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縣級城市環境容貌整治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縣級城市環境容貌整治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12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縣級城市環境容貌整治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建城〔2012〕78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 2012年12月04日
檔案全文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設區市城鎮建設上水平領導小組辦公室、城管局(執法局、城管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全省開展城市環境容貌“髒亂”整治工作以來,各地按照省政府要求,在省整治工作方案指導下,迅速啟動、紮實推進,城市環境容貌得到明顯改善。但總體上看,整治工作進展不平衡,縣級城市整治力度明顯偏弱,“髒亂差”現象仍然比較突出。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著力改善發展環境和生態環境的工作要求,集中精力解決縣級城市環境容貌的突出問題,現就加強縣級城市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標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著力改善“兩個環境”的工作要求,針對縣級城市市容市貌“髒亂差”頑症,從現在開始下大力氣“動手術”、“擠膿包”,到2013年春節前將城區範圍內眼前的、亮在面上的嚴重影響環境、有礙觀瞻的環境容貌問題點進行有效的清理和遏制,力求在短期內使城區環境容貌有較大改觀,基本實現乾淨、整潔的要求。
二、重點任務
所有縣級市和縣城要按照《河北省城市環境容貌“髒亂”整治工作方案》(冀建城[2012]95號)提出的工作要求,在對城區“髒亂”現象全面綜合整治基礎上,突出整治環境衛生、牌匾廣告、重點區域、市場秩序等重點問題。
(一)搞好環境衛生,營造潔淨環境。迅速開展圍城垃圾清運工作,及時清除道路兩側、居民社區、集貿市場、施工工地、市區河道、鐵路沿線、城鄉結合部等部位的垃圾、雜物、渣土和廢棄物。對城區主次幹道、繁華地區和重點部位增加清掃作業班次,落實清掃保潔作業制度,做到一掃16小時保潔。按《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定標準》要求,完善公共廁所、垃圾轉運站、垃圾箱桶和果皮箱的設定,加強日常維護管理,保持設施完好、乾淨整潔。
(二)規範牌匾廣告,提升城市形象。戶外廣告牌匾的設定,要符合《河北省戶外廣告設定導則》,確保牢固、安全、美觀,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主次幹道、繁華商業區利用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等設定的廣告,要清晰、完好;利用交通工具設定、繪製、張貼的廣告,要醒目、美觀。及時拆除過期、廢舊、殘缺、違章或失去存在價值的戶外廣告及破舊牌匾、指示牌,清除亂貼亂畫、亂吊亂掛以及視覺污染嚴重的懸掛物、貼上物,嚴厲打擊沿街散發、在公共場所散發商品廣告的行為。
(三)強化重點區域,打造城市視窗。強化施工工地管理,設定符合規定標準的圍擋,出入口要按規定進行硬化和沖洗設備,運輸車輛要避免灑漏。加強城市出入口管理,確保出入口環境整潔、市政設施完好、各類標誌齊全規範,有明顯的城界標誌。加強城市廣場管理,實施24小時保潔,公廁、果皮箱等環衛設施齊全完好,道路、照明等各類市政設施養護良好。
(四)整治市場秩序,提高環境質量。開展占路市場“退路進廳”活動,要求商販進市場。對經批准臨時保留的占路市場,要強化管理,設定垃圾容器和其他環衛設施,專人進行保潔,保持環境清潔。督促市場管理單位加強對出入口及周邊環境的管理,保證出入口乾淨、衛生、整潔和暢通,防止市場“外溢”。加強對流動商販的管理,對主次幹道、廣場等重點區域加大巡查頻次,及時取締未經審批的攤點。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工作責任。在明年春節前集中精力強化縣級城市環境容貌整治工作,是落實省委省政府著力改善“兩個環境”工作步驟中“確保近期求突破”的具體舉措。各縣(市)要高度重視,明確城市環境容貌“髒亂”整治工作主管部門,負起工作牽頭責任,將整治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抓出成效,確保城區容貌發生明顯改觀。
(二)集中排查治理。各縣(市)主管部門要按照本通知明確的總體要求和整治重點,立即組織專人對城區範圍內的“髒亂”現象進行全面排查和梳理,分出輕重緩急,將嚴重影響環境質量、影響城區形象的問題,明確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標準和整改期限,形成整治任務書下達給有關部門,並督導落實到位。
(三)廣泛宣傳報導。各縣(市)要緊緊抓住當前著力改善“兩個環境”的有利時機,對“髒亂”整治工作進行整體策劃、系列報導,運用報刊、電視、廣播、網路等多種媒體,大力宣傳整治工作的具體舉措、工作成效和工作典型,形成強大宣傳攻勢,使“髒亂”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四)強化督導巡查。為確保到2013年春節前縣級城市環境容貌有效改觀,省級“鯰魚行動”從今年11月到明年1月採取隨機確定方式,開始巡查縣級城市,發現的問題在河北建設網曝光並進行通報。各設區市主管部門要繼續加大對所屬縣級城市的督導巡查力度,針對不同城市的突出問題,每月有重點地組織市級“鯰魚行動”,及時曝光問題並督導整改。
(五)加強工作調度。各設區市主管部門要強化“髒亂”整治工作的調度,通過“鯰魚行動”及時發現正反兩方面的工作典型。對工作成效不明顯的縣(市)採取下達工作督導函、約談主要領導、通報批評等措施,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要在春節前這段時間,針對縣級城市整治工作典型和突出問題,至少召開一次工作調度會,樹立縣級城市的工作典型,敦促整治工作不力的縣(市)加大工作力度。
(六)做好階段總結。各設區市要繼續堅持“髒亂”整治工作月報制度,及時總結上報市區和所屬縣(市)的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報的內容要突出當前階段明確的工作重點,突出所屬縣(市)針對重點問題採取的具體舉措;定時報的內容取消字數限制,要充分總結當月市區和所屬縣(市)的工作落實情況、採取的工作舉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要在明年1月份的月報中,點明工作成效突出的3-5個縣(市)和工作成效較差的2個縣(市)。同時要按照本通知附屬檔案的格式加報當月縣級城市整治工作數據。
附屬檔案:縣級城市環境容貌整治工作統計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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