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5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辦發〔2011〕49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11年05月04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5月04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5月04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環保局、各縣(市、區)環保局:為進一步規範我省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
《關於做好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各擴權縣(市)環保局:為加強環境監管,控制排污總量,規範排污行為,實現污染減排目標,我局於2007年7月印發了《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冀環辦發[2007]106號),規定...
強化排污許可日常管理、環境監測、執法監管聯動,加強信息共享、線索移交和通報反饋,構建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問題銷號的排污許可執法監管聯動機制。加強與環境影響評價工作銜接,將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及批覆中關於污染物排放種類、濃度、數量、方式及特殊監管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嚴格按證執法監管。做好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關於核發排污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各擴權縣(市)環保局:為進一步加強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管理工作,規範排污行為,控制排污總量,實現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省環保局對核發排污許可證的條件、要求、程式和省環保局發證重點企業名單...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排污許可的監督管理。第四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管理,提高排污許可線上辦理水平。排污許可證審查與決定、信息公開等應當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辦理。第五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排污許可管理工作所...
《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管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7月21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務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我省的危險廢物的環境管理,根據環保部《關於發布的公告》 (2009年 第65號)和《關於...
排污許可證申領、核發、監管流程全過程公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和環境保護部門監管執法信息及時公開,為推動企業守法、部門聯動、社會監督創造條件。(三)目標任務。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有效運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精簡合理、有機銜接,企事業單位...
《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是2014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4〕38號印發的。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制度、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強化試點組織領導和服務保障4部分14條。中文名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
《關於明確全省排污許可證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1年06月20日。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各有關縣(市、區)環保局:為進一步規範我省排污許可證監測工作,強化省重點監控企業的環境監督管理,根據省環保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環辦發[2011]49...
《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污染減排工作的意見》是2011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全國節能減排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污染減排工作的意見》(蘇政發〔2011〕119號)和全市減排工作會議精神,確保完成我市2011年度和“十二五”主要...
《關於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檔案全文 各市環境保護局:為認真貫徹落實《環境影響評價法》,進一步強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將有關意見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一、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評價等級...
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為規範排污許可行為, 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 制了《江蘇省排污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試行) 》。檔案發布 關於印發《江蘇省排污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試行) 》 的通知 (蘇環規﹝2015﹞2號)各市、 縣(市) 環保局:為進一步規範排污許可行為, 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 我廳編制了《江蘇省排污許可證...
(六)依法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單位。分類管理 2019年12月,生態環境部公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分批分步驟推進排污許可證管理。排污單位應當在“名錄”規定的時限內持證排污,禁止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2020年4月底前完成已發證行業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頓工作、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要求,經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範並符合要求的項目,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範圍。地方政府制定的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中對企事業單位有更加嚴格的排放控制要求的,應當在排污許可證中予以明確。(九)分步實現排污許可全覆蓋。排污...
《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是2016年環境保護部發布的規定。印發通知 環水體[2016]186號 關於印發《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規範排污許可證申請、審核、發放、管理等...
2024年4月,生態環境部修訂發布《排污許可管理辦法》,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徵求意見 2023年3月23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公開徵求《排污許可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函》。為貫徹落實《排污許可管理條例》《關於加強排污許可執法監管的指導意見》(環執法〔2022〕23號),推動全面實行排污許可...
《關於進一步規範火力發電企業排污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1月18日。檔案全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環保局,省發排污許可證火力發電企業:近期,我廳依法受理了部分設計總裝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火力發電企業提交的申領或變更排污許可證材料。經審查和評估,由於申報材料不...
(三)探索排污權交易。按照“排污者付費、治污者受益”的原則,採用經濟手段,初步建立市場有效驅動的污染減排工作機制。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啟動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建立全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資料庫,明確排污總量核定、排污許可證頒發等管理程式,對排污企業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
《關於做好澱粉等6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是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9月06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號)要求,不斷深化排污許可制...
為了規範排污許可證管理,根據《上海市環境保護條例》,結合本市實施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上海市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一切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排污單位”)。第三條 本規定由市環境保護局統一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整治違法排水排污行為的通告》是由廣州市人民政府於2024年3月4日發布的通知。檔案全文 為加快推進我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切實加強排水排污行為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污水、廢氣、垃圾)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是一項政府通知。發文機關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文字號 渝府辦發〔2014〕178號 渝府辦發〔2014〕178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
研究起草排污許可管理辦法,擬以部門規章形式發布實施。二是大力完善排污許可技術規範。印發《重點行業排污許可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建立13個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機制。三是印發《關於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快火電和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2月06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和環保部《關於深入推進重點企業清潔生產的通知》(環發〔2010〕54號)規定和要求,強化各級環保部門在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工作中的監管責任...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省政府《關於加強環保重點工作及貫徹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2〕21號)和第七次全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加快推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提高生態文明水平,現就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開展試點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依照省級政府規定,明確上述試點工作的具體範圍、任務及要求,及時總結試點工作進展成效、存在問題,不斷完善相關工作,並將試點工作情況報送生態環境部,試點期限不超過2年。產業園區內共用污染治理設施或廢水排放口的排污單位,要進一步最佳化排污許可管理,明確責任。六、切實加強監管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50餘項行政法規;發布了《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關於做好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近期工作的通知》等法規性檔案...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50餘項行政法規;發布了《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關於做好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近期工作的通知》等法規性檔案...
國家計委關於轉發《全國環境保護計畫工作會議綜合簡報》的通知 全國環境保護計畫工作會議綜合簡報 第二次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會議重要文 王揚祖:防治結合齊抓共管進一步做好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八五”計畫和十年規劃綱要(摘要)第二次全國徵收排污費工作會議重要檔案 王揚祖:進一步完善排污收費...
關於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 (環水體[2016]189號)關於污染源線上監測數據與現場監測數據不一致時證據適用問題的復函 (環政法函[2016]98號)關於京津冀地區及主要傳輸通道城市高架源安裝自動監控設備有關問題的通知 (環辦環監[2016]102號)關於明確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