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12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文字號:冀人社發[2011]95號
  • 發布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建設)局、公安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局、總工會: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2012年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於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11]10號)的要求,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總工會決定,從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全省組織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以下簡稱專項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檢查範圍、內容和目標任務
檢查範圍:招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施工、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檢查內容: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情況;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情況;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情況等;用人單位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嚴重違法行為。
目標任務:通過專項檢查,及時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保證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群體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有效化解勞資矛盾糾紛,切實維護好廣大農民工的工資報酬權益。
二、專項檢查具體安排
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1月25日至30日)。各地要緊密結合實際,採取在新聞媒體開辦維權專欄、送法律知識上門、發放張貼宣傳資料、設立維權告示牌等方式,普及《勞動法》、《勞動契約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提高用人單位遵守法律法規的自覺性,提升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政府依法履職、用人單位守法誠信、農民工合法維權的良好社會氛圍。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對2011年1月以來工資支付情況進行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如實填寫《2011年用人單位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登記表》(附屬檔案2)。
(二)執法檢查階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10日)。各地人社、住建、公安、國資、工商部門和工會組織,要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築、加工、餐飲等重點行業,容易發生集體討薪事件的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妥善處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安廳、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工商行政管理局、總工會將派出聯合督查組,赴各地進行督促檢查。
(三)分析總結階段(2012年1月11日至15日)。在用人單位自查和集中執法檢查的基礎上,各地人社、住建、公安、國資、工商部門和工會組織,要對本地專項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存在問題,研究制定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總結有益做法,提出前瞻性、針對性意見、建議,並及時將專項檢查書面總結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組織領導。當前,國家實施金融緊縮政策,尤其是對房地產行業的調控,造成許多開發商資金鍊斷裂,欠薪案高發頻發。各級人社、住建、公安、國資、工商部門和工會組織,要站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維護社會穩定、為黨的十八大召開創造良好環境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檔案精神,周密籌劃,精心安排,切實組織好專項檢查工作。省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王煥強任組長,成員由住建、公安、國資、工商和省總工會負責同志組成(見附屬檔案1),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監察局。各地也要成立相應機構,結合實際制定執法檢查方案,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充實一線執法檢查人員,認真組織執法檢查。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各部門要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通訊聯繫暢通,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二)落實部門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級人社、住建、公安、國資、工商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緊急通知>的通知》(冀政辦傳[2010]20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於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冀政辦傳[2011]15號)要求,主動加強協調,落實部門責任,形成齊抓共管合力。人社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工作,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住建部門參加對建築行業的執法檢查,並配合人社部門做好有關工作;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行為,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配合人社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負責依法查處取締檢查中發現的職業介紹等無照經營行為;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協助處理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工會組織開展貫徹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同時,要積極爭取發改、財政、監察、司法、人民銀行、交通、水利、銀監等部門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嚴格執法檢查,保持高壓態勢。專項檢查中,要嚴格執法程式,規範執法標準,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尤其是惡意欠薪行為,要保持高壓態勢,加大懲治力度。對存在欠薪問題的用人單位,人社部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案件,應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要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檔案要求,加大處罰力度,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還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對違反最低工資標準規定、非法延長工作時間、拒不支付加班工資的用人單位,也要依法嚴肅處理。對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積極協調當地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案件的緊急通知》精神儘快執結。
(四)深入研究探索,健全長效機制。各地要著眼於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的常態化,總結經驗,加強探索,把一些好的做法以機制的形式確立下來,不斷鞏固深化專項檢查成果。要積極建立和推廣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和建築勞務實名制“一卡通”等,逐步擴大實施範圍;要加快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格線化、網路化工作,貫徹預防為主方針,及時發現和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完善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
(五)講究工作時效,及時報送材料。此次專項檢查時間緊、任務重、要求嚴,各地要切實改進工作作風,講究工作時效,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好專項檢查任務,以實際行動履行創先爭優承諾。要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舉報投訴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農民工的舉報投訴。同時,要及時報送如下相關材料:
1、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於2011年11月28日前將本地區專項檢查工作方案、專項檢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聯繫人、聯繫電話、舉報投訴電話等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於2011年12月27日前將檢查工作階段進展情況,包括檢查用人單位戶數、涉及農民工人數、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人數、拖欠總額、補發工資人數及補發數額、農民工簽訂勞動契約人數等,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於2012年1月13日前將本市專項檢查書面總結報省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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