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從2003年起調整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科目設定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從2003年起調整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科目設定的通知,為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我部2000年對成人高校招生中部分類別的考試科目設定進行的改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從2003年起調整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科目設定的通知
  • 文號:教學〔2002〕8號
  • 發文單位:教育部
  • 發文時間:2002年5月17日
發布時間,主要內容,

發布時間

2002年5月17日
教學〔2002〕8號

主要內容

近年來,全國成人高等教育有了長足的發展,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報考人數連年增加。為使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我部2000年對成人高校招生中部分類別的考試科目設定進行了改革。實踐證明,改革是成功的。為了使考試科目的設定更加符合適應成人高等教育的特點,有利於提高成人高校招生的生源質量和今後的培養,有利於考試的組織和管理,決定從2003年起,對現行全國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科目設定做進一步的調整。現將考試科目設定調整情況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科起點升本科統考科目按學科門類設定,不再按生源類別設定。統考科目為政治、外語和專業基礎課3門。專業基礎課根據各學科門類的特點設定8門(見附屬檔案一),由招生院校按專業的需要規定考生應試其中一門。
二、高中起點升專科(含高職)、高中起點升本科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定統考科目。其中,高中起點升專科(含高職)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下同)、外語3門,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備接受高等專科層次教育的最基本要求。考慮到本科教育與專科教育培養目標和教學要求的不同,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統考科目的理科類考生增加一“物理化學綜合課”(簡稱物化),文科類考生增加一門“歷史地理綜合課”(簡稱史地)(見附屬檔案二)。
三、各類考生除參加上述規定的統考科目考試外,招生院校可根據專業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再加試一門考試科目。如需加試,招生院校必須在招生簡章中註明並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於錄取工作開始前,向有關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提交加試合格考生名單。錄取時,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課符合要求的基礎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需加試的院校,按考生參加統考科目的成績錄取。
四、統考科目除專科升本科考試的民法試題由法務部命制外,其它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各門試題滿分為150分;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的統考科目每門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科升本科每門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五、考試科目設定的調整是成人高校招生改革進一步深化的體現,社會影響也很大。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機構、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視,以利考試科目設定調整工作平穩順利地進行,把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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