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是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施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的決議
  • 頒布時間:1957年06月17日
  • 實施時間:1957年06月17日
  • 頒布單位:全國人大常委會
(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通過)
1957年6月1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四次會議決議:批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制定的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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