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關於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國土資源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3月2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國土資發〔2013〕14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 發布日期: 2013年03月22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國土資源局,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我省地質災害隱患點多面廣,降雨和工程活動等誘發因素較多,威脅20多萬人的生命安全和30多億元的財產安全,地質災害防治形勢嚴峻,任務艱巨。為切實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防治工作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事關建設經濟強省、和諧河北的大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認識防治工作的嚴峻性和重要性,以對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緒,時刻繃緊防災這根弦不動搖。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防治理念,把城鎮、鄉村、醫院、學校、集市、旅遊景點、建設工地工棚等人員聚集區,重要鐵路、公路等交通幹線沿線和重要工程建設活動區、重要基礎設施周邊等做為重點防治區域,把汛期(6至9月份)做為重要防治時段,把群測群防做為重要防治手段,進一步細化、實化、深化各項防災措施,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切實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紮實開展隱患點核查排查
開展隱患點核查排查,全面摸清隱患點底數,關係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成效。各設區市國土資源局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本轄區內的核查排查工作。自通知下發之日起到4月30日,要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有關部門,結合1:5萬地質災害詳查工作,迅速組織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各分站的技術人員,對全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一次全面細緻的拉網式核查和排查,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嚴禁走過場。核查、排查工作繼續實行責任制,堅持“誰核查、排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逐點填寫核查排查日誌,逐點落實核查排查責任人,逐點建立核查排查檔案。核查、排查成果務於5月10日前交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匯總。5月底前省廳將對各市核查、排查工作進行抽查。
三、做實做細防範各項基礎工作
一要全面落實群測群防。各地要將汛前核查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全部納入群測群防體系,逐點劃定危險區、設立警示牌、制定防災預案,逐點落實防災責任單位、防災責任人、監測預警責任人,並向所有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單位和民眾發放防災明白卡,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全覆蓋。要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民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的防災知識和避災技能培訓,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切實發揮群測群防隊伍在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5月10日前各市將列入省年度防治方案的重點隱患點及防治責任人、監測責任人信息等報省廳地質環境處和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
二要認真編制年度防災方案。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根據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核查結果,抓緊編制本行政區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進一步明確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任務、防治重點和防治措施,5月25日之前報同級政府發布實施。5月底前,各市將市政府發布的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省廳地質環境處備案。
三要全面維護應急指揮系統。4月底前,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要對省、市、縣、鄉(鎮)四級地質災害防治實時管理與應急指揮系統及有關儀器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對系統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結合人員變動情況及時進行操作培訓,確保汛期正常運行。維護及運行情況於4月30日前報省廳地質環境處,省廳將對各市有關情況進行抽查。
四要全面做好應急準備。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組織相關技術支撐單位,全面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負責提供地質災害基礎資料的單位,要安排專門科室和人員,對地質災害相關資料進行梳理整理,確保及時、準確提供相關資料。負責現場應急搶險、應急處置的單位,必須做好人員、車輛、通訊和專業設備的準備工作,確保應急設備處於最佳狀態。要加強應急專家庫建設,做好應急指導專家隊伍的準備工作,確保關鍵時刻能夠立即回響、迅速到位,全力做好技術指導工作。
四、全力做好汛期防範工作
一要切實加強預警預報。去年,通過與氣象部門密切合作,科學預警預報,成功避讓了17起地質災害。今年,要認真總結去年成功預報的經驗,進一步加強與氣象部門的配合,在預警預報的精度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預警預報水平。6月1日起,省、市和重點縣要全面啟動年度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特別要高度關注極端氣象條件誘發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工作。要進一步拓寬預警預報信息發布渠道,通過電視、廣播、網路、電話、手機簡訊等多種途徑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受威脅民眾,做到提前預警、及早預報,科學指導各地開展防災工作。對於偏遠山區、通信能力差的村莊以及建設工地,要採取超常規的手段務必將預警信息通知到村、到戶、到工地,防止預警信息發布出現盲區,堅決杜絕因信息發布不到位而導致地質災害的現象發生。
二要積極開展巡查監測。要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和群測群防員,加強對轄區內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巡查和排查,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複查,特別要高度重視強降雨過後滑坡、崩塌等滯後性地質災害隱患複查工作,重點隱患點要派專人盯守,密切關注隱患點的動態變化情況。如發現異常苗頭,要協助當地政府果斷、及時、有序組織受威脅民眾安全轉移,做到早發現、早預警、早撤離。
