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是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
-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調整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是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3年發布的通知。
關於調整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 哈人社發〔2013〕75號 各定點醫療機構、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滿足參保人群醫療保障需求,減輕個人負擔,根據《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一)低水平起步,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二)參保城鎮居民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保障待遇與籌資水平相適應;(三)醫療保險費由家庭、政府共同承擔;(四)基金的使用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進城務工人員也可以選擇按照上年度本市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5%繳納住院醫療統籌費,本人只享受住院醫療統籌待遇標準的50%,不建立個人賬戶。第十一條 參保人員繳納醫療保險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但實際繳費年限...
《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是伊春市人民政府2010年發布的一則通知。中文名 伊春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 目的 進一步減輕參保居民看病就醫負擔 學生 所屬地教育部門統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和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堅持自願原則,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並繼續做好日常醫療工作;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試點地區制訂具體辦法,對...
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如何調整?為適應醫療費用增長和鞏固提升醫保待遇水平,確保參保人員醫保權益,《通知》要求合理提高居民醫保的籌資標準,人均籌資標準達到960元,其中,各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補助力度,2022年...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參保項目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大額互助醫療保險和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2.統一繳費辦法。全市統一參保繳費標準和繳費年限要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統一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2023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和待遇保障 在籌資標準方面,《通知》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醫藥技術進步、醫療費用增長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需求等因素,按照全國人大審查通過的《關於202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
為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促進我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做好2008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39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鎮居民基本...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軌有關問題的通知》是2012年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農民工大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軌有關問題的通知 ...
的十八大關於簡政放權和提高行政效能的精神,為進一步完善包頭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制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簡化業務流程,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務,現就完善我市城鎮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相關政策事宜通知...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制度整合,理順管理體制,提升服務效能,現就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
按照《國務院關於實施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國發〔2016〕44號)要求,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個人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當地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有序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精神,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黑龍江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中文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黑龍江省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總體規劃的通知 ...
加快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大病保險繼續實施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傾斜支付政策,完善統一規範的醫療救助制度,根據實際合理確定救助待遇標準,夯實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要規範待遇享受等待期(以下簡稱“等待期”)...
2009年政府對參保居民的補助標準,按照《關於做好2008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8〕39號)相關規定執行。省級財政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大對困難市縣的補助力度。各地要及時上報財政補助申報材料,將本級財政應當...
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規定建立個人帳戶(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以我縣最低養老金標準為基數,建立個人帳戶),享受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待遇,同時享受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和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但不享受財政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
醫保籌資標準 一、提高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一)提高財政補助標準。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550元。按中央、省和運城市財政補助政策,一般縣中央財政負擔60%,省級財政負擔...
2009年市政府印發的《重慶市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渝府發〔2009〕29號),切實解決了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下崗人員以及無用人單位退休人員等困難人群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為適應我市城鄉統籌發展不斷推進...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政策,不斷提高參保人的醫療待遇水平,擴大參保人員覆蓋面,維持基金收支平衡,確保制度健康運行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為切實抓好全縣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確保完成50%以上參保率的目標任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各級各有關部門務必從講政治、講大局和講穩定的高度出發,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根據《貴州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於做好實施新農合省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報有關工作的通知》(黔衛計辦發〔2014〕61號)和《貴州省衛生廳、財政廳、民政廳關於我省2014-2016年度新農合參合民眾個人繳費標準等問題的通知》(黔衛發〔2013...
已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的國有森工企業一次性安置未退休人員,可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退休後自願選擇參加城鎮職工(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國有森工企業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統一繳費基數和比例,統一核銷標準,統一征繳...
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0〕2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揭陽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
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國務院258號令)規定和我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省政府決定從2010年10月1日起,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和調整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