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下達2011年全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下達2011年全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通知,根據教育規劃綱要,時間2010-2020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下達2011年全國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的通知
  • 根據:教育規劃綱要
  • 執行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
  • 時間:2010-2020年
概述,詳細內容,

概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關於繼續教育改革發展的精神和要求,綜合考慮各地高校辦學條件、社會需求等實際情況,我部研究制定了2011年各地各部門和教育部直屬高校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計畫。現將經各地各校編報的招生計畫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細內容

一、各地、各部門和各高校要認真學習貫徹《教育規劃綱要》精神和要求,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把提高質量作為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核心任務,主動適應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需求,加快發展繼續教育,為廣大社會成員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繼續教育服務,在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和學習型社會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二、認真研究分析當前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面臨的新形勢,堅持大力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穩步發展學歷繼續教育。要加強與行業、企業等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根據需求不斷調整繼續教育發展戰略。高等學校要統籌好校內外各種繼續教育資源,合理安排成人高等教育分專業招生計畫。要加大對成人高等教育的投入,根據生源狀況合理確定錄取分數線和實際錄取人數,保證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的生源質量。
三、成人高等教育要堅持面向在職從業人員的辦學方向,堅持以業餘學習為主的辦學形式。普通高校不得舉辦成人脫產班。各地、各部門一律不得為所屬普通高校安排成人脫產班招生計畫,也不得將函授、夜大等業餘學習形式的招生計畫用於招收成人脫產班學生。獨立設定的成人高校招收成人脫產班的規模根據具體行業需求從嚴、合理確定。
四、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所屬高校各類教育事業發展的統籌。普通高校舉辦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與學校舉辦的研究生、普通本專科等教育事業發展相協調,要根據學校辦學定位,特別是專任教師的數量和質量,合理確定各學校成人高等教育辦學規模。對辦學條件緊張的高校,要從嚴安排招生計畫,並通過加大投入、調整辦學規模等方式,確保教育質量。我部將加大對高校辦學條件的監測和審核力度,對基本辦學條件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學校,將在高等教育招生計畫安排等方面給予適當限制,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五、各地、各部門和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辦學秩序管理的通知》(教發〔2007〕23號)等有關檔案規定要求,進一步規範並加強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辦學秩序管理。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高校和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校外辦學點的監管,對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傳給予指導和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查處。我部將對違規招生和違規辦學的單位建立不良檔案記錄,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暫停招生或限制招生處理。
六、積極研究推進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管理改革。各地要積極研究所屬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加強對區域內成人高等教育的統籌。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慶、雲南、陝西、甘肅等14個報名和分省計畫編制改革試點省份,要著力完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編制工作,更好解決社會需求多樣性、考生群體不確定性等供需矛盾,促進成人高等教育科學發展。
請各地、各部門於2011年12月31日前將所屬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計畫執行情況報送我部發展規劃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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