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是為了積極主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2011)等,而制定本規劃。

2016年12月28日,《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由國土資源部印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
  • 發布機構:國土資源部
  • 發文字號:國土資發〔2016〕155號
  • 施行日期:2016年12月28日
通知檔案,規劃全文,目錄,正文,內容解讀,

通知檔案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中國地質調查局,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已經2016年第31次部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實現各項目標和任務。
2016年12月28日
附屬檔案: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doc

規劃全文

目錄

前言
一、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形勢
(一)地質災害現狀。
(二)“十二五”防治成效。
(三)“十三五”防治形勢。
二、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二)規劃原則。
(三)規劃目標。
三、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點防治區
(一)地質災害易發區。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四、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一)調查評價。
(二)監測預警。
(三)綜合治理。
(四)應急防治。
(五)基層防災能力建設。
五、資金籌措和實施安排
(一)資金籌措。
(二)實施安排。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分工。
(二)堅持依法防災。
(三)加強資金保障。
(四)調動社會力量。
(五)強化宣傳培訓。
附圖1
附圖2
附圖3

正文

前 言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主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2011)等,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所指的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規劃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綜合治理體系、應急防治體系和基層防災能力建設。規劃基準年為2015年,以2016-2020年為規劃期。規劃範圍為除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以外的全國31個省(區、市)。
一、地質災害防治現狀與形勢
(一)地質災害現狀。
我國山地丘陵區約占國土面積的65%,地質條件複雜,構造活動頻繁,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防範難度大,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受威脅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截至2015年底,全國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88525處,其中崩塌67478處,滑坡148214處,土石流31687處,其他地質災害合計41146處,共威脅1891萬人和4431億元財產的安全。
(二)“十二五”防治成效。
“十二五”期間,面對嚴峻複雜的地質災害防治形勢,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全國國土資源系統和基層幹部民眾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1. 調查評價取得重大進展。
在全面完成全國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初步調查的基礎上,完成了1080個縣(市、區)的1:5萬詳細調查和15833處隱患的勘查。形成了由專業隊伍實施的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後複查的汛期“三查”工作機制,基本查明了全國地質災害現狀,完善了全國地質災害調查信息系統,形成了調查評價信息動態更新機制。
2. 監測預警得到有效落實。
全國31個省(區、市)、323個市(地、州)、1880個縣(市、區)開展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建立了由群測群防員實施的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後複查的群測群防“三查”工作制度,全國有29萬多名群測群防員,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全覆蓋,群測群防體系進一步完善。在三峽庫區等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建立專業監測站(點)近3000個,建設完善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研究示範基地15處。
3. 綜合治理力度不斷加大。
中央財政累計投入210億元支持地方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全國有27個省(區、市)設立了省級財政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地方各級政府累計投入地質災害防治資金500多億元。全國完成4000多個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有效保護了100多萬人的生命安全。各地整合國土、水利、住建、移民、環保、扶貧等政策資金,實施受地質災害威脅的120餘萬人搬遷避讓。
4. 應急防治體系不斷完善。
全國建立了31個省級、161個市級、990個縣級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建立了31個省級、171個市級、420個縣級應急技術指導機構。組建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隊伍和武警黃金部隊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每年組織200名國家級應急專家和3000餘名地方應急專家在各地分區駐守指導,在部分地區開展專業隊伍包縣、包鄉提供技術服務。圓滿完成四川蘆山地震、雲南魯甸地震、陝西山陽滑坡、深圳光明新區滑坡等重大應急任務50多起,有效避免了二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建立了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值守與信息報送不斷規範。
5. 綜合防災能力全面提升。
在完成全國1765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①建設任務的基礎上,建成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774②個,強化鄉鎮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③。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組織培訓近5萬場、演練7.5萬餘次,參加人員2000餘萬人次。
①十有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標準化要求,即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
②高標準十有縣:在“十有縣”基礎上進一步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的要求,即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
