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監管工作的通知

《關於加強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監管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加強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監管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材〔2009〕140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6月0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擴權縣(市)建設局:
根據《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府恥譽》(省政府令〔2007〕第14號)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加強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號)要求,為強化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監管,決定開展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駝姜遙晚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建築節能產品認證工作,對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實施使用備案管理,並定期發布備案產品目錄。第一批實施備案管理的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主要包括:牆體屋面保溫材料及輔料、市蘭肯建築幕牆、中央空調設備、風機盤管、節能照明燈具、太陽能熱水器、地源熱泵等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
二、持有效《河北省建築節能產品認證證書》的單欠牛想位,可持證書原件、有效期內省級以上型式檢驗報告和鑑定證書等資料,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材料裝備處換領《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證書》。
三、新申報建築節能材料凳芝和產品使用備案的申辦資料、辦理程式、辦理時限等有關事項,依照《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省政府令〔2007〕第14號)、《河北省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冀建材〔2005〕103號)和《河北省滲剃府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使用備案申報細則》(冀建材〔2006〕406號)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備案工作,在原管理渠道的基礎上,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並將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的使用情況作為今年專項整治工作重點,做好日常監督殃拜翻臘巡查。發現施工現場使用的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沒有備案的,要及時告知、督促其生產供應單位辦理使用備案。
請各設區市建設局於2009年4月15日前,將負責本地建築節能材料和產品使用備案工作的機構、人員名單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材料裝備處。在實施中有何問題,也可一併告知。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