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通知的通知》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3年5月16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通知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府辦發〔2013〕124號
- 發文時間:2013年5月16日
渝府辦發〔2013〕124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23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我市屬亞洲季風區,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特徵明顯,降雨量大,暴雨等極端天氣時有發生,加之地形地貌複雜多樣,局部地區排澇問題十分嚴重。特別是主城區部分排水節點走廊狹窄、管網老舊、配置不合理、排水不暢,部分區縣(自治縣)排水防澇基礎設施建設滯後、調蓄雨洪和應急管理能力不足等問題導致暴雨積水和內澇災害隱患十分突出。為切實做好我市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要求
城市排水防澇工作,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按照國辦發〔2013〕23號檔案要求,在今年汛期前認真排查排水設施隱患,解決對排水安全影響較大的突出問題,避免汛期出現大的城市內澇。同時,要把當前防汛工作和今後的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握時間要求,積極推進有關工作,要在2014年前編制完成全市城鎮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2019年前完成城鎮雨污分流排水管網改造,2024年前在全市建成完善的城鎮排水防澇設施體系。
二、認真普查,搞好規劃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儘快收集和分析現有排水資料,迅速組織專業機構對地表徑流、排水設施、受納水體等情況進行詳細普查,為開展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論證奠定基礎。要根據本地降雨規律和暴雨內澇風險情況,合理確定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標準。人口密集、災害易發區域排水防澇設施應採用國家技術標準的上限作為規劃控制指標。排水防澇設施建設規劃編制要做好與近年三級排水管網建設規劃、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水利設施建設規劃等的銜接協調,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考慮。規劃編制完成後應及時組織評審驗收並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
三、抓好建設,保證效果
要認真做好排水防澇設施建設項目技術論證和審核把關工作,提高建設項目立項、建設用地、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估、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等環節的審批效率,加快推進雨污分流管網改造與建設。對排澇影響大的“瓶頸”線段工程要優先安排設計,優先建設。建設施工過程中要嚴格監管,確保施工質量。要做好竣工資料的編制和統計工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推行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合理安排布局,控制開發強度,有效控制地表徑流,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城市原有水生態環境的破壞,儘可能與城市其他設施統籌協調。
四、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工作周期長、工作量大,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協調機制,相互支持配合。市市政委作為市級層面的牽頭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儘快研究提出具體方案報市政府審定。市發展改革、財政、建設、環保、規劃、水利、氣象、消防、園林綠化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要求,通力協作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排水防澇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把城市排水防澇工作作為改善民生、保障城市安全的緊迫任務抓緊抓好,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全力推進。同時,要把排水防澇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體系進行考核。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