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09年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於印發《2009年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09年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勞社[2009]1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 2009年06月10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勞動保障局、擴權縣(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廳屬各單位:
2009年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
2009年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和省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認真落實應對金融危機、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政策措施,以加快推進民生建設為著力點,大力穩定就業局勢,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做好勞動關係調整和權益保障工作,協調推動各項勞動保障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積極促進就業
(一)完成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將擴大就業擺在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制訂實施確保全省就業局勢基本穩定的工作計畫和政策措施。逐級建立目標責任制,層層分解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加強工作調度和督查,確保完成全省城鎮新增就業人員48萬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22萬人,就業困難對象再就業8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的目標。採取有效措施穩定就業和減少崗位流失,切實做好農民工流動就業工作,努力完成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目標任務。
(二)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深入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全方位促進就業增長。把促進經濟發展和擴大內需與千方百計擴大就業相結合,發揮好政府投資和重大項目帶動就業的作用。堅持把幫扶困難企業與穩定就業崗位緊密結合,採取各種措施為困難企業降壓減負,保護和提高中小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服務業吸納就業的能力。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和勞動者自主創業,實現多種形式的靈活就業。繼續加強對災區的就業援助,幫助災區勞動者就業。合理安排就業專項資金,強化資金的使用效果。密切關注和分析經濟形勢變化對就業帶來的影響,加強城鎮就業與失業統計,實施動態監測。
(三)大力加強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進一步完善公共就業服務制度,建立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推進基層勞動保障服務平台建設,積極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工作。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大力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形成動態管理機制,及時幫助就業困難民眾和零就業家庭人員實現就業。組織開展“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幫助下崗失業人員等儘快實現就業。
(四)全力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場地安排、行政性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鼓勵創業的扶持政策,最佳化創業環境,強化創業服務,組織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活動,幫助勞動者自主創業並帶動更多就業。加強創業意識培養和創業觀念宣傳,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做法,營造全民創業的氛圍。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積極創業。加強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政策扶持。
(五)統籌做好各類群體就業。結合各地實際,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下崗失業困難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等各類群體就業工作。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制訂切實有力的政策措施,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對長期失業的困難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的就業援助。對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困難人員,通過落實政策,開發公益性崗位和提供服務、援助,多渠道多形式實現就業再就業。對農村勞動力特別是返鄉農民工,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和有組織的勞務輸出,充分挖掘就近轉移就業機會。統籌做好退伍軍人、婦女、殘疾人等群體的就業工作。
(六)加快建設城鄉統一規範的勞動力市場。建立規範統一的勞動力市場運行機制,構建政府監管、機構公開、協會自律、社會監督的勞動力市場監管體系,建立服務機構規範化管理信息系統,推動勞動力市場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健全完善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調查發布制度,促進勞動力合理流動與有效配置。
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七)繼續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按照“補缺”和“擴面”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範圍,確保2009年底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 897萬人,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750萬人,失業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80萬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26萬人(其中農民工70 萬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40萬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466萬人。根據經濟形勢,科學制訂社會保險費征繳計畫,認真核定繳費基數和繳費人數,進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做到應收盡收。
(八)完善社會保險政策並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積極應對金融危機的影響,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在確保待遇不降低、基金不出現缺口的情況下,認真做好睏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和階段性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費率工作,幫助困難企業減輕繳費負擔。做好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確保調整後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確保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與結算。
(九)深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積極推進省級統籌工作,年內實現省級統籌。實施中斷繳費人員養老保險關係接續辦法,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大力推動做實個人賬戶工作,爭取納入試點範圍。繼續抓好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完善和規範,進一步鞏固改革成果,抓好政策措施調整,確保基金健康運行。大力發展企業年金,研究制定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和中小企業建立企業年金相關政策。