③五到位:鄉鎮國土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五到位”,(一)評估;(二)巡查;(三)預案;(四)宣傳;(五)人員。
“十二五”期間,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64521起,造成2008人死亡失蹤,1317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73.4億元。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年平均400人左右,與“十一五”期間相比減少64%。全國共成功預報地質災害6561起,避免人員傷亡31.6萬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57.4億元,比“十一五”期間分別增加99%、67%和178%。
(三)“十三五”防治形勢。
1.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我國地形地貌地質條件複雜,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頻發,東南、華南沿海極易遭受強颱風襲擊,降水在時間空間上分布極不均勻,高強度地震活動頻繁,各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影響增大。未來一段時期內,地質災害仍將呈高發頻發態勢,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
2.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出新要求。
“十三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黨中央、國務院把維護公共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把公共安全作為最基本的民生。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禦能力。實施“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城鎮化進程和脫貧攻堅的進一步加快,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3.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環節。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未全面納入各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的精度、廣度、深度尚不能滿足防災減災的要求。群測群防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專業監測有待加強。眾多威脅集鎮、村莊、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區的重大隱患點亟待採取搬遷避讓或工程治理措施。
二、指導思想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進一步完善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四大體系,充分依靠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加強統籌協調,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規劃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將保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強化隱患調查排查和易發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完善群測群防,推進群專結合,提高預警的準確性和時效性,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分級分類,屬地管理。
按照險情災情等級,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分級負責,承擔主體責任,中央發揮統籌指導作用,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各司其職。人為工程活動等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等責任。
3.統籌部署,突出重點。
緊密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脫貧攻堅任務和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等,科學規劃,突出重點部署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和基層防災能力建設任務,服務社會經濟發展大局。
4.依法依規,科學減災。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標準規範體系建設,充分認識地質災害突發性、隱蔽性、破壞性和動態變化性特點,強化基礎研究,把握其發生變化規律,促進高新技術的套用和推廣,科學防災減災。
(三)規劃目標。
以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為目標,盡心盡力維護民眾權益,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重點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和岩溶塌陷調查,全面完成全國重點防治區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實現山地丘陵區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全覆蓋,完善提升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的群專結合監測網路,基本完成已發現的威脅人員密集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到2020年,建成系統完善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四大體系,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禦能力。在重大工程所在區域、重要城市、人口聚集區等區域建立地質災害風險管控體系,顯著減緩地質災害風險,全面降低中、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地質災害風險,有效解決西部及老少邊窮地區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問題。
三、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點防治區
(一)地質災害易發區。
依據地形地貌、岩土體類型及性質、地質構造以及地下水特徵與開採狀況等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和人為活動因素,把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分成高、中、低三級地質災害易發區。
滑坡、崩塌、土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主要分布在川東渝南鄂西湘西山地、青藏高原東緣、雲貴高原、秦巴山地、黃土高原、汾渭盆地周緣、東南丘陵山地、新疆伊犁、燕山等地區。高易發區面積121萬平方千米,中易發區面積273萬平方千米,低易發區面積318.2萬平方千米。(見附圖1)
地面沉降和地裂縫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主要分布在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汾渭盆地、松嫩平原、江漢平原和浙江東南沿海地區等。高易發區面積21萬平方千米,中易發區面積9.1萬平方千米,低易發區面積103萬平方千米。(見附圖2)
