次一專、二專的錄取批次劃分。2017年起進一步完善平行志願投檔辦法,逐步最佳化本科層次錄取批次。
  5.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考試錄取和註冊入學雙軌制的招生錄取方式。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探索建立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自學考試、遠程教育等多種形式學習成果之間的教育學分認定、累積、互認和轉換制度,逐步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
  6.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改革。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建立完善民辦學校自主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及招生簡章申報備案制度,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畫、考生資格、錄取程式、錄取結果、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新生錄取結果等信息。
  2.加強制度保障。健全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協作機制,強化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構建科學、規範、嚴密的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健全考試招生的規章制度,提高考試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有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
  (五)啟動高考綜合改革
  1.改革考試科目設定。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3門作為等級性考試科目參加考試,其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2.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高校要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研究提出對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
  3.考試對象。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統一高考改革。其他職業類學校和社會考生可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4.考試類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與等級性考試兩類。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成績是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組成部分。合格性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或美術、音樂)、綜合實踐活動14門及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實驗操作;等級性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共6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有序推進實施
  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
  (二)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
  各地、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建立在各級政府領導下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協作保障機制,切實保證該項工作平穩順利有效實施。要健全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加強招考隊伍和中學師資隊伍建設。
  (三)保障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標準化考點和考試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考試的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試管理效率。加強普通高中設備設施、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改革需要。
  (四)強化宣傳引導
  各級政府、各級宣傳和教育部門、各高校和中學要加大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宣傳力度,使社會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規定,為改革的平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環境。

內容解讀

《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下簡稱:國務院實施意見),雲南省研究制定了《雲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雲政辦函〔2016〕248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為使學校、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準確理解《實施方案》有關內容,確保《實施方案》平穩落地,各項改革措施順利推進,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我省《實施方案》總體情況
1.《實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麼?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進行了頂層設計。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必須通過深化改革促進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選拔水平,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2014年9月,國務院實施意見印發,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做出系統部署,選擇上海市、浙江省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同年12月,教育部出台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等4個配套檔案逐項落實。要求各省在國家政策框架體系內,制定本省的貫徹落實方案,明確各項改革舉措的時間表、路線圖。
2.《實施方案》的起草過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我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將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改革工作的總體部署,重點推進。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聽取匯報、作出重要指示,召集會議研究部署。省委深改辦對制訂出台我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及配套檔案進行了重點督查和指導。
我省根據國務院實施意見精神,從2014年10月至今針對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開展了大量調研工作和專題研究,通過充分聽取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各類學校、專家學者、學生和家長的意見,赴上海市、浙江省考察學習,起草了《實施方案(徵求意見稿)》,後反覆徵求多方意見,特別是得到教育部的指導和幫助,根據教育部的具體意見,修改完善後於2016年上半年獲教育部同意備案。《實施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12月28日正式向社會公布。
3.《實施方案》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立德樹人,以有利於促進學生的健康發展、有利於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為基本出發點,立足雲南發展新定位,通過深化改革,構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考試招生制度,為促進雲南跨越式發展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4.《實施方案》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我省《實施方案》立足雲南實際,著眼長遠發展,著力把握以下基本原則: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和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作為改革著力點,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穩妥推進,實施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健全體制機制,切實保障考試招生程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有力。
5.《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我省《實施方案》是對國務院實施意見各項改革舉措的貫徹落實。共分為三部分:一是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改革目標;二是主要任務和措施,包括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啟動高考綜合改革;三是加強組織領導,包括有序推進實施、機構和隊伍建設、經費投入、宣傳引導。
6.《實施方案》提出的改革目標是什麼?
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2019年全面推進高考綜合改革,2022年初步建立全省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式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7.《實施方案》的主要任務和措施是什麼?
主要任務和措施有五個方面:
一是改進招生計畫分配方式,進一步提高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增加農村學生上普通高校人數、加大邊疆少數民族人才選拔力度,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進一步促進入學機會公平。
二是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通過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等舉措,更好地引導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三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通過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改進錄取方式、拓寬終身學習通道、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改革等舉措,形成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招生考試秩序。
四是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強化制度保障,加大違規查處力度,提高考試招生工作治理水平,強化監督保障和責任追究。
五是借鑑改革試點經驗,從2019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推進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明確我省綜合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8.《實施方案》有哪些特點?
主要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覆蓋範圍更加廣泛。這次改革不再局限於某一階段或是某個單項考試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蓋了從義務教育階段到高等教育階段考試招生的全局性變革,涉及小升初、國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普通高校考試招生乃至繼續教育等一系列考試招生,幾乎關係到所有受教育人群。
二是入學機會更加公平。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辦法,努力破解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難題;推進高中學校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保障農村學生有機會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暢通學生縱向流動渠道;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確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這些改革舉措將惠及廣大考生,保障各階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三是招生錄取更加科學。通過改革考試形式、內容以及招生錄取機制,為學生提供了多種升學發展選擇通道。
二、關於中國小招生和評價制度改革
9.如何破解我省中國小招生擇校難題?
