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09年全省勞動工資工作要點》的通知

《關於印發<2009年全省勞動工資工作要點>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1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2009年全省勞動工資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人社辦[2009]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12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擴權縣(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屬企業主管部門:
現將《2009年全省勞動工資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09年全省勞動工資工作要點
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省企業特別是以出口為主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出現經營困難,部分企業停產關閉,勞動關係領域出現了一些新的變化。企業用工需求減少、規模裁員和職工待崗歇業現象逐步增加,降薪及欠薪問題不斷發生,勞動關係的不穩定性增加。無論是發展和諧穩定勞動關係,還是增加職工工資收入等勞動工資工作將更加困難,任務十分繁重。
2009年總體工作思路是,以貫徹實施《勞動契約法》、建立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為重點,圍繞構建發展和諧勞動關係的目標,密切關注經濟形勢變化,大力推行勞動契約制度建設,提高勞動契約簽約率,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水平提高,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
(一)進一步推進《勞動契約法》和《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貫徹落實。針對《勞動契約法》實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調查研究,適時制定勞動契約管理辦法,完善勞動契約法相關的操作性檔案。繼續開展“春暖行動”,以建築、餐飲等行業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為重點,落實責任目標,力爭農民工勞動契約簽訂率達到92%以上。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全面建立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在設區市和擴權縣(市)全面推廣使用勞動用工備案管理系統,建立勞動用工資料庫,為實施勞動用工動態監管夯實基礎。注意發現和掌握勞動用工新動態和新情況,研究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指導企業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契約。加強指導和監督,依法規範企業裁員行為,力爭不裁員、少裁員。確實需要裁員的,必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清償拖欠工資等債務,避免引發勞動糾紛,保持職工隊伍穩定。
(二)繼續開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單位與工業園活動。發揮政府在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的主導作用,會同工會和企業家組織繼續開展創建勞動關係和諧單位與工業園活動,進一步擴大創建活動覆蓋範圍,加強對創建單位的審查和評估,增強創建活動實效性。組織開展“共同要約行動”,指導和支持企業通過集體協商,採取靈活用工、彈性工時、輪班工作、組織培訓等措施,共同應對當前經濟困難,穩定就業崗位和勞動關係,共渡難關。
(三)理順關係,推進勞動關係工作體系建設。以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為契機,理順和加強勞動關係工作體系,堅決糾正管勞動關係不管勞動契約、管勞動契約不管用工備案等體制不順、職責不清等問題,實現責任權利相統一。研究制定加強勞動關係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和保障措施。在具備條件的地區開展勞動關係工作進社區試點,依託鄉鎮、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勞動關係工作組織網路。以推進勞動用工備案制度建設為抓手,摸清用工底數,開展用工調查和薪酬調查,為實現對勞動契約簽訂、履行等情況的動態監管打好基礎,實現勞動關係工作向基層延伸。調整完善特殊工時制度的審批和管理,依法控制非國有企業不定時工時制度,防止規避法規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
(四)全面實施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的集體契約覆蓋行動。組織開展好3月份的“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和“促進企業增加職工工資、維護工資報酬權益宣傳月”活動。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通過開展簽約行動,努力實現符合條件的公有制企業和60%以上的非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覆蓋目標。加強對工資集體契約合法性審查,以及集體契約履約率的監督檢查,努力提高集體協商的實效性。指導企業通過開展集體協商,加強工資分配民主決策機制建設。
(五)實施積極靈活的增資政策,促進職工工資水平提高。按照三年時間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目標的要求,實施積極靈活的工資政策,繼續抓好已有增資政策的落實,加大對不同企業工資分配的調控和指導工作力度,保持職工工資水平合理適度增長。對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指導和支持企業按照省政府〔2008〕60號檔案的要求,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和增長幅度。對暫時困難企業,通過集體協商,採取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崗位分配係數,合理內部工資分配關係,力爭做到企業職工不減薪、不降薪。及時發布工資指導線,完善指導企業工資增長的剛性作用,督促企業認真落實最低工資規定。研究制訂國有企業薪酬管理意見,建立完善經營者收入與普通職工工資水平相聯繫制度。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欠薪報告制度,企業確須延期支付工資的,要徵得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同意,並向勞動保障部門報告。
(六)繼續做好國有企業改革中的勞動關係處理工作。研究把握新時期國企改革的新情況和新特點,做好相關政策與新法律法規的銜接,完善規範勞動關係處理的政策和辦法,指導企業依法妥善處理勞動關係。加強對改制後企業包括事改企單位勞動工資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確保改制企業和事改企單位勞動關係的平穩過渡。
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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