三要嚴格執行值班和速報制度。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銳性和責任感,堅持不懈地執行汛期值班、災情速報等各項制度。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值班制度,加強值班帶班力量,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嚴陣以待,確保24小時通訊暢通,堅決杜絕脫崗、漏崗、空崗現象發生。一旦遇有災情和險情,要按照國家重大公共突發事件信息上報規定和地質災害災情險情信息上報制度的要求,在第一時間迅速、準確地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情況不明時要邊報告邊核實邊續報。對於脫崗、漏崗、空崗和遲報、瞞報、漏報災情險情的,要予以通報批評;造成重大損失或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市要將汛期值班表於5月25日前報省廳地質環境處。
四要大力開展應急演練。各地要把做好應急演練做為地質災害防治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對威脅人員安全的重大隱患點,各市、縣都要組織避險應急演練。除組織開展有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參與的綜合性大型應急搶險救災演練外,還要組織受威脅民眾開展簡易應急避險演練,讓民眾建立避災意識、熟悉避災信號、掌握避災路線和應急避難場所,確保遇險時能夠有序快速撤離。各地演練計畫要於5月31日前報省廳地質環境處,省廳將選擇1-2處重要隱患點,會同地方共同組織開展省級演練。
五要著力做好應急處置。遇到突發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時,除按要求做好災情速報外,各級國土資源部門還要組織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的區域,要協助地方政府及時劃定危險區,設立明顯標誌,向社會公告,緊急情況下,快速有序地組織臨災避險。一旦地質災害發生,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立即啟動應急回響,做好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應急監測等工作,並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
五 、突出抓好重點地質災害勘查和治理
一要繼續開展山區縣1:5萬的地質災害詳查工作,在完成2012年下達的16個縣詳查驗收的基礎上,總結經驗,強化措施,著力抓好新下達的18個縣的詳查工作。二要對威脅人口多、危險性大、急需治理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繼續開展重點勘查。今年要完成17個重大隱患點勘查,在查明規模、成因、穩定程度及發展趨勢的基礎上,逐點提出防治方案。對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隱患點,建議縣級政府有序組織民眾搬遷避讓。對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隱患點,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對既不能搬遷也難以治理的隱患點,納入群測群防體系,落實監測防治措施。
六、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進一步規範和加強評估工作及備案管理。在編制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科學確定建設項目選址、布局,避開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時,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需採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要督促建設單位全面落實治理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的“三同時”制度。
七、切實加強基層防災能力建設
一要充分調動群測群防員的積極性。各地要按照國務院《決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落實群測群防工作經費,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的經費補助,切實發揮群測群防隊伍在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要著力提高民眾自救能力。各地要結合 “4.22地球日” 和“5.12防災減災日”宣傳活動,深入地質災害易發地區,以群測群防員和農村幹部民眾為重點,充分利用地方電視台、報紙等各種媒體,以貼近實際、簡便易學的方式,大力宣傳普及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等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和典型經驗做法。要將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材料迅速發放到幹部民眾手中,將宣傳畫張貼到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村莊、學校、建設工地等公共場所。還要充分利用汛期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檢查等機會,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防災知識宣講培訓,切實增強基層幹部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努力提高臨災避險能力。
八、嚴格落實防治責任
各地要依照國務院《決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提請當地政府及時充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進一步強化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地質災害防治機制;要將核查、排查出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分門別類分別通報交通、旅遊、建設、教育、安監、水利、電力等相關責任部門和單位,落實各部門、各單位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一把手要負總責,主管領導要具體負責,市局、縣局、鄉鎮國土所要明確地質災害防治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責任落到實處。
九、切實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6月底前,各市要對轄區內各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大檢查,重點檢查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制落實情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情況;年度防治方案編制情況;巡查、速報、值班、預警預報等制度執行情況;應急指揮系統運行情況;危險區劃定、警示牌設立、明白卡發放、群測群防員補貼發放、工作條件保障情況等,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地質災害防治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地檢查情況於6月30日前報省廳地質環境處。省廳將於汛期對各市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導。
河北省國土資源廳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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