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廳關於下達2010年省屬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的通知

在省屬各普通高校、有關成人高校上報的分專業招生計畫建議數基礎上,綜合考慮我省經濟建設對高等教育人才的需求、各校的辦學條件及就業率等各方面因素,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編制了安徽省2010年省屬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現下達給你們,並提出以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教育廳關於下達2010年省屬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的通知
  • 檔案類別:通知
  • 檔案號:皖教發〔2010〕10號
  • 發布日期: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通知內容,發布時間,

通知內容

皖教發〔2010〕10號
各省屬普通高校、有關成人高校:
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編報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的通知》(教發函〔2010〕14號)精神,
一、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135次常務會議關於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綱要》要求,根據我省教育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目標,堅持“穩定規模,最佳化結構,提高質量,辦出特色” ,切實推進高等教育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確保實現 “十一五”規劃目標。2010年,我省省屬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畫共安排317440人,其中本科計畫133490人,高職(專科)計畫183950人。
二、為了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和廣大人民民眾對高等教育的多樣化需求,不斷增強高等學校的辦學活力,今年我省安排民辦高校招生計畫39800人,獨立學院招生計畫21350人。各有關部門和有關高校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民辦高校規範管理引導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06〕101號)、《民辦高等學校辦學管理若干規定》(教育部令第25號)和《獨立學院設定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大對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招生、辦學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力度。民辦高校要進一步加強管理,認真履行承諾,積極落實法人財產權,推進資產過戶工作;獨立學院要嚴格按照我省獨立學院五年過渡期工作方案部署,進一步完善辦學模式和辦學機制改革,真正按照26號令的要求規範辦學。
三、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辦發〔2009〕3號檔案精神,有效緩解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激發高職(專科)學生學習熱情,2010年我省安排普通專升本招生計畫5180人。為進一步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的各項改革,積極促進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2010年我省繼續實行省屬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職畢業生的試點工作,安排對口升學招生計畫11235人。以上計畫均占各高校年度招生計畫總盤子。各高校要進一步加強管理,確保專升本、對口升學教育教學質量。
四、各高校招生計畫安排要堅持以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進一步加大專業結構調整,加強對學生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的培養,著力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加快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緊缺的高素質專門人才的培養,加快生產、服務一線緊缺的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堅決停止社會需求不足、畢業就業困難的長線專業的招生。2010年我省專業結構調整在前四年取得明顯進展的基礎上,繼續保持良好態勢,全省理工科及套用型學科招生計畫所占比重,本科為56.4%,比上年提高0.1個百分點,高職(專科)為64.9%,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各高校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計畫的執行過程中繼續貫徹執行專業結構調整的原則,為社會培養急需的人才。
五、各高校要充分認識加強高校管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進一步規範學校招生和辦學行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和良好的辦學聲譽,確保校園和諧穩定。各高校要認真貫徹執行《高等教育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除經教育部批准或備案,任何單位和機構不得實施高等學歷教育。普通高等學校不得借聯合辦學、掛靠辦學的名義,設立分校、校外教學點或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教育。各高校要切實加大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加強教育教學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切實維護高校的和諧穩定。
六、各高校要切實維護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嚴肅性,嚴格執行已下達的招生計畫,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在省內外的招生計畫。2010年,教育部繼續實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與國家下達計畫相掛鈎制度,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也將綜合運用巨觀政策、資金導向、質量評估、信息發布、辦學督查等手段加強巨觀調控,並加大對計畫執行情況檢查力度,各高校計畫執行情況將作為下一年招生計畫安排的重要依據。各高校要做好招生宣傳和生源組織工作,以保證招生計畫的順利實施和完成。
附屬檔案:(點擊下載)
1.2010年省屬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招生計畫表
2.2010年省屬普通高等教育分學校分專業招生計畫表
3.2010年省屬普通高等學校跨省招生計畫表

發布時間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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