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快建設上海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人才高地的實施意見

《關於加快建設上海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人才高地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由上海市知識產權局於2023年7月27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快建設上海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人才高地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3年7月27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全文,一、指導思想,二、發展目標,三、重點任務,四、重點項目,五、保障措施,

全文

關於加快建設上海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人才高地的實施意見(2023-2025年)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上海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人才工作的有關檔案精神,加快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厚植上海智慧財產權高質量發展人才優勢,全力推進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和國際智慧財產權中心城市建設,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智慧財產權人才“十四五”規劃》和《上海市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綱要(2021—2035年)》《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目標,把人才作為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的第一資源,堅持黨管人才、需求導向、高端引領、系統推進的原則,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大力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各類人才素質能力;以補短板鍛長板為重點,最佳化人才結構,促進各類人才優質均衡發展,壯大智慧財產權高端人才隊伍;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動力,創新智慧財產權人才政策,激發人才活力;以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為抓手,推進區域智慧財產權人才協同發展,為上海2025年基本建成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高地提供強有力的智慧財產權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

二、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擴大人才隊伍規模,促進人才服務能力提高與結構最佳化,完善人才管理體制機制,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將上海加快建設成為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人才高地。
——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培養和引進一批熟悉國際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規則、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高層次智慧財產權人才,引進和集聚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人才,吸引更多理工科背景的專業人才加入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
——人才培養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才開發投入明顯增加,師資隊伍最佳化提升,培訓能力大幅度擴展,培養模式進一步創新,基本建成國際接軌、國內領先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
——人才工作體制機制進一步創新突破。努力構建符合智慧財產權發展特點的人才培養機制、評價機制、使用機制和激勵機制,多層次全方位營造關心智慧財產權人才、支持智慧財產權人才的發展環境。
關於加快建設上海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人才高地的實施意見
智慧財產權人才發展預期指標

三、重點任務

(一)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化智慧財產權人才
嚴格實行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人員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對持證在崗人員開展能力提升培訓,鍛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的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人才隊伍。建立專利預審員、數據智慧財產權審查員隊伍,擴充調解員、仲裁員等專業人才隊伍,開展業務能力培訓,提升專業水準。鼓勵智慧財產權管理人才積極參加碩士、博士在職學歷學位教育,每年對智慧財產權管理幹部開展業務培訓。
發揮企業在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組織開展專利運營特派員、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營運長、企業智慧財產權專員專項培訓,培養一批精通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營、專利導航運用和商標品牌建設的智慧財產權運營實務人才。面向企業高層管理人員、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智慧財產權實務人員開展分級分類培訓。
結合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網路及視窗建設,推動形成分級分類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人才梯隊培養模式。依託各類智慧財產權信息服務網點,加大信息服務人才培養力度。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協會開展專業培訓、評優爭先等活動,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人才的能力水平。
(二)引進一批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
繼續將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列入我市人才引進重點支持範圍,加強人才引進重點機構名單動態管理,加快引進智慧財產權高層次緊缺人才。吸引和集聚一批在智慧財產權各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力、富有行業經驗、具有發展潛力的智慧財產權高層次人才。
拓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引進渠道,充分發揮用人主體的蓄水池作用,瞄準海內外具有豐富從業經驗的高層次智慧財產權人才,以項目引才、產業聚才、核心人才帶動引才等多種方式吸引高端人才和創新團隊,積極為引進人才搭建良好的事業平台。
發揮“上海智慧財產權國際論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仲裁與調解上海中心平台引才聚才作用,搭建國際智慧財產權智庫,匯聚國際一流智慧財產權專家,建立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仲裁員和調解員隊伍。
(三)構建新型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
構建高校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推進智慧財產權學科建設,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自主設定智慧財產權一級學科,鼓勵開展智慧財產權專業碩士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設智慧財產權相關專業和課程、開展智慧財產權暑期學校項目。支持高校聘請智慧財產權行業導師,將智慧財產權基礎理論學習與實務技能培訓緊密結合,重點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實踐能力培養。加強高校複合型專利實務人才、智慧財產權涉外人才培養,促進智慧財產權與經濟、管理、文學、藝術、理工等學科融合。
構建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在職教育體系。最佳化培訓基地布局,加大培訓供給,邀請實務部門深度參與課程設計,促進教學與實戰有效對接,採取集中培訓、崗位培訓、研學研修、學術交流、實踐鍛鍊等多種方式,培養智慧財產權急需緊缺人才。
構建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體系。充分利用幹部教育培訓資源,支持黨校等教育機構對黨政領導幹部、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教師等開展智慧財產權普及教育。
(四)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工作體制機制
完善職業評價體系。持續推進智慧財產權職稱制度改革,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的專業技術評價體系,創新評價機制,豐富評價方式,最佳化評價程式,完善評價標準,高質量開展智慧財產權職稱評審,發揮職稱評審的正向積極作用,打造專業化人才隊伍。
推動企業完善人才培養使用機制。將智慧財產權人才數量和質量作為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等項目認定的基本條件。鼓勵和支持企業設立智慧財產權崗位,建立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和研發人員的職業晉升“雙通道”。
探索建立長三角一體化智慧財產權人才工作機制。支持長三角區域內各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等培訓機構之間的合作交流,共享培訓資源,開展聯合培訓。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職稱聯合評審機制。依託三省一市智慧財產權人才(專家)庫構建長三角地區智慧財產權人才(專家)庫。推動區域人才協同引育、協同使用,共同打造長三角高水平智慧財產權人才高地。
(五)提升智慧財產權人才工作國際化水平
聚焦國際化能力提升,對標國際一流水準,建設智慧財產權國際化人才培養體系,建立智慧財產權國際化人才庫。推動上海高校、智慧財產權機構與國際知名高校、知名機構、跨國公司智慧財產權部門合作,制定智慧財產權人才合作計畫,開展項目人才交流,共同培養人才。結合本市企業走出去的實際需求,開展面向智慧財產權運營和智慧財產權代理領域的國際化人才專項培訓,加強國際談判、海外維權等人才隊伍建設。
加快國際化人才知識更新,鼓勵開展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研究。培養一支熟悉國際智慧財產權制度規則、具備豐富實務經驗的海外智慧財產權糾紛應對專業人才隊伍,逐步健全海外智慧財產權專家顧問制度,強化海外糾紛應對指導人才支撐。

