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批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 頒布時間:1957年06月17日
- 實施時間:1957年06月17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批准。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57.06.17 實施時間 1957.06.17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大理白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
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決議: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法律相關檔案(類別)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於2019年2月27日由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9年3月26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大理白族...
1990年8月25日省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0年9月22日省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
1986年11月19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6年12月30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結合...
4、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向省人民代表大會或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交由有關機關、組織研究處理並負責答覆。二、關於質詢1、省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的時候,一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雲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1986年8月30日雲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1988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正)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依據...
雲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了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提出的《關於提請審議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組織條例〉的議案》,會議經過審議,決定廢止《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州人大常委會),是州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州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州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是為了規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4、聽取和審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5、聽取和審議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6、聽取和審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7、審議《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草案)》;8...
陳真永(白族)、李琰任中共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副書記。主要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大理白族自治州委員會通過召開全會的方式履行以下職責:(一)制定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以及同級黨代表大會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於1954年9月2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 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法 通過時間 1954年9月21日 地...
(2016年3月13日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16年5月27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資源的保護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防治水資源污染,...
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本條例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解釋。審議結果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民族委員會於2012年3月15日舉行第50次會議,對《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濕地保護條例...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經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報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生效。審議結果的報告 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省人大民族委員會於2006年5月10日召開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鎮管理...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雲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中共大理州委工作規則》以及州人民政府工作的總體要求,制定本規則。2...
條 為保障雲南省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1995年1月13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並根據2002年11月29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雲南省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雲南省...
(2014年4月30日州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禁止賭博條例》已經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4年2月22日通過予以廢止,並經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4...
第一條 雲南省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簡稱自治州)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五節的規定結合本自治州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 自治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組成部分,是在中國共產黨領...
審議制定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需要擬定的地方性法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依照地方組織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審查批准我省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以下簡稱立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
《雲南省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是在1964年12月12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三五次會議批准。 [1] 中文名 雲南省屏邊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
1959年11月27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頒布單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59.11.27 實施時間 1959.11.27 ...
《雲南省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於1990年3月7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於1995年5月31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修正,於1995年5月31日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臨時舉行的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務委員會應當及時通知代表。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按照自治州、設區的市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雲南部隊組成代表團。各代表團分別推選代表團團長、副團長。代表團根據需要可以分設若干小組,並確定分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