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指南》是等部門根據《教育部 中央編辦 法務部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等檔案精神,決定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特制定工作指南。
2023年3月20日,由江西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印發《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可根據本工作指南,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和落實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指南
- 頒布時間:2023年3月20日
- 發布單位:江西省教育廳、中共江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中共江西省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等
發文通知,指南全文,
發文通知
關於印發《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市委編辦、網信辦、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文廣新旅局、市場監管局、體育局、稅務局、銀保監分局、消防救援支隊,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黨群工作部、工管辦、創新發展局、公安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稅務局、消防救援大隊:
現將《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指南(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實施。
江西省教育廳 中共江西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江西省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江西省科學技術廳 江西省公安廳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司法廳 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西省文化和旅遊廳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體育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西監管局 江西省消防救援總隊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指南全文
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指南
(試行)
為整合資源力量,依法有效治理校外培訓各種違法違規行為,推進校外培訓依法監管,實現校外培訓治理常態長效,根據《教育部 中央編辦 法務部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 深入推進校外培訓綜合治理的意見》(教監管〔2022〕1號)等檔案精神,決定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特制定工作指南。
1.監管執法事項。省“雙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匯總形成《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事項清單》和《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執法程式》,明確違法違規情形、法律依據、違法行為性質、違法情節、執法基準、執法程式和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的牽頭部門、執法部門、配合部門,並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工作職責調整等情況,實施動態更新。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按照“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和“無事不擾”的原則,依法依規開展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
2.部門責任分工。各地“雙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推動網信、科技、公安、民政、住建、文旅、市場監管、體育、稅務、銀保監、消防救援、通信管理等部門安排人員,組成相對固定的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工作專班,形成“一縣一專班”;要根據《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事項清單》,協調督促牽頭部門、執法部門和配合部門認真開展監管執法。校外培訓機構業務主管部門為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的牽頭部門,教育部門牽頭學科類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工作,教育部門牽頭、文旅部門配合負責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工作,科技、體育部門分別牽頭科技類、體育類校外培訓監管執法工作;一旦發現違法違規校外培訓行為,牽頭部門要及時通知具體執法部門和配合部門,共同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執法部門接到通知後,要及時安排執法人員參加,依法依規、嚴肅認真開展執法;配合部門要積極參與聯合執法,形成合作緊密、分工明確、行動一致、執法有力的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機制。在實際執法中,教育部門根據《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跨部門聯合監管執法事項清單》和《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執法程式》,“雙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相關成員單位依據職責和本部門的相關法律法規、裁量基準程式,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單獨執法。
3.監管執法保障。各地“雙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加快推進校外培訓監管機構設定和執法人員力量配備,並確保至少2人有執法證;要根據監管執法實際需要,合理配置執法必需的交通、通訊、執法記錄儀等條件裝備,落實經費保障,推動將校外培訓監管行政執法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要拓寬信息來源,強化日常監管和巡查,開展民眾有獎舉報,對舉報信息要及時核實、快速查處;要建立督查考核機制,對牽頭部門、執法部門和配合部門在具體監管執法中敷衍塞責、推諉扯皮、不履職、不配合、不參與、不敢動真碰硬,要及時發督辦函,必要時向黨委、政府和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因履職懈怠、造成惡劣影響的部門和個人,要嚴肅問責。
各地各有關部門可根據本工作指南,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和落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