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向企業轉化的實施意見

發予各區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推動科技成果向企業轉化,是科技創新鏈條中的重要一環。為進一步破除影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加速科技成果在本市企業實施轉移轉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努力實現經濟發展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動科技成果向企業轉化的實施意見
  • 性質: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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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背景

推動科技成果向企業轉化,是科技創新鏈條中的重要一環。為進一步破除影響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體制機制障礙,加速科技成果在本市企業實施轉移轉化,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升級,努力實現經濟發展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全文

一、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政策導向,著力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
(一)堅持以企業為主體。遵循科技成果轉化規律,進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充分發揮本市企業在技術創新決策、投入、研發與產業化的主體作用,引導企業加大投入,牽頭組織套用技術成果研發與產業化,推動科技成果向套用轉化、向企業轉化。
(二)分階段制定扶持政策。針對科技成果轉化的套用轉化研究和技術轉讓兩個重要階段,分別制定具體扶持政策,加快形成完整的政策鏈,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套用轉化研究階段,圍繞南京產業需求,通過機構和平台建設、共性技術研發等,扶持套用型科研機構把基礎研究向套用研發轉化。技術轉讓階段,以企業為主體,扶持將商業化潛力大的技術在企業進行產業化套用,將創新成果推向市場。
二、圍繞南京產業發展需求,加強產業套用技術研究
(一)制定產業技術需求目錄。積極梳理我市傳統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研究編制我市產業技術發展的需求目錄。儘快突破一批軟體、通訊網路、新型顯示、生物、高端裝備製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關鍵技術,大力推進高技術與鋼鐵、汽車、化工等傳統產業融合。
(二)扶持套用技術產業化研究。市科委、經信委和園區載體要從南京新興產業發展、人才結構調整實際出發,聯合企業共同排定一批成果轉化課題、目錄,並用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根據目錄所列技術需求,加強產業套用技術研究;鼓勵企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扶持產業共性技術研發機構建設,努力突破一批制約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和具有社會公益性的關鍵技術。
(三)搭建產業技術創新載體。一是推進區校共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中心。以產業技術需求為導向,以套用技術轉化研究為重點,積極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初創企業轉化創新成果。到2015年,建成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中心60家。二是推動高校建設大學科技園。引導大學科技園完善運行服務機制,強化創業輔導功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孵化。到2015年,建成大學科技園20家。三是引進高端研發機構。重點在麒麟科技創新園、江寧、浦口、溧水、高淳等地區國際企業研發園內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等開發園區內,加速集聚一批國內外著名企業研發中心,增強消化吸收國際先進技術成果的能力。四是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合作。共建研發中心、檢測中心、設計中心、中試基地等各類研發機構,促進人才、成果等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加速套用成果的研發與產業化,提升企業持續創新能力。
(四)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鼓勵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開放實驗設備、設施,為技術轉移提供服務。加大對科技創新平台的扶持力度,完善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創新運行服務管理模式,提高科技資源的公共技術服務能力。本市利用財政資金建設的各類大型基礎實驗設備、設施,應當向社會開放、共享。到2015年,全市建設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開放實驗室超過30家。
三、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為核心,完善技術轉移和成果產業化機制
(一)建立以智慧財產權戰略為核心的技術服務體系。各級政府包括各園區、平台要根據產業發展需求,建立政府購買科技成果機制。鼓勵高校院所在我市各科技園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創新中心、特別社區等設立技術轉移機構,對我市套用技術研究成果的專利等智慧財產權開展檢索、分析、交易和市場推廣。
(二)引導企業引進科技成果。針對我市產業技術發展路徑,通過政府補貼、科技計畫資助、招標等形式,引導企業引進以自主智慧財產權為核心的關鍵技術和套用技術,推動套用技術成果優先在初創科技型企業和中小型科技企業實施運用和產業化。
(三)探索政府扶持共性技術轉移推廣機制。進一步整合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網路,完善南京聯合產權(科技)交易所功能,建立市、區兩級智慧財產權運營中心(公司),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股權流轉交易、定向私募(股權融資)交易和專利託管、評估、許可、轉讓、交易等服務。扶持符合我市產業需求目錄的專利技術在全市範圍內實施套用及產業化。允許多家企業利用同一專利技術實施並形成產品,通過競爭促進創新成果社會效益最大化。
(四)完善技術轉讓商業化機制。建立健全專利技術價值評估、許可、交易的商業化機制,支持科技成果作為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推動科技創新資源向企業轉移集聚。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轉讓競爭和後續監督機制,力爭實現商業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
(五)推進企業專利產品的“首購首用”。允許和鼓勵以定製的方式,首購首用在南京紫金科技創業特別社區或校地共建大學科技園內設立的科技創業型企業所創製的專利高新技術新產品。建立“首購首用”風險補償機制,對首購首用單位給予適當的風險資助。
四、加大組織保障力度,合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一)市區協同推進。加大對產業化研發、技術轉移、平台建設的投入和扶持力度,重點推動開發區園中園、麒麟科創園、紫金科技創業特別社區等科技創新載體的研發成果的轉讓,建立年度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考核機制。市、區和開發園區共同扶持專利技術套用和產業化,結合實施“千企升級”工程,組織不同層面的企業與科研院所見面交流會,積極搭建科技創新研究部門與企業之間的橋樑,協同推動科技成果加速向我市企業轉移轉化。
(二)構建多元化投入機制。充分發揮政府各類計畫引導作用,圍繞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需求,重點組織實施一批市級產學研聯合攻關項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推動科技成果向我市企業轉化。市級科技與產業化專項資金優先扶持我市企業實施的科技成果套用轉化項目。
(三)加強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實施科技金融“111”工程,完善科技金融擔保體系,加強科技創業金融服務中心建設,拓展綜合性產權交易市場服務,大力推動科技銀行、科技保險、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提升科技金融服務水平,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支持技術轉移轉化活動。
(四)積極培育發展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充分發揮科技中介在企業科技需求與科技成果轉化之間紐帶作用,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務組織體系。重點發展提供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鼓勵個人、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開辦專業性、行業性的技術轉讓服務機構。
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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