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程式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程式的通知
- 施行時間:2015年7月1日
關於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程式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關於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程式的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各市(區)民防局(人防辦),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程式,根據有關檔案規定,就人防...
內蒙古自治區國防動員辦公室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 內國動字〔2023〕232號 各盟市國防動員辦公室:為加強和規範自治區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確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質量,現將修訂後的《內蒙古自治區...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簡稱人防工程)。第二條 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是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人防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人防工程責任主體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和...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是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2019年發布的規定。規定全文 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本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簡稱人防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護人民生命和...
2022年1月,湖南省人防辦印發《關於加強人防工程防護設備行業監管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全省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生產質量監管、安裝質量監管,進一步強化防護設備企業從業行為監管,進一步提高防護設備行業監管能力建設,確保人防工程防護功能。內容解讀...
檔案通知 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頒發《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人防辦字[2001]第11號 各軍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人民防空辦公室:現將《人民防空工程質量...
第一條 為加強人民防空(以下簡稱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管理,規範人防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人防主管部門)及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建...
山東省人民防空辦公室關於印發《山東省人民防空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防發〔2017〕15號 各市、各大企業和省級機關人民防空辦公室:為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管理工作,促進監督檔案規範化、標準化,依據國家和省有關...
人防工程設計必須符合《人民防空戰術技術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範》、《人民防空工程設計規範》和《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範》及有關規定。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將人防工程的初步設計送至市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
第一條為提高人防工程建設質量,規範人防工程監理管理工作,保護監理、建設和施工等單位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各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市場秩序,提高防護工程建設質量和監理服務水平,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接受委託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標準及設計檔案,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對建設單位申報竣工的工程出具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第二十二條 防空地下室竣工後,與地面建築施行聯合竣工驗收。建設單位組織竣工...
杭府法審告[2013]10號杭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 你辦上報的規範性檔案《杭州市人防辦(民防局)關於印發〈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杭人防〔2013〕37號檔案)已收悉,經審查,符合法律...
第四條 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按以下程式進行:(一)建設單位應當在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向管轄該工程的備案機關申請備案;(二)人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在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5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二十三條(失信行為信息認定程式)國防動員管理部門對人民防空行業市場主體失信行為信息按以下程式認定,並協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程式一併辦理:(一)查證。通過事故調查、執法檢查、安全質量監督、民眾舉報和行業協會反映等途徑,採集和...
第十四條 市人防辦應當加強人防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建設單位應當接受市人防辦的監督和檢查。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辦理人防工程專業驗收手續。第十五條 人防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將竣工圖紙和有關資料報送市...
其中,重點領域蘇州市民防局關於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規範人防工程質量監督程式的通知,關於統一全市人防工程防護設備標識設定的通知,關於印發《蘇州市民防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的通知,並對相關重大政策進行了解讀, 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