(二)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依據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考慮不同區域社會經濟重要性因素,如土地利用、工程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防災減災能力,結合國家“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把地質災害易發、人口密集、社會經濟財富集中、重要基礎設施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規劃區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共劃分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17個,總面積141.1萬平方千米。(見附圖3)
1.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土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雲南西部,面積12.6萬平方千米。該區地貌以高山、中山為主,怒江、瀾滄江、金沙江等通過該區,地形切割強烈,活動斷裂密集,降雨充沛。土石流、滑坡主要分布於怒江、瀾滄江、金沙江河谷及其支流沿岸,威脅兩岸基礎設施、居民點的安全。該區防治重點是重要水利水電工程區、居民點、交通幹線兩側的土石流、滑坡災害。
2.青藏高原東緣土石流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雲南北部、四川西南,以及四川中北部的汶川、蘆山地震災區等地區,是全國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集中開發區,範圍包括大渡河中下游、安寧河流域、雅礱江下游及黑水河上游、東川和小江流域,面積8.6萬平方千米。該區地質構造複雜,地形十分陡峭,鬆散碎屑物質極其豐富,生態環境十分脆弱,降雨量大,具備有利於滑坡土石流活動的地形和物質條件。區內防治重點是重要水利水電工程區、城鎮、交通幹線兩側的土石流、滑坡、崩塌災害。
3.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四川東部、重慶東北東南部、雲南東部和貴州東北部,面積13.7萬平方千米。該區地貌主要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種基本類型,在高原山地和丘陵地帶,山高谷深坡陡,易產生滑坡崩塌,在盆地區由於碳酸鹽岩廣布,岩溶的強烈發育,易引發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該區防治重點是城市和礦山地區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災害。
4.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範圍包括桂林、百色和河池等地區,面積10.3萬平方千米。該區主要是峰林平原、丘陵盆地,地形切割較強,降水量豐富。該區防治重點是能源基地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區的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災害。
5.珠江三角洲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廣東省,範圍包括珠江三角洲的廣州、深圳、江門、惠州等市區和四會、高要等縣(市),面積4.2萬平方千米。該區地勢低洼,分布淤泥類軟土和砂性土,深部普遍存在承壓含水層。該區防治重點是深圳、廣州等地的地面塌陷和珠江三角洲的地面沉降災害。
6.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湖北和湖南省的西部,面積8.9萬平方千米。該區地貌形態多樣,以中低山為主,地質條件複雜,降雨豐沛。該區防治重點是交通幹線兩側、重要基礎設施區和人口集中居住區的滑坡、崩塌災害。
7.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湖南省張家界、新化、冷水江、漣源、婁底、湘潭、常寧、郴州、臨武等縣(市),是國內重要的旅遊區和礦業基地,面積5.1萬平方千米。該區地處雲貴高原向江南丘陵過渡地帶,降水量時空分布不均,變化梯度大。該區防治重點是旅遊區和礦業城市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災害。
8.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我國東南部地區,包括浙江、福建和江西丘陵地區。面積9.1萬平方千米。該區以構造侵蝕中低山為主,山高坡陡,地形地貌複雜,受颱風影響明顯,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800~2200毫米之間。該區防治重點是浙閩贛丘陵地區的群發性滑坡、崩塌災害。
9.長江三峽庫區崩塌滑坡重點防治區。
長江三峽庫區崩塌滑坡重點防治區,面積約5.5萬平方千米。區內地貌以中山為主,坡陡谷深。奉節以西主要受控於北東向褶皺帶,其東主要受控於黃陵背斜為主的近南北向構造影響。多年平均降雨量1000~1400毫米。區內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危害大,且具有帶狀和相對集中於城鎮等人口密集區分布的特點。該區防治重點是水利水電工程區、河流兩岸、交通幹線沿線、重要基礎設施區和人口集中居住區的崩塌滑坡災害。
10.長江三角洲及江浙沿海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長江三角洲,範圍包括上海、江蘇南部及沿海地區、浙江北部及東南沿海地區蘇錫常、杭嘉湖等地區,面積6.6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細、粉砂及淤泥質粘土、砂質粘土等,承壓含水層分布廣泛。該區防治重點是上海、蘇錫常、揚通泰、杭嘉湖、甬台溫等城市、海岸帶等地區及高速鐵路沿線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
11.隴南陝南秦巴山地土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陝西省南部和甘肅省東南部,面積6.2萬平方千米,山高谷深,地形起伏大,岩土破碎,斜坡穩定性差。該區防治重點是交通幹線兩側、城鎮和農村地區的土石流、滑坡災害。
12.黃土高原西南滑坡土石流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陝西西部和甘肅中南部,範圍主要包括陝西省寶雞、鹹陽、西安、銅川和甘肅省的蘭州、天水等地區,面積3.8萬平方千米,屬於黃土高原西南緣,以壟、崗、梁、峁地貌類型為主,新構造運動活躍,黃土節理髮育。該區防治重點是重要城市、交通幹線兩側和居民居住區的黃土滑坡崩塌、土石流災害以及西安等城市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
13.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地裂縫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陝西關中盆地和山西汾河谷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災害分布面積4.4萬平方千米,自六盤山南段至寶雞、沿渭河向東經西安到風陵渡、轉向北東,再沿汾河經臨汾、太原到大同。該區防治重點是西安、太原和大同等地區的地裂縫及地面沉降災害。
14.陝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陝西北部和山西省西北部,是國家重要能源基地,面積7.2萬平方千米,地貌上為黃土丘陵區,屬黃土高原的一部分,黃土蓋層厚,溝谷切割深。該區防治重點是居民地和礦區的黃土滑坡、崩塌災害。
15.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我國華北地區,範圍包括北京、天津、滄州、德州等城市和農業區,面積12.7萬平方千米,地勢平坦,發育巨厚的粘性土和砂性土。該區防治重點是北京、天津和滄州等區域的地面沉降與地裂縫災害。
16.新疆西南地區滑坡土石流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南部,包括阿圖什、喀什、阿克陶縣、烏恰縣、莎車縣、葉城縣、塔什庫爾乾塔吉克自治縣、墨玉縣、策勒縣等縣的部分地區,面積17.8萬平方千米,以山地為主,地形起伏不平。該區防治重點是城鎮、人口密集區和重要工程項目區的滑坡、土石流災害。
17.新疆伊犁滑坡土石流重點防治區。