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推進九年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具體辦法,試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制對口招生。
二是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
三是實行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辦法。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和升學考試的政策措施。
四是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改革。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民辦學校自主招生辦法、招生廣告及招生簡章備案制度,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
10.如何進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自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執行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辦法,由省教育廳組織實施。合格性考試成績是高中學生畢業的重要依據,等級性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組成部分。合格性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藝術(或美術、音樂)、綜合實踐活動14門及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的實驗操作。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3門作為等級性考試科目參加考試,其成績計入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11.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評價什麼?如何規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主要是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注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內容, 整體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把實施綜合素質評價過程寓於教育教學全過程,充分發揮育人功能。我省將通過研發信息管理系統,健全公示審核制度,嚴格程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待教育部批准《雲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後,我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並選擇部分州、市先行試點再全面推開。
三、關於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
12.為什麼要實施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如何加快推進我省高職院校分類考試?
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改革作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實行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分類招考,有利於高職院校選拔培養技術技能人才,便於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我省2015年,出台了《雲南省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改革實施方案》,提出推進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評價方式,推進綜合評價錄取、高職單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等考試招生方式改革。一是中職招生實行考試錄取和註冊入學雙軌制的招生錄取方式。二是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評價;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可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三是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我省將不斷擴大分類考試招生的招生院校範圍和招生類別,增加分類考試招生計畫,逐步使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重要渠道。
13.中高職畢業生升入本專科有哪些途徑?
主要有以下途徑:
一是中職畢業生可通過參加普通高考,升入本專科。
二是中職畢業生通過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核評價,升入高職本專科。2015年起,我省高職院校招收中職生考試全面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核評價方式,總分值600分,分文化素質統一考試和職業技能考核考試兩部分,分值權重各占50%。
三是中職畢業生通過高職(專科)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升入高職專科。
四是中職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就讀高職院校。從2016年開始,實施國家級(省級)高職示範校、骨幹校單招專業免試招收職業院校技能拔尖畢業生工作試點。
五是參加省內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升入本科。同時,實施技能拔尖高職應屆畢業生,可免試就讀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小語種試行優秀學生免試入學政策,我省南亞東南亞語種的高職高專優秀應屆畢業生,可免試就讀對應的南亞東南亞語種本科專業。
四、關於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機制改革
14.如何加大邊疆少數民族人才選拔力度?
《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主動服務我省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加大對邊疆地區和民族地區考生招生照顧力度,積極支持並實施少數民族預科班、特有民族班等照顧措施,確保邊疆少數民族考生錄取率穩中有升,高於全省平均增長水平。
15.如何保障農村和貧困地區考生有更多升入普通高校的機會?
為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縱向流動渠道,《實施方案》提出,實施好國家、地方和高校的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畫工作。由重點高校和省屬本科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最佳化專業結構,出台並完善資助、就業等相關政策,形成保障農村學生有機會上重點高校和省屬本科院校的長效機制。
16.我省取消了哪些高考加分項目?
2015年起,全國性加分項目,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出台的政策規定執行。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
五、關於高考綜合改革
17.我省啟動高考綜合改革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根據《教育部關於同意廣西等6省(區)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備案的通知》,我省與廣西等6個省(區)2019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我省改革的進度安排是,從2015年開始,先逐步分階段、分內容穩步推進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改革、普通高中階段考試評價改革和高職院校考試招生改革,再全面推行高考綜合改革。
18.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什麼時候出台?
按照《實施方案》設定的高考改革時間表和路線圖,我省將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到2022年高考時全面實施。我省高考綜合改革的具體方案將在2019年6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後向社會公布。下一步,將重點圍繞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考試時間、成績呈現方式、成績有效期以及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等具體問題,進行深入細緻地調研論證,同時充分借鑑試點省市的經驗,紮實推進我省高考綜合改革方案的制訂工作。
19.高考綜合改革後考試科目發生了什麼變化?
改革考試科目設定,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統一高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中選擇3門作為等級性考試科目參加考試,其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
六、關於改革保障機制
20.我省在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上有哪些保障措施?
建立在各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的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的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協作保障機制,切實保證該項工作平穩順利有效實施。加強招考隊伍和中學師資隊伍建設。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加強標準化考點和考試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考試的科學化、標準化、信息化水平,提高考試管理效率。深化高中課程改革,加強普通高中設備設施、師資配備等方面的條件保障,滿足教學改革需要。加大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宣傳力度,使社會及時了解相關政策規定,為改革的平穩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和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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