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發出《關於暫停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暫停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
2022年3月14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發出《關於暫停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的通知》。
2022年3月14日,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發出《關於暫停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線下培訓活動的通知》。通知面向各區文化和旅遊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宣傳文化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提出,根據首都疫情...
本指導意見所稱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藝術培訓機構”),是指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由企業、社會組織或自然人,利用非國家財政經費,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開展音樂、舞蹈、美術、戲劇(戲曲曲藝)以及其他文化藝術類課程培訓服務的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面向普通高中學生開辦的藝術培訓機構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
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立、組織管理、變更與終止應當符合《上海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立與管理實施辦法》和《上海市校外培訓機構基本服務條件指引》規定的各項要求。第三條(培訓場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下培訓業務的,應當提供與培訓類別和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設施,以及與其培訓規模、培訓對象、培訓內容等相...
《雲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規範辦學行為管理,增強培訓機構的守規守紀意識,雲南省教育廳制定的管理辦法。2023年7月,《雲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布,自2023年7月21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發布信息 2023年7月,《雲南省校外培訓機構黑白名單管理...
《四川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辦法(試行)》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檔案精神,深化非學科類...
本規定所稱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是指經行政審批部門批准,在登記部門註冊登記,由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從事中小學生音樂、舞蹈、美術(書法)、戲劇(戲曲曲藝)、播音編導、其他藝術表演等文化藝術類課程培訓服務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本規定所指中小...
2.從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服務機構的機構設定需符合《浙江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指引》)規定標準。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關於校外培訓機構設定標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3.《準入指引》試行前已設立的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須自2022年1月10日起,在三年內按指引要求,重新審核...
《北京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是為適用於面向中小學生以及3—6歲學齡前兒童,開展文化藝術類非學歷類教育培訓的機構而制定的標準。2024年3月28日,據北京市教委官方微信公眾號“首都教育”訊息,北京市文旅局、市教委於近日聯合印發《北京市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設定標準(試行)》。檔案歷程 20...
第二條 本指引所稱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由國家機構以外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面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3至6歲學齡前兒童(線下)開展的音樂、舞蹈、美術、戲劇(戲曲曲藝)等文化藝術類課程的非學歷培訓機構。第三條 培訓機構應當堅持...
(六)培訓質量考核制度;(七)財務及資產管理制度;(八)收費標準及收退費管理制度;(九)預收資金管理制度;(十)消防、應急等安全、管理制度;(十一)檔案管理制度。第十條 舉辦者申請設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先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企業名稱申報系統查詢並保留公司名稱。申請設立線下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
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國小校教學時間相衝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責任單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科技、文化和旅遊、體育行政部門)7.加強收費管理。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要堅持公益屬性,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培訓成本、市場供需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項目和標準...
2022年6月,寧夏科技廳、文化和旅遊廳、體育局會同教育廳、民政廳、市場監管廳聯合出台《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及監督管理方案和審批流程。目的 為全面掌握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底數,強化日常監管,寧夏6月份在全區範圍內組織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起底大排查、大摸底,確保面向中小學生...
2022年1月,浙江省文旅廳發布《浙江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對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作出規範。指引全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精神,促進全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規範...
貴州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準入指引(試行)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等檔案精神,全面助力我省“雙減”工作,規範全省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的設定條件及辦學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校外培訓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為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的牽頭部門,教育部門牽頭學科類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工作,教育部門牽頭、文旅部門配合負責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工作,科技、體育部門分別牽頭科技類、體育類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工作;一旦發現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牽頭部門要及時通知具體執法部門和配合部門,共同開展跨部門聯合...
海南省教育廳 海南省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廳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關於印發《海南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類別目錄清單》的通知 (瓊教辦〔2023〕25號)各市縣教育局、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科技局: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規範校外培訓行為,根據《教育部等十三部門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教監管...
1.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規定,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2.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國小校教學時間相衝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留作業;線上培訓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3.校外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