該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部,包括伊寧市和伊寧、霍城、特克斯、鞏留、尼勒克等縣,以及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面積4.4萬平方千米,70%以上為山地,地形起伏不平。該區防治重點是公路和轉場牧道兩側以及農牧民居住區的滑坡、土石流災害。
四、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一)調查評價。
1.加強地質災害詳細調查。
在已完成1080個縣(市、區)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的基礎上,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區以縣(市、區)為單元的1:5萬崩塌滑坡土石流調查工作。在湘中南、珠江三角洲、桂西及桂北等岩溶塌陷重點防治區,全面完成1:5萬岩溶地面塌陷綜合地質調查。在長江三角洲、江浙沿海、華北平原、汾渭盆地等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及高速公路、鐵路沿線等重大工程所在區域,全面完成1:5萬地面沉降地裂縫綜合地質調查。
2.全面開展地質災害“三查”。
地質災害易發區各級地方政府組織國土資源及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地質災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複查的年度“三查”工作。其中,在山地丘陵縣(市、區),重點開展崩塌、滑坡和土石流為主的“三查”工作;在其它地區重點開展地面塌陷、地裂縫的“三查”工作。
3.深化重點地區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評價。
在國家戰略經濟區(帶)、重大工程所在區域、集中連片貧困地區、重點流域等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示範部署開展1:5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10萬平方千米。在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嚴重的城鎮、人口聚集區,部署開展4000個重點集鎮的1:1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工作。在重點集鎮周邊,部署開展20000處滑坡、土石流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
表1 地質災害調查“十三五”工作部署
工作類別
工作量
責任主體
備註
地質災害詳細調查
崩塌滑坡土石流調查
尚未完成1:5萬詳細調查的山地丘陵縣(市、區)
地方政府
地質災害易發縣(市、區)
岩溶地面塌陷調查
岩溶塌陷重點防治區全面完成
中央及地方政府
重點部署在湘中南、珠江三角洲、桂西及桂北等岩溶塌陷重點防治區等地區
地面沉降地裂縫調查
地面沉降地裂縫重點防治區全面完成
重點部署在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長江三角洲及江浙沿海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華北平原及黃淮地區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地裂縫重點防治區以及高速公路、鐵路沿線等重大工程所在區域等地區
地質災害“三查”
崩塌滑坡土石流排巡查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地方政府
地質災害防治區涉及的所有縣(市、區)
地面塌陷地裂縫排巡查
重點地區地質災害調查與風險評價
1:5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
10萬平方千米
中央及地方政府
重點部署在國家戰略經濟區(帶)、重大工程所在區域、集中連片貧困區、重點流域等地區
重點集鎮1:1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
4000個集鎮
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嚴重的城鎮、人口聚集區
隱患點勘查
20000處隱患點
重點集鎮周邊的重大災害隱患點
(二)監測預警。
1.健全完善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體系。
進一步加強國家、省、市、縣四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實現山地丘陵縣(市、區)全覆蓋。加強與有關部門突發事件預警系統信息對接和協調聯動,加強與水利、氣象等部門的合作,推進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數據和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完善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實現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針對性和時效性。
2.構建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網路。
推廣格線化管理①等先進典型經驗,進一步完善全覆蓋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路。對調查、巡查、排查、複查中發現的所有崩塌、滑坡、土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隱患建立群測群防制度,明確群測群防員,給予經濟補助,配備必要的監測儀器設備,充分利用移動網際網路等通信技術,形成監測數據智慧型採集、及時傳送和自動分析的監測預警系統。健全完善全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路,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監測作用,對威脅城鎮、重大工程所在區域、交通幹線及其它重要設施的3000處地質災害隱患,布設專業監測儀器進行實時監測。建立重點防治區地質災害專業監測機構,完善專業監測隊伍駐守制度,構建群測群防與專業監測有機融合的監測網路。
①格線化管理:指的是湖北省對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分格線,通過壓實鄉鎮政府、國土所、地勘隊伍技術人員、村幹部防治責任,充分發揮專業技術人員支撐作用,確保群測群防體系發揮最大的防災成效。
3.完善地面沉降地裂縫監測網路。
健全完善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汾渭盆地、珠江三角洲及沿海地區等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進一步完善京津冀協同發展區、長江經濟帶等重大戰略區、鐵路、高速公路、南水北調、油氣管網等重大工程區域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推進國土、水利、規劃、建設等部門的監測網路數據共享。
表2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十三五”工作部署
工作類別
工作量
責任主體
備註
構建群專結合的崩塌滑坡土石流災害監測預警網路
氣象預警
覆蓋所有山地丘陵縣(市、區)
地方政府
所有山地丘陵區
群測群防
健全完善群測群防制度,實現隱患點群測群防全覆蓋
包括已發現的和新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專業監測
對3000處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專業監測
威脅城鎮、重大工程所在區域、交通幹線及其它重要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完善地面沉降地裂縫監測網路
主要地面沉降區監測網路
健全現有網路
地方政府
重點部署在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
國家重大戰略區及重大工程所在區域專項監測網
構建專項及立體監測網;整合多部門監測網,共享數據
中央政府和相關企業
重點部署在京津冀協同發展區、海岸帶等重大戰略區、鐵路、高速公路、南水北調、油汽管網等重大工程所在區域
(三)綜合治理。
1.繼續實施地質災害搬遷避讓。
