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

2021年12月,《雲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正式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基本公共服務實施標準(2021年版)
  • 印發時間:2021年12月
具體內容
《實施標準》將進一步有利於我省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推動發展成果全民共享、推進全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實施標準》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20個部門參照國家標準,共同研究起草,明確了現階段我省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的基礎標準。它涵蓋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七有”,以及優軍服務保障、文化服務保障“兩個保障”,共9個方面、22大類、81個服務項目。
《實施標準》明確了現階段各級政府必須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範圍和底線標準,把有限的財力用到人民民眾最關心的領域、用到人民民眾生活當中最關鍵的環節;為各行業主管部門完善本領域的相關服務標準規範、各地確定本地區的實施標準、基層服務機構實行標準化服務流程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據;明確基本公共服務的底線標準。
為增強民眾對實施標準的可讀性、責任單位的可操作性,也便於社會各界對照監督,《實施標準》明確和細化了每個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政策依據、支出責任、牽頭責任單位和服務流程。較國家服務項目,我省增加了農村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這1項,該項目在我省已實施多年,政策依據、支出責任較為明確,長期以來對提高農村婦女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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