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省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省政府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省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省政府各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以鎖定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底數”,接受社會監督,並聽取社會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要在此通知印發後10日內在本部門入口網站公開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公開內容包括:項目編碼、審批部門、項目名稱、設定依據、審批對象,以及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具體方式等。各部門要認真做好保密審查工作,確保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不含涉密內容。省審改辦要在此通知印發後20日內在江西省機構編制網站公開省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項目匯總清單。江西省人民政府網站也將適時公開匯總清單。省審改辦負責指導和組織省政府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工作。
二、各部門不得在公布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事項,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等問題。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同時,對國務院和省政府此前決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要落實到位,對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進行流程再造、簡化手續、壓縮時限、提高效率。及時清理修改有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三、各部門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贛府發〔2013〕25號)的精神,認真收集並研究清單公開後各方面提出的意見,進一步梳理本部門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大行政審批項目精簡力度,不斷最佳化我省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