對不宜採用工程措施治理的、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居民點,結合易地扶貧搬遷、生態移民等任務,充分考慮“穩得住、能致富”的要求,實行主動避讓,易地搬遷。“十三五”期間,指導地方努力完成40萬戶140萬受地質災害威脅民眾的搬遷避讓。
2.加大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力度。
選擇威脅人口眾多、財產巨大,特別是威脅縣城、集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工程治理,基本完成已發現的威脅人員密集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十三五”期間,規劃部署300條特大型土石流溝、1500處特大型及大型崩塌滑坡、20000處中小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
3.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
在地面沉降、地裂縫災害比較嚴重的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和汾渭盆地等區域,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實現地下水合理開發利用和地面沉降風險可控。
表3 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十三五”工作部署
工作類別
工作量
責任主體
備註
搬遷避讓
40萬戶
地方政府和責任企業
不宜採用工程措施治理、受地質災害威脅嚴重的居民點
治理工程
滑崩塌坡
1500處
中央和地方政府
特大型及大型滑坡崩塌災害點
土石流
300條
特大型土石流溝
崩塌滑坡土石流
20000處
中小型
地面沉降地裂縫
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
重點部署在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長江三角洲及江浙沿海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華北平原及黃淮地區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汾渭盆地地面沉降地裂縫重點防治區等地區
(四)應急防治。
1.健全應急機構與隊伍。
推動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市(地、州)、縣(市、區)全面建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專業技術指導機構,統籌協調區域內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建設。在重點防治區全面推行專業技術隊伍包縣、包鄉提供服務。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專業人才培養,推進基層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救援隊伍建設,配備應急車輛等必要的應急裝備,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2.加強應急值守與處置。
加強應急值守隊伍建設,完善應急值守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和啟動應急回響,提高應急值守信息化和自動化水平。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流程的科學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
(五)基層防災能力建設。
1.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禦能力。
大力培育地質災害防治社會力量,以合作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建設基層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支撐隊伍。“十三五”期間,在已建成774個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的基礎上,全面建設完成全國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提升基層地質災害綜合防禦能力。
2.強化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
繼續推進雲南、四川、湖南、甘肅四個重點省份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加快推動其它省份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避險能力。
3.加強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工作。
構建格線化、智慧型化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技術體系,完善部、省、市、縣和現場聯動的地質災害遠程會商系統,實現空、天、地的地質災害信息的快速匯集、處理、會商決策。建立全國統一的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平台,實現快速搭建應急通信平台,提升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快速回響信息報送調度指揮的能力。加強地質災害信息共享與服務,實現與氣象、水利、環保等相關部門的業務協作和信息共享,有效提升應急處置和服務社會能力。
4.強化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培訓和演練。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移動網際網路等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活動,向社會公眾普及逃生避險基本技能,提升緊急情況下自救互救能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教育和應急演練,參加培訓和應急演練2500萬人次。每年對地質災害防治區內的縣及鄉鎮地質災害防治人員進行不少於1次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至少開展1次演練,其它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簡易演練。2020個山地丘陵縣(市、區)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
5.強化科學研究,創新技術水平。
充分依靠“三深一土”科技創新,提升地質災害形成機理、早期識別、成災模式等方面的科學認識,加強災害風險評估預測預警等研究,完善地質災害相關理論。提升特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網路與應急處置專業化支撐能力。加快研發地質災害監測設備和預警技術方法,提高監測預警預報精度,大力推進物聯網、大數據和雲計算等地質災害防治中的套用。
五、資金籌措和實施安排
(一)資金籌措。
中央單位和部門開展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項目由中央財政出資。地方各級政府部署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項目由地方財政出資。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由中央財政出資,省級及以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由地方財政出資。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綜合治理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資,中央財政對特大型地質災害的治理給予適當補助,中央基建投資對納入全國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範圍內的搬遷戶給予補貼。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治理經費,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由責任人出資。地質災害防治科研經費按照事權和責任相適應的原則,結合不同類型科研工作的定位和特點,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合理分擔。
