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年度城鄉規划行業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6年度城鄉規划行業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7年02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6年度城鄉規划行業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7年02月14日
  • 發文字號:冀建辦規〔2017〕15號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鄉規劃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綜合執法局),各規劃編制單位:
近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制發了全國城鄉規划行業統計報表制度(2016版),並要求各地報送2016年度城鄉規划行業統計報表。為做好此項統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計範圍和內容
統計範圍:各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持有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的《城鄉規劃編制資質證書》且登記註冊地在我省的法人機構。
統計內容:通過“全國城鄉規划行業統計信息管理系統”,按照全國城鄉規划行業統計報表設定內容予以填報,配套填報軟體(單機版)和具體要求可在電子信箱中自行下載。
二、組織實施
(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鄉規劃局要綜合協調,填報本級城鄉規划行業統計數據,組織所轄縣(市)開展此項工作,並負責督報、數據審核和匯總。
(二)各級城鄉規劃執法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填寫相應內容,及時將有關數據報送同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三)各規劃編制單位負責本單位城鄉規划行業統計數據的填報、報送工作。
三、填報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專人負責,於2月21日前將聯繫人回執單(附後)報我廳規劃處。
(二)各單位要以紙介質(加蓋單位公章)和電子文檔兩種方式,於2月28日前將統計報表報我廳規劃處。
(三)對拒報、遲報或因工作不負責導致報送情況出現嚴重失實的,將予以通報。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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