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

《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由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期限為2021年至2025年。

發展歷程,發布通知,內容解讀,

發展歷程

2022年6月,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期限為2021年至2025年。《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廣東將全面完成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探索構建以“隱患點+風險區”雙控管理為主線的綜合防治體系,實現隱患點“監測兜底,能消盡消”、風險區“科學劃分、有效管控”,最大限度防範和化解地質災害風險,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發布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6月1日

內容解讀

一、編制依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依據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和上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二、編制背景
  我省丘陵山地多,地勢起伏大,地質構造較為複雜,雨水侵蝕作用強烈,同時受人類工程活動影響,地質災害易發多發、威脅嚴重,屬於全國地質災害嚴重的省份之一。
  “十三五”期間,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和自然資源部的關心指導下,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廣大基層幹部民眾共同努力,完成了《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十三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任務,取得了明顯成效。“十四五”時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奮進的第一個五年,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新形勢和更高要求。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災減災救災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廣東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銜接《廣東省自然災害防治能力建設行動方案》《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 年)》等,結合我省實際開展《廣東省地質災害防治“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明確我省未來五年地質災害防治總體思路、發展方向、主要任務、重大工程。
  三、規劃目標和期限
  “十四五”期間,全面完成地質災害防治三年行動,探索構建以“隱患點+風險區”雙控管理為主線的綜合防治體系,實現隱患點“監測兜底,能消盡消”、風險區“科學劃分、有效管控”,最大限度防範和化解地質災害風險,推動地質災害防治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
  (一)調查評價精度大幅提高。實現全省1:5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與評價區劃全覆蓋,組織實施重點防治區內100個重點鎮精細化調查評價,基本摸清全省地質災害風險隱患底數。
  (二)監測預警體系不斷完善。完善全省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體系,探索構建“點、線、面”結合的格線化群測群防體系,推進隱患點普適性專業監測,部署一批高風險區控制性監測點建設,進一步健全完善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明顯提升地質災害預警精準度、時效性。
  (三)綜合治理力度持續增強。全面落實全省在冊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措施,及時啟動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實現隱患點“監測兜底,能消盡消”,解除受威脅人員18萬人以上。
  (四)綜合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持續推進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建成並不斷完善省地質災害數據綜合管理系統,強化地質災害宣傳培訓與防災演練,探索創建地質災害風險防控創新中心,全面提升全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
  (五)體制機制更加健全完善。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加強地質災害源頭管控,積極推進 “隱患點+風險區”雙控管理試點,推動形成合力防災、源頭管控、風險隱患雙控的地質災害防治融合機制,全面提升地質災害防治監管水平。
  規劃期限為2021-2025年。
  四、主要內容
  “十四五”期間,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聚焦地質災害防治痛點、難點,切實強化重點工程的支撐作用,提出五大方面任務及十四項重點工程。
  五大方面任務:一是加強風險調查評價,掌握風險隱患底數。主要任務是全面推進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與評價區劃,加強地質災害排查、巡查和核查,實施重點地區專項調查。二是完善監測預警體系,提高風險預警能力。主要任務是完善氣象預警預報體系,建立群測群防體系,推進專業監測網路建設。三是持續推進綜合治理,保障民眾生命安全。主要任務是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加強治理工程管理維護,開展綜合防治體系示範縣建設。四是提升綜合防控能力,推動全民全面防災。主要任務是深化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強化宣傳培訓與防災演練,建立風險防控創新中心。五是健全完善體制機制,增強防治監管水平。主要任務是強化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加強地質災害源頭管控,創新地質災害管控模式。
  十四項重點工程:在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評價、監測預警體系、綜合治理體系、地質災害綜合防控能力四個方面開展1:5 萬地質災害風險調查與評價區劃、重點鎮地質災害精細化調查與風險評價、地質災害風險隱患排查核查、重點地區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體系建設、普適性專業監測建設及運行維護、重點地區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建設、地質災害格線化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示範縣建設、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地質災害宣傳培訓與防災避險演練、地質災害風險防控創新平台建設、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建設14項重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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