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控〔2007〕23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環保局、各擴權縣(市)環保局:隨著我省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工業企業發展迅猛,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產生量...
《關於進一步強化全省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06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為切實加強全省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根據環保部《“十二五”全國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
《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監管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7月21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務院《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我省的...
《甘肅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是為進一步提升全省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有效防控環境與安全風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精神,...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重慶市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府辦發〔2022〕17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重慶市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
《上海市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是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精神,結合上海市實際,而制定的實施方案。印發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強化危險廢物...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是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7月2 日印發的.全文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昆明市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決議 頒布單位 昆明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6.08.30 實施時間 2006.08.30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城市生態環境質量,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促進我市創建國家...
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公安、交通運輸、建設等部門,依照本辦法規定對危險廢物的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第五條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省危險...
《關於明確危險廢物鑑別管理要求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9月25日。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近年來,隨著我省環境保護和固廢管理工作的深入,部分企業不斷提出對其產生固體廢物進行危險廢物屬性鑑定...
漢中市危險廢物管理辦法,是2011年10月30日由漢中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性法規。印發通知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漢中市危險廢物管理辦法的通知 漢政辦發〔2011〕83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漢中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衛生、公安等部門,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危險廢物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公開危險廢物的種類、名稱,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和無害化處置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新聞媒體應當配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關於舉辦全省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培訓班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4月23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境保護局: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工作,提升環保系統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省環保廳定...
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海事行政主管部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危險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監督管理,督促海上從事油污水和含油廢物等危險廢物收集經營活動的單位按本辦法規定送有資質單位規範處置危險廢物。農業行政...
第四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對危險廢物轉移污染環境防治工作以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運行實施監督管理,查處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查處危險廢物運輸違反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相關規定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險廢物...
根據全區安全穩定工作會議要求,現就加強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運行和規範管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單位認真執行。 [1] 中文名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全區建築垃圾消納場安全規範管理的通知 發布單位 重慶市江津區人民...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對違反危險廢物管理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接受投訴和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處理或者移交有權部門處理,並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宣傳引導,對在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中...
在監管方式和內容上,包括監管與日常工作結合、嚴格分級分類監管、落實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強化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備案審核、持續推進涉危險廢物單位規範化環境管理、開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綜合評估、全面開展信息化監管、試點開展遠程監管、推行...
第四條 市、縣(市)、賈汪區環境保護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環保部門”)對本轄區的危險廢物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與危險廢物處置有關的監督管理工作。第五條 危險廢物實行...
第五條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省危險廢物管理機構,以及有條件的市經有權部門批准設立的危險廢物管理機構,應當按照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職責開展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第六條 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省標準部門對國家...
發展計畫、規劃、國土、經貿、衛生、物價、交通、公安、市容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第六條 本市設立統一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場所,負責全市的危險廢物集中處置工作。第二章 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一般...
關於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和管理台賬制定技術導則》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指導和規範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畫,建立危險廢物管理台賬...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換證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第十四條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終止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對經營設施、場所採取污染防治措施...
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換證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換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並說明理由。第十四條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終止從事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應當對經營設施、場所採取污染防治...
(三)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力度 深入貫徹落實省環保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粵環〔2013〕85號),強化涉重金屬危險廢物環境監管,確保涉重金屬危險廢物得到妥善處理處置。重點規範再生熔煉、電鍍和電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