(十)進一步完善醫療和生育保險制度。在全省實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認真落實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爭取在全省全面推開。有條件的設區市要進行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探索和試點。多渠道籌集資金,妥善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積極採取措施,促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降低醫療保險基金起付線或提高封頂線,探索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逐步將門診常見病、多發病納入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完善費用結算辦法,促進醫療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做好各項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繼續做好生育保險工作,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切實保障生育女職工的待遇。
(十一)改革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研究制定並落實失業保險在支持困難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方面的政策措施,支付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進一步落實失業保險促進就業辦法,鼓勵企業少裁員或不裁員,穩定用工崗位。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保證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失業補助工作。組織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準備活動,建立失業保險、城市低保與促進就業聯動機制,鼓勵和促進失業人員就業。進一步加強失業調控和失業預警工作,及時掌握企業關閉停產的動向和本地區可能出現的規模裁員和失業增加等情況。選擇試點城市推行失業動態重點監測報告制度。做好政策性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和淘汰落後產能涉及職工的安置工作,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
(十二)繼續推進工傷保險制度建設。完善工傷保險制度和各項配套政策,逐步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推進實施農民工參保“平安計畫”(二期),在繼續推動高風險企業參保的同時,重點抓好建築施工企業和鐵路、公路等基礎建設項目施工隊伍農民工參保工作。繼續推進預防、補償、康復三位一體建設,擴大工傷預防和工傷康複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解決好“老工傷”問題。完善工傷保險市級統籌制度,儘快實現設區市統籌。
(十三)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研究制定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方案,穩步開展試點工作。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全面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做到即征即保和應保盡保。嚴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審核關,建立健全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審核制度。加強對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的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違紀違規相關責任人的查處力度。
(十四)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研究制定社保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檢查評估辦法,建立內部控制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基金監督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監督機構,充實監督力量,建立基金監管信息系統。加強對企業年金和社會保障基金的監管,規範企業年金市場發展。繼續開展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
(十五)加強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能力建設。全面加強社會保險“規範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加快制定各項經辦工作標準。加強內控制度建設,逐步建立經辦規範化運行平台,實施流程再造,最佳化經辦模式,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及經辦流程,制定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加強經辦機構人員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人員素質和專業水平。
三、完善工資收入分配製度
(十六)合理提高職工工資水平。全面實施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的集體契約覆蓋行動,力爭符合條件的公有制企業、6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對工資專項集體契約合法性審查以及集體契約履約率的監督檢查。繼續抓好促進企業增加工資政策的落實,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加大對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和指導力度,保持職工工資水平適度增長。及時發布工資指導線,完善指導企業工資增長的剛性作用,把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時機和力度,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最低工資規定。
(十七)進一步做好企業工資分配工作。及時發布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進一步健全企業工資正常增長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確保企業依法按月足額支付工資。進一步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和工資保證金制度,逐步探索建立欠薪應急保障制度。研究國有企業薪酬管理意見,建立完善經營者收入與普通職工工資水平相聯繫制度。
四、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
(十八)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依據國家將要出台的《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條例》,研究制定適合我省實際的實施辦法,並採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實。實施特別職業培訓計畫,充分運用就業專項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加強對企業職工崗位培訓、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培訓和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以及對農村初高中畢業生的勞動預備制培訓,根據需要延長培訓期限,提高培訓補貼標準。大力開展創業培訓,完善培訓績效考核機制,加強培訓質量監管,提高技能水平,緩解就業壓力。
(十九)加快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大“燕趙金藍領培訓計畫”、“新技師培養帶動計畫”實施力度,2009年培養燕趙金藍領5000名,新技師1.25萬人。完善高技能人才隊伍的培養、評價、表彰、激勵等政策措施,建立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示範基地,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結合基本項目的開工建設,努力推進校企合作、訂單式培訓等多種培訓模式,為承擔各類建設任務的企業提供高素質的技術工人。
(二十)大力發展技工教育。會同發改委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項目。深化技工學校教學改革,啟動技工學校一體化課程試點工作,推行通用職業素質訓練課程,統一規範技工院校專業目錄設定。加強民辦學校誠信制度建設,規範辦學行為。繼續組織實施國家技能資格導航計畫,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系列活動。
五、發展和諧勞動關係
(二十一)穩步實施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制度。認真貫徹《勞動契約法》和《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抓緊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規範勞務派遣的規定,進一步健全地方勞動契約法規規章政策體系。及時分析研究法律實施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有針對性的指導和幫助企業完善規章制度,規範勞動用工行為。全面啟動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設區市和擴權縣建立健全勞動用工信息資料庫,實現對勞動契約簽訂、履行情況的巨觀動態管理。會同總工會、企業家協會制定實施集體契約制度覆蓋“彩虹計畫”。以規模以上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為主體,以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協商為補充,努力擴大集體契約制度覆蓋面,提高集體協商的實效性。
