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編報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0年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意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關於編報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0年 發布單位 教育部 意義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編制工作的統一部署,教育事業“十二五”規劃編制...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下達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通知通知內容 編輯 語音 一、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穩定規模,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辦出特色”,繼續穩定普通高校招生規模,擴大對中西部地區支援,加強管理,推動高等...
《教育部關於編報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通知》是教育部於2010年7月26日下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部門的通知,通知主要部分是關於編報2010年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畫有關事項。通知包括七條內容和三個附屬檔案。檔案 教發函[2010]116號 教育部關於編報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畫 27.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可按有關計畫編制工作要求編制本校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畫(即招生來源計畫)。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和各高校須按有關計畫管理辦法編制、調整、...
1 通知內容 2 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編輯 語音 皖教發〔2010〕10號各省屬普通高校、有關成人高校: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編報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的通知》(教發函〔2010〕14號)精神,一、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要認真...
27.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可按有關計畫編制工作要求編制該校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畫(即招生來源計畫)。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和各高校須按有關計畫管理辦法編制、調整、執行招生來源計畫。28.高校應根據...
招生計畫及章程 1.高等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和省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下達的招生計畫,統一使用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畫網上管理系統”編制、上報在廣東省招生分專業的生源計畫。凡在廣東進行保送生、非通用語種(非英語)、運動訓練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職教師資、插班生、殘障生單考,以及自主選拔錄取...
四川省教育廳關於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選拔優秀專科生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通知基本信息 編輯 語音 川教〔2010〕52號各普通高等院校、有關成人高校: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編報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的通知》檔案精神,現就我省2010年選拔優秀專科生進入本...
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以下簡稱《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專業設定管理辦法(試行)》,我部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2010年擬招生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職高專專業點進行了匯總、整理,完成了年度專業設定整理工作。中文名 教育部關於公布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職高...
28.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可按有關計畫編制工作要求編制該校在我省分專業招生計畫(即招生來源計畫)。各高校須按有關計畫管理辦法編制、調整、執行招生來源計畫。29.高校應根據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加強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自身...
要堅持導向,體現特色,加強自律,嚴格規範招生行為,積極探索選拔各類具有創新潛質和專業、技能特長的優秀人才,確保錄取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請各省級招辦速將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具有2010年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發布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
二、各地、各部門和各高校要認真研究分析當前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面臨的形勢,貫徹落實《教育規劃綱要》關於大力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穩步發展學歷繼續教育的要求,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或協會等組織的溝通、協調,進一步調整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合理安排分專業招生計畫。根據生源狀況合理確定錄取分數線和實際錄取人數,...
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 32、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可按有關計畫編制工作要求編制該校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畫(即招生來源計畫)。自治區教育廳和各高校須按有關計畫管理辦法編制、調整、執行招生來源計畫。33、高校應根據我國經濟...
1.執行教育部有關高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訂必要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並向社會公布;2.接受教育部委託組織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試題(含副題)的命制和答案及評分參考的制訂工作,並做好試卷印製等工作;3.匯總並公布高校在閩的分專業招生計畫,指導考生查詢、了解高校招生章程;4.指導、監督...
各高校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分省分專業計畫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0〕1號)的要求編制分專業招生計畫。各高校編制的招生計畫、高校代碼、名稱和專業代碼、名稱以及主管部門的代碼、名稱,必須符合教育部下達的2010年招生高校及專業字典庫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要維護招生計畫...
招生計畫及章程 十五、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的具備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方能在我市招生,其在渝招生計畫按照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編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0〕1號)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於編制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畫的通知》(渝教考發〔2010〕36號)...
分別按全省體育類本、專科(高職)專業招生計畫1∶1.3和1∶1.5的比例劃定本、專科(高職)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四)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院校 對有本科招生計畫的專業類別,先按招生計畫1∶1.2的比例測算各專業類別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然後對測算出的最高文化錄取分數線和最低分數線進行適當平衡(防止各...
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准考證、身份證領取本人檔案,入學報到時交錄取學校。來源編制與公布 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來源計畫編制與公布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編制和管理公布的通知》(教學廳[2010]1號)檔案執行,按照全省招生工作的統一安排做好計畫的編制與公布。1、計畫編制 (...
招生來源計畫和招生章程 21.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須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按教育部有關計畫編制的原則、要求、信息標準及網上管理系統軟體編制該校的安徽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畫,及時報送省考試院。省考試院負責依據由教育部備案分送的招生來源計畫,與各有關高等...
各高等學校須按教育部有關計畫編制的原則、要求、統一的信息標準及“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畫網上管理系統”編制本校的招生來源計畫,並按規定的格式和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送,報送的分專業招生計畫須與主管部門核定並與教育部備案的一致,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後向社會公布。各高等學校必須加強對招生計畫的管理。
省教育考試院 31 印發高職類院校上報招生生源計畫的通知 3月上旬 省教育考試院 32 印發部委屬、省屬普通類院校報送分專業招生計畫通知 3月上旬 省教育考試院 33 維護普通高考高校、中專學校校碼庫 3月上旬 技術部 34 召開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會議 3月上旬 省招生辦 35 印製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考試試卷、答題卡、條形...
為了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方案全文 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魯招委[2009]15號 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
招生計畫及章程 1.高等學校要按照省教育廳和省發展改革委員會聯合下達的招生計畫,統一使用教育部“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畫網上管理系統”編制、上報在廣東省招生分專業的生源計畫。凡在廣東進行保送生、非通用語種(非英語)、運動訓練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第二學士學位、職教師資、插班生、殘障生單考,以及自主選拔錄取...
嚴格審核專科起點升本科考生的第一學歷,嚴禁沒有國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人員報考專科起點升本科。要在對考生成績進行認真分析、基本滿足成人高校培養要求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畫或為爭取調整計畫降低錄取標準。三、最佳化招生管理辦法,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
(1)體育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體育類單獨招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考試和招生;(2)藝術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報名辦法 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09〕33號)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
25.經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在國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規模內,可按有關計畫編制工作要求編制該校的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畫(即招生來源計畫)。省招考辦依據教育部分送的招生來源計畫,與各有關高等學校核對分專業計畫及其說明,核對匯總後在《黑龍江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畫...
(三)考生填報志願前,應認真查閱《招生專業目錄》的重要說明,根據本人身體條件,依照2003年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2010年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
各市、楊凌示範區招生辦,西安市教育考試中心,各縣(區)招生辦,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做好2010年陝西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09〕3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報名 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符合2010...
(1)體育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體育類單獨招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考試和招生;(2)藝術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二)報名辦法 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京考高招〔2009〕33號)要求,符合報名...
24.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內容包括:全稱、校址(分校、校區等須註明),層次(本科、高職或專科),辦學類型(如普通或成人、公辦或民辦或獨立學院、高等專科學校或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等),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經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錄取規則(如有無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