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 發布單位:重慶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渝府 〔2009〕 31號
- 發布時間:2009年
- 類別:通知
- 內容:推進重慶市統籌城鄉改革和發展
序號 | 工作任務(共145項) | 對口國家部委 | 牽頭市領導 (50項重點) | 牽頭單位 | 協辦單位 |
一、移民安穩致富和庫區和諧發展(4項重點) | |||||
1* | 繼續對庫區移民就業再就業實施資金和政策傾斜。將農村進城鎮安置移民、城鎮占地移民、生態屏障區及地質災害避讓移民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三峽辦、財政部 | 馬正其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移民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 |
2* | 依法開徵三峽電站水資源費。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國務院三峽辦 | 童小平 | 市物價局 | 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 |
3* | 儘快編制並報批三峽庫區後續工作規劃,統籌考慮三峽庫區後續工作資金需