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重慶市安全保障型城市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安全生產規劃是堅持安全發展的先導,是加強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設的重要手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重慶市安全保障型城市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 指導:科學發展觀
  • 宗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 統攬:平安重慶建設
通知內容,附屬檔案:,

通知內容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重慶市安全保障型城市發展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
渝辦發[2010]140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編制“十二五”規劃的工作意見》(渝府發[2009]102號)已將《重慶市安全保障型城市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列入了全市“十二五”規劃的12個重點專項規劃之中。科學編制好《規劃》,任務艱巨,意義重大。為做好《規劃》編制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十二五”是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是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的五年,是縱深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的五年,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承上啟下的五年,更是落實“314”總體部署、貫徹國發[2009]3號檔案、全面推進全市統籌城鄉改革發展的五年。安全生產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攸關改革開放和發展穩定大局。建設安全保障型城市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重慶的光榮使命和艱巨任務。國發[2009]3號檔案明確提出支持重慶“建設安全保障型城市示範區”。安監總局與市政府簽署了《支持重慶建設安全保障型城市示範區備忘錄》,將安全保障型城市示範區建設作為今後五年乃至更長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線。市委三屆五次全委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堅持安全發展加強安全工作的決議》,要求圍繞建設平安重慶和安全保障型城市總目標,在強基礎、查隱患、抓整治、打非法、壓事故等方面,進一步加強安全工作。《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和地質災害防治建設安全保障型城市的決定》(渝委發[2009]14號)要求“抓緊制定《重慶市建設安全保障型城市總體規劃(2009―2015年)》,探索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設管理的新途徑”。編制《規劃》,是政府指導安全生產以及審批、核准重大項目,安排政府投資,制定安全生產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是指導安全保障型城市建設的需要,是提高全市本質安全保障水平的需要,是打造內陸開放高地品牌的需要,必須切實抓緊抓好抓落實。
二、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宗旨,以平安重慶建設為統攬,以創建“安全發展、安居樂業、統籌城鄉、主動保障”的全國安全保障型城市示範區為主線,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推動企業安全管理創新,提升政府安全監管能力,構建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安全保障體系,對安全風險實行法制化、制度化、標準化、社會化管理,努力建設本質安全型企業、安全保障型社會,為加快建設內陸開放高地和平安重慶提供堅強的安全保障基礎。
編制好《規劃》要做到“四個堅持”:
——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安居樂業。維護好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安全權益,保障民眾在平安的環境中生活和工作。
——堅持安全發展,實施統籌兼顧。推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城鄉安全發展一體化。
——堅持預防為主,注重主動保障。實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關口前移、主動保障的預防措施,有效應對安全風險。
——堅持政府主導,強化企業責任。充分發揮政府主導推進作用,建立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核心內容的安全發展保障體系。
三、涵蓋內容
繼承以往的五年規劃成果和經驗,《規劃》要在內容上創新,突出三大重點:
(一)規劃指標。突出安全生產中長期規劃發展的總體目標,全面、系統地考慮行業(領域)目標,充分考慮中長期與年度指標體系間的銜接,使指標體系相對科學穩定;體現安全生產公益性、基礎性和保障性作用,突出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加強與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按照規劃指標“可感知、可比較、可操作”的要求設定指標體系。
(二)主要任務。突出繼續完善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防範煤礦等重點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創建安全健康作業環境,實施重點工程,完善經濟政策等方面的內容。
(三)重點項目。重點項目是落實規劃各項任務的重要載體,是實現規劃目標的重要手段,是規劃的重要支撐。根據規劃提出的主要任務,按照事權劃分原則,凝鍊納入政府投資範圍的重點項目,做好重點項目的基礎調研、信息收集、專題研究、項目論證等工作,梳理形成一批關係全局、帶動作用強、體現安全生產公益性並由政府組織實施的重點項目,帶動規劃主要任務順利完成。
四、規劃體系
《規劃》由市安監局負責,會同市發展改革委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起草,報市政府審定後印發實施,主要涵蓋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特種設備、建築、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規劃、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劃要與《規劃》相對接,尤其在重大項目建設方面要同步規劃、統籌推進實施。
各區縣(自治縣)安監部門牽頭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
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安全生產的內容納入本行業(領域)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和實施。在《規劃》印發之後,結合本行業(領域)的部門發展規劃提出安全生產專題落實方案。
五、工作步驟
(一)加強《規劃》編制的前期研究。《規劃》編制前必須做好基礎調查、信息收集、課題研究以及納入《規劃》重大項目的論證等前期工作,結合“十一五”規劃落實情況和“十二五”期間需求分析,形成安全生產專題研究報告,並按照事權劃分原則提出一批關係全局、意義深遠、帶動作用強、公益性強並由政府組織實施的重大項目。其中:
——市安監局牽頭負責編制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科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教育培訓、信息化建設“十二五”專題研究報告。
——重慶煤監局(市煤炭工業管理局)牽頭負責編制煤礦安全生產“十二五”專題研究報告。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市交委等部門參與,編制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十二五”專題研究報告。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消防安全“十二五”專題研究報告。
——市交委牽頭負責,重慶海事局等部門參與編制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十二五”專題研究報告。
——市建築施工聯席會議的牽頭部門市城鄉建委、市安監局牽頭負責,其他成員單位(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市政委、市國土房管局、市質監局、市園林局、市通信管理局、成鐵重慶辦事處、華中電監局重慶辦事處等)參與,編制建築行業安全生產“十二五”專題研究報告。
特種設備、電力、冶金、鐵路交通、農業機械、漁業船舶等行業主管部門也要組織編制安全生產“十二五”專題研究報告,或提出需列入《規劃》的相關內容,提出保障安全生產的具體措施,凝鍊規劃期間的重大項目。
