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

《陝西省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於2020年12月由陝西省民政廳、陝西省財政廳聯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
辦法出台,辦法解讀,

辦法出台

為加快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不斷拓展社會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覆蓋面,按照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有關要求,陝西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於2020年12月聯合印發《陝西省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試行)》,明確低收入家庭的認定條件、申辦程式和工作責任。

辦法解讀

該辦法明確了具有陝西省戶籍、人均收入高於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1.5倍、財產狀況符合相應條件的家庭,可以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綜合運用信息核對、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式核查並公示無異議後,將符合條件的予以認定,有效期一年。
經認定成為城鄉低收入家庭的對象,申請相關社會救助的,各級社會救助管理部門將結合實際簡化工作程式。對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各級民政部門將完善城鄉低收入家庭信息資料庫,為相關部門實施其他各類專項救助或給予必要的幫扶提供數據支撐。
該辦法立足於便民利民,將低收入家庭的審核確認權放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縮短了辦理時限。各級民政部門將積極推廣“e救助”開展城鄉低收入家庭認定工作,方便困難民眾移動端申請並查詢各類救助事項辦理進度,確保困難民眾及時申請、及時受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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