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建設的意見

《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加快推進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建設的意見》是中國科學院印發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建設的意見
  • 發布單位:中國科學院
近日,中國科學院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加快推進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加快構建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努力使中科院真正成為科技英才的首選用武之地,讓各類人才盡展創新才華,凝聚和造就一批科技大師、領軍人才和尖子人才。
《意見》的出台是中科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全國科技創新大會精神的重要舉措之一。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科院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檔案,《意見》結合中科院發展需求和人才工作實際,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需求為導引,進一步改革人事人才管理制度,研究提出了加強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將在充分調動全院科技人才創新積極性,推動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建設,保證“四個率先”目標的順利實現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意見》明確了中科院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有針對性地提出了6大方面25條具體舉措,主要包括:合理進行人才資源配置,努力完成“十百千萬”人才隊伍建設目標;深入實施人才培養引進系統工程,更大力度地做好海外優秀人才引進工作;深化人員聘用和崗位管理制度改革,試行預聘和長聘制度,促進科技人員有序流動;建立符合現代科研院所特點的分配與保障體系,試行協定薪酬制度;建立完善人才智力共享機制,強化人才團隊優勢,加大科教融合培養創新人才力度;深入實施國際化推進戰略,拓寬國際化人才培養與交流渠道。
《意見》提出,中科院將主動改革人才政策,在用人管理、崗位設定、薪酬分配等方面,集中向院屬單位下放一批人事人才管理許可權,賦予用人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多的人權、事權和財權,更加符合科研事業發展規律,有利於科研單位根據發展需要凝聚人才、用好人才,有利於穩定和激勵科研人員開展長期性、創造性的科研探索。
《意見》要求院屬各單位、院機關各部門認真落實各項工作任務,以組織實施“率先行動”計畫為統領,立足“三重大”(重大原創成果、重大戰略性技術與產品、重大示範轉化工程)的戰略布局,大力促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最佳化人才發展環境,加快推進國家創新人才高地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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