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09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求,以考生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營造更加公平、和諧的招生考試環境;以提高勞動者素質為目標,鼓勵和引導在職從業人員不斷學習,更新知識,拓寬視野,增強從業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做好2009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 發文號:教學[2009]4號
  • 執行單位:教育廳、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
  • 發文單位:教育部
基本內容,發布機關,

基本內容

教學[200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2009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按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求,以考生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營造更加公平、和諧的招生考試環境;以提高勞動者素質為目標,鼓勵和引導在職從業人員不斷學習,更新知識,拓寬視野,增強從業能力。現就做好2009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 完善制度和措施,確保考試安全和公平。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監察部、信息產業部、國家保密局、武警總部等七部門《關於全面加強教育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學〔2004〕15號)、《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關於加強防範和打擊非法利用無線電設備在國家教育統一考試中作弊等行為的通知》(教學〔2008〕8號)和《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考試〔2009〕2 號附屬檔案)等檔案精神,完善制度和措施,加大在試題試卷安全保密、防範有組織群體性作弊、遏制有組織異地報考和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維護成人高考的公平和秩序。完善省級成人高考考生誠信檔案制度,廣泛開展“誠信考試光榮、考試作弊可恥”的教育活動,促進良好考風考紀環境的形成。
二、採取多種措施防範替考和冒名頂替上學情況發生。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在報名階段杜絕考生持假身份證報考的現象,要現場採集考生電子照片,統一列印帶有考生電子照片和身份證號碼的准考證。考試階段要認真對照核查考生的身份證和准考證;錄取工作結束後,各成人高校要將錄取通知書統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轉交。新生入學報到時要使用網上錄取考生電子檔案信息核查報到新生的身份證和錄取通知書。
三、適應社會發展需要,培養實用性人才。各成人高校要進一步樹立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為在職從業人員服務的觀念,發揮成人高校的辦學特色,根據市場需要、生源特點和本校教學資源優勢適時調整專業結構和培養方案,特別是在招生專業設定上要改變“重文輕理”的傾向,注重實用性、技能性和職業性;要面向生產一線和廣大農村,培養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實用性人才;有關高校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根據我部有關檔案要求,繼續做好面向煤炭企業優秀在職員工單獨錄取工作。
四、加強監督和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完善成人高校函授站點的年度審核備案制度和辦學行為監督檢查制度,科學合理制定函授站點的設定標準;各成人高校要以提高教育質量為核心,加強函授站點的建設,加大投入,促進函授教育的規範化和現代化,逐步增加面授學習時間並充分利用現代化技術提高遠程輔助教學能力。
五、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畫,確保入學新生質量。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區域經濟發展情況、社會需求和生源狀況科學、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畫;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在保證新生入學質量的前提下,確定本省(區、市)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於2008年,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畫或為爭取調整計畫過低地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六、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項告知制度。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繼續完善信息公開的工作體系,對於考生應予知曉的招生政策、報名資格、考試辦法、錄取規則以及成人高校辦學資格、辦學類型、錄取結果和學費標準等信息,應全面、準確、及時向考生公布;對於可能影響考生考試和錄取的重要事項應在報名階段向考生書面告知,並由考生簽字確認,告知內容主要包括: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規定,考生誠信檔案的記入和使用,被錄取的專升本考生入學報到時必須出具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或以上證書,否則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將被取消入學資格等。
七、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對應的統一考試科目按我部《專科起點升本科招生專業與統一考試科對照表》(教學〔2007〕6號附屬檔案三)執行。
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及時將本通知轉發所屬各成人高校。
2.2009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發布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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