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國務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祁州藥市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對保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國務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銜接落實工作的通知》(保政辦發〔2015〕20號)中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銜接。我市銜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事項12項;銜接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7項,審批權在國家和省、保定市級部門或屬於特定地區審批的事項14項,現一併公開。為做好上下銜接工作,確保取消、調整事項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做好銜接落實工作,對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立即停止審批,不得以事前備案、核准性備案等名義繼續實行變相審批;對涉及取消其他相關行政職權(不是行政審批事項),要一併取消。要認真研究制定事中事後監管措施,防止監管缺位。對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的,要採取有效措施,做好涉及的市場主體註冊登記、行政審批和市場監管工作,保證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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