(二)實施安排。
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包括詳細調查、重點地區大比例尺風險調查、年度地質災害“三查”和隱患點勘查工作由地方各級政府部署安排為主,中央政府負責開展岩溶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綜合地質調查及大比例尺地質災害風險調查示範。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中央政府統籌指導。按照輕重緩急,突出重點的原則,對危害嚴重、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人員搬遷,對危害大、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重大隱患點採取工程治理措施,中央政府對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給予資金補助,其他項目由地方各級政府安排部署。中央財政對重點省份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給予支持。2020年前,建設完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四大體系,基本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調查任務,查明隱患點的孕災背景和變化情況,編制重點區地質災害風險圖,提出綜合防治方案,更新防災預案。
六、保障措施
(一)落實責任分工。
堅持地方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主體責任地位,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各級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住建、交通、鐵道、水利、衛生計生、安全監管、電力監管、旅遊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和行業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大力推廣各地地質災害防治好經驗、好做法,將基層地質災害監測責任和防災責任切實落實到位。
(二)堅持依法防災。
進一步完善與《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相關的國家、行業、地方技術標準體系。在工程建設中嚴格落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嚴格落實工程設計同時提出地質災害防治設計要求、工程建設同時建設地質災害防治設施、工程驗收同時驗收是否符合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的“三同時”制度,最大限度避免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三)加強資金保障。
建立政府、社會和責任者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機制。地方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把地質災害的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與脫貧攻堅、土地整治、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等相關工作緊密結合和融合起來。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堅持共享發展理念,積極探索“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模式。
(四)調動社會力量。
搭建不同層次的地質災害防治研究合作交流平台,加強國內地質災害科研機構、大專院校與一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的合作,實現“產、學、研、用”一體化發展,組織科技攻關,切實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問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加強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和能力培訓,大力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單位誠信體系建設。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引進國外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探索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地質災害保險制度。
(五)強化宣傳培訓。
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民眾、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它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各級地方政府應加強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災知識的培訓和演練,加強地質災害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全面提高地質災害易發區人民民眾自防自救能力。
附圖1 全國崩塌滑坡土石流地面塌陷易發程度分區圖
附圖2 全國地面沉降地裂縫易發程度分區圖
附圖3 全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分布圖

內容解讀

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為“十三五”地質災害防治繪就目標藍圖、亮明任務清單。
針對地質災害呈高發頻發、地災防治形勢依然嚴峻的態勢,《規劃》明確,“十三五”要以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為目標,盡心盡力維護民眾權益,全面完成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重點地區地面沉降、地裂縫和岩溶塌陷調查,全面完成全國重點防治區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實現山地丘陵區市、縣兩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全覆蓋,完善提升以群測群防為基礎的群專結合監測網路,基本完成已發現的威脅人員密集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
《規劃》提出,到2020年,建成系統完善的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防治四大體系,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禦能力。在重大工程所在區域、重要城市、人口聚集區等區域建立地質災害風險管控體系,顯著減緩地質災害風險,全面降低中、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地質災害風險,有效解決西部及老少邊窮地區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問題。
《規劃》劃分了全國高、中、低三級地質災害易發區,同時考慮不同區域社會經濟重要性因素,把地質災害易發、人口密集、社會經濟財富集中、重要基礎設施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規劃區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劃分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17個,總面積141.1萬平方千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