(二十二)健全勞動條件標準體系和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完善特殊工時制度,加強對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管理。研究加強勞動定額標準管理。進一步加強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加強三方對勞動關係工作的全程參與和合作,依託三方機制深入推進創建勞動關係和諧企業、工業園區、街道(社區)和鄉鎮活動。
(二十三)加強勞動爭議處理工作。認真貫徹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科學設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推動區域行業性調解組織建設。加強仲裁調解工作,爭取用3至5年的時間,在全省形成包括企業調解、基層行政調解、區域行業性調解以及勞動爭議調解在內的調解工作網路。加大爭議仲裁工作力度,統一適用法定程式,及時快捷審理案件,爭取仲裁結案率達到90%以上。加強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加強仲裁員調解員專業培訓、資格考試和聘任管理等工作,加快仲裁員隊伍專業化和職業化進程。
(二十四)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積極推進勞動監察“格線化”、“網路化”管理體制試點。加大勞動監察執法力度,強化日常巡視檢查和書面審查,重點檢查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支付工資、社會保險等情況,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整頓勞動力市場,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檢查。做好因用人單位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預防、排查工作,建立報告制度。積極推進勞動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加強勞動監察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二十五)切實牽頭做好各項農民工工作。加強對農民工工作的領導,組織返鄉農民工投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採取多種措施促進農民工就業。消除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歧視性規定和不平等做法,加強對農民工的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加大投入,協調推進各類農民工培訓計畫,突出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提高農民工職業技能水平和綜合素質。妥善處理倒閉企業、裁員企業與農民工的勞動關係,有效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依法查處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工資保證金制度和工資支付監控制度。按照有關政策處理好返鄉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及時支付各項待遇。研究制定農民工參加不同社會保險制度銜接的有關政策。協調有關部門解決農民工在子女上學、土地承包、計畫生育等方面的問題。
六、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二十六)加強重大政策問題研究。圍繞應對金融危機、統籌城鄉發展、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政策措施等重點工作、重大政策和熱點難點問題,大力開展調查研究和課題研究。加強研究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研究成果的交流套用,提高研究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發揮研究的決策支持作用。建立專家諮詢制度,制定重大政策要徵求專家學者的意見,提高決策的科學性。積極發揮各級科研院所和學會、協會、研究會學術理論和學術研究作用,形成研究合力。
(二十七)加強勞動保障法制工作。配合省人大進一步研究修改《河北省就業促進法實施辦法》的修改審查工作,做好《河北省農民工權益保障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組織起草《河北省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條例》。繼續做好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以“三法一條例”為重點,著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二十八)進一步做好規劃和統計工作。繼續做好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和年度計畫監測評估,加強“十一五”規劃重點項目的調度和管理,做好國家投資計畫項目的申報工作。參與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編制和實施,啟動“十二五”規劃預研究。健全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統計工作機制,完善統計指標體系,構建多元化的統計調查體系。大力推進統計工作信息化建設。開展統計人員培訓,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二十九)加強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並落實政務公開辦法和制度,推動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拓寬信息渠道,做好政務信息采編和報送工作。融合宣傳資源,形成宣傳合力,推進大宣傳格局建設。加大勞動保障政策法規宣傳力度,及時引導社會輿論。提高典型宣傳質量,樹立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先進典型。
(三十)加快金保工程建設步伐。積極推進國家第二批金保工程示範城市創建達標工作,完成勞動保障信息化試點縣建設。構建全省統一的數據容災備份中心,既能滿足五險公共業務整合又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新型勞動力市場信息服務系統。積極探索與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相適應的系統建設模式。積極穩妥推進社會保障卡建設,規範社會保障卡的發行與管理。進一步鞏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監測成果。繼續推進各級12333電話諮詢服務中心、勞動保障網站及社區服務平台建設。
(三十一)切實加強信訪維穩工作。以建國60周年為重點,認真落實各項信訪工作規定,做好維穩工作預案和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妥善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有效維護社會穩定。繼續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勞動保障政策落實工作。
七、加強系統自身建設
(三十二)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省委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加強對科學發展觀基本內涵和精神實質的學習,著力轉變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思想觀念;突出實踐特色,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勞動保障事業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取得實效。
(三十三)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切實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促進基礎黨建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服務,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創新內容和形式,化解矛盾,凝聚力量,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十四)加強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力度。以提高幹部政治業務素質為重點,抓好乾部教育培訓各項制度和工作的落實。舉辦勞動保障系統領導幹部培訓班、青年幹部培訓班、業務專題研討班及專題報告會等;繼續開辦面向各級政府分管領導的專題研討班。
(三十五)加強系統作風紀律建設。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作風建設,培養良好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樹立勞動保障部門的良好形象。進一步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對照系統發生的一些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開展自查自糾,切實加強行風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努力把勞動保障部門建成黨和政府放心、民眾滿意的部門。
二○○九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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