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水務局關於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

2005年10月10日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水務局關於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轉市水務局關於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
  • 作品別名:市水務局關於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意見的通知
  • 創作年代:2005
  • 作品出處: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
  • 文學體裁:政府通知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市水務局《關於開展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的意見》已經2005年10月10日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批轉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關於開展城市飲用水
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的意見
為做好全市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科學發展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以保障城市飲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質安全為目標,以飲用水水源地的建設、保護、涵養為核心,建立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監測預警與安全應急機制,確保城市飲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質優良和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二、規劃範圍
中心城區和各區(市)縣(中心城區除外)政府所在城鎮(以下統稱城市),水源地為集中式地表和地下飲用水水源地。
三、規划水平年
2004年為現狀水平年,2010年為規劃近期水平年,2020年為規劃中期水平年,2030年為規劃遠期水平年。
四、規劃目標
(一)近期目標(2010年)。基本解決建制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問題突出的其他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問題。提出新水源建設方案、保護飲用水水源地的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立完善的管理保護制度、良好的生態屏障、監測體系和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基本控制影響水源地安全的區域水土流失,大幅減少進入水源地水域的泥沙,初步恢復水源涵養能力;水質達到飲用水水源的水質功能標準,水量和供水保證率滿足供水目標要求。
(二)中期目標(2020年)。全面解決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問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得到有效保護,重要城市應急水源儲備水平顯著提高。水源區水土流失得到控制,全面恢復和保障水源涵養能力。進一步提高保證率,城市飲用水安全得到保障,滿足2020年全面實現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對飲用水安全的要求。
(三)遠期目標(2030年)。鞏固城市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全市城市滿足較發達社會對飲用水安全的要求。
五、主要內容
本次規劃編制工作有六個方面主要內容:
(一)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調查和評價(包括城市飲用水供需情況和現有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調查、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補充監測、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狀況評價等);
(二)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工程建設規劃(包括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工程建設規劃、城市應急飲水水源儲備工程建設規劃等);
(三)城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程規劃(包括飲用水水源地防護和生態修復工程規劃、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綜合整治工程規劃等);
(四)城市飲用水水源匯流區水土保持與水源涵養規劃;
(五)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監測站網規劃;
(六)非工程措施規劃(包括預警與安全應急控制規劃、污染總量控制、法治建設、技術標準建設等)。
在規劃中要求做到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有可操作性,高質量完成此次規劃編制工作任務。
六、時間安排和職責分工
(一)時間安排。本次規劃時間緊,任務重,在保證與全國和全省步調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將整個規劃編制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1.基礎數據調查階段(2005年11月):對涉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調查,摸清城市飲用水水源地現狀;
2.調查結果匯總分析階段(2005年11月-12月):對所收集的數據進行分析評價,提出編制工作基本思路和對策;
3.編制規劃階段(2005年12月-2006年4月):組織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進行基礎資料分析,編制規劃報告書;
4.審查上報階段(2006年4月-6月):由市水務局牽頭組織召開規劃報告書評審會,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形成正式成果報告,報市政府審批實施。
(二)職責分工。市水務局負責牽頭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編制工作的組織、協調,並確定編制單位,審批規劃技術檔案,組織審查規劃報告、規劃成果等;市市政公用局負責指導興蓉公司對城市用水、供水情況進行調查和制定安全供水保證措施;市環保局負責對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污染情況進行調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市衛生局負責對飲用水出廠水質和消化系統疾病進行調查;市計委負責規劃年份有關基本數據的收集,將規劃確定的重大項目納入市重點項目計畫;市規劃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控制範圍的確定,並納入城市規劃之中;市建委負責指導規劃年水源地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市財政局負責編制規劃所需資金安排和預算審定;市統計局負責提供水源地經濟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的相關數據;各區(市)縣政府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規劃編制的協調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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