(二)廣泛徵求各方面建議意見。《規劃》編制過程中,要增強《規劃》編制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增強《規劃》編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使政府決策能更好地反映實際情況,提高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水平。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採取座談會、論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特別要注意傾聽利益相關者的意見和建議。在編製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規範化的民主制度、銜接制度、論證制度、公布制度和評估制度等。要改進規劃評估論證的方法,除了本部門、本系統的專家外,還要邀請相關專家參加評估論證。
(三)加強各規劃間的銜接協調。規劃之間的銜接協調是保障規劃科學性、有效性的必要環節。要站在全局立場上考慮規劃內容,加強部門間的分工合作,增強規劃在解決安全生產發展重大問題上的合力。一方面,要做好與本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的銜接;另一方面,也要注重與《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在統一銜接的基礎上,力求專項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
(四)適時開展規劃評估調整。要建立實施規劃的評估機制,組建安全規劃評估小組,適時組織開展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總結評估。規劃評估圍繞規劃提出的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對規劃執行效果和各項政策的落實情況作出分析評價,並針對環境變化和存在的問題,對調整和修訂規劃提出意見。評估分為中期評估和年度監測評估,中期評估可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形成綜合性報告。年度監測評估重點圍繞主要發展目標進行,形成發展目標實施進度年度報告。經評估後確實需要對規划進行修訂的,規劃編制部門應提出規劃修訂方案,需要報批、公布的,要履行報批、公布手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從戰略的全局高度,深入分析影響和制約當地安全發展的因素,積極思考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對策,編制出本地區“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凝鍊規劃期間的重大項目。要將本地區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納入本地區“十二五”重點專項規劃體系,將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礦商貿就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煤礦百萬噸死亡率、道路交通萬車死亡率等4項指標納入本地區“十二五”規劃綱要指標體系。
(二)組建機構,迅速啟動。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規劃編制工作組織機構,組建得力的規劃編制隊伍,研究提出規劃編制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及早啟動重大課題研究工作,儘快提出基本思路。同時,要根據規劃編制工作任務,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證專項規劃編制工作順利開展。要組建“十二五”安全規劃專家組。規劃專家組由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專家、各行業(領域)專家組成,負責規劃的諮詢、論證、評估等工作。要認真聽取規劃專家組的意見,規劃草案形成後,要組織專家進行深入論證。
(三)協同配合,積極參與。建立規劃編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經濟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公安局、市城鄉建委、市交委、市農委、市商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規劃局、市市政委、市水利局、市衛生局、市旅遊局、市煤炭工業管理局、重慶煤監局、重慶海事局、民航重慶監管局等部門參加的《規劃》編制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就《規劃》編制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決策。《規劃》編制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安監局,負責《規劃》編制工作的統籌協調以及聯席會議的日常事務。
(四)合理安排,有序推進。《規劃》在2010年年底前編制完成;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縣(自治縣)的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務必在2010年7月30日前形成本行業(領域)、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專題研究報告,報《規劃》編制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聯繫人:張晏,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重慶市有關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十二五”安全生產專題研究報告提綱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屬檔案:

重慶市有關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十二五”安全生產專題研究報告提綱
一、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十一五”安全生產工作概況
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十一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狀況,相關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方面的工作進展,特別是在安全投入、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建設、隱患排查與專項整治、人才隊伍培養、安全科技進步、安全文化建設、職業危害防治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經驗。
二、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安全生產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三、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十二五”安全生產工作需求分析
針對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分析“十二五”期間存在的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分析預測“十二五”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形勢,提出奮鬥目標。
四、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十二五”安全生產工作主要任務
圍繞實現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提出的“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奮鬥目標,提出安全生產工作主要任務,突出繼續完善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創建安全健康作業環境,實施重點項目等方面的內容。
五、本行業(領域)、區縣(自治縣)“十二五”安全生產重點項目
對“十二五”期間需要建設的安全生產重點項目逐個進行詳細論述。
(一)項目概況(不超過500字)。
說明項目名稱、依託單位、主管部門以及建設性質(擴建、新建)等情況。
(二)項目的必要性(不超過500字)。
從項目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作用、目前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建成後的效果、可取得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論述。
(三)項目建設目標(不超過200字)。
從項目達到的功能、性能指標、效果等方面進行說明。
(四)項目建設內容(不超過800字)。
簡要說明項目的具體建設內容:總體結構、基礎設施(地點、土地、房屋面積等)建設、儀器設備(名稱、數量、規格)購置、系統部件等情況。
(五)項目經費預算(不超過500字)。
簡要說明項目投資預算,包括哪些部分及其測算依據、投資來源(中央、市、區縣、自籌等)、建設周期及年度投資估算。
(六)運行機制(不超過300字)。
實施計畫(包括實施周期、年度計畫安排、重要時間節點、階段目標)以及項目建成後負責運行維護的單位、運行經費的估算與解決辦法、如何發揮作用等。
六、保障措施和有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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