四、重點項目

(一)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基地建設項目
根據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需要,圍繞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系統化、規範化、國際化、實效化要求,依託學科基礎較好和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高校、科研院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認定一批市級培訓基地,給予一定經費支持,構建更為完善的智慧財產權培訓網路。到2025年,建設國家級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1家、市級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15家,共建智慧財產權學院、研究院、智庫5家。各培訓基地根據社會需求,制定培訓課程清單,建立師資庫,制訂年度培訓計畫,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智慧財產權培訓,每年計畫培訓不少於3000人次。
(二)上海國際智慧財產權學院建設項目
將上海國際智慧財產權學院建設成為全球招生並擁有一流國際化師資和課程體系的國際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平台。深化與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人才培養合作,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一級(交叉)學科,匯聚全球智慧財產權頂級師資和優秀學生,培養更多具有理工科專業背景、能勝任國際智慧財產權事務的高端複合型人才和從事智慧財產權前沿研究、參與國際研究團隊的智慧財產權高精尖人才。到2025年,培養海內外國際化人才400人左右。
(三)智慧財產權人才庫建設項目
最佳化整合現有各類人才庫、專家庫,加強軟硬體建設,構建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智慧財產權人才信息網路和資料庫體系。進一步做好高校智慧財產權畢業生、智慧財產權人才信息收集、統計、管理、儲存、深度加工和使用,強化對高層次智慧財產權人才信息的全面、準確、實時、動態管理。加強長三角地區智慧財產權系統行政管理部門、司法與執法部門、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等人才、專家信息的整合與共享。
(四)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項目
  到2025年,完成對800餘名智慧財產權行政保護人員的全員輪訓,全面提高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通過專項培訓,推動全市專利運營特派員總數達到150名,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營運長達到300名,企業智慧財產權專員達到600人,智慧財產權工作者達到35000人;開展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人員培訓500人次;開展專利代理師能力提升、新入職專利代理師培訓1000人次。
(五)高校複合型專利實務人才培養項目
依託市智慧財產權培訓基地,聯合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面向高校具有理工科背景的學生,跨學科、定製化開展專利代理師、專利律師等複合型專利實務人才培養項目。精準定位,通過實務授課、實戰培訓,實現專業之間的“新交叉、新融合”。到2025年,培養專業化、複合型和緊缺型專利實務人才200人,緩解複合型專利實務人才緊缺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第一把手”抓“第一資源”,對人才工作親自掛帥、一抓到底,形成領導牽頭、層層負責、責任到位的工作局面。將智慧財產權人才工作列入各區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績效考核。通過部門協作、市區聯動,建立有效的工作推進機制,形成智慧財產權人才工作整體合力。
(二)加大經費投入
進一步加大人才工作資金投入力度,優先保證人才發展重要領域、重點項目。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為引導、用人單位為主體、社會資金廣泛參與的多元化人才投入開發機制。進一步最佳化資金投入結構,體現政策扶持的實效性與精準度。鼓勵各區出台智慧財產權人才政策,加大經費投入。
(三)強化氛圍營造
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評選、表揚、推薦和宣傳各行各業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和使用等方面的特色項目和經驗做法。編制智慧財產權人才發展年度報告。組織動員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全社會力量,多層次、全方位創新宣傳方式和手段,運用豐富的媒介載體,加大宣傳力度,營造關心人才、愛護人才、支持人才、寬容人才的良好社會氛圍,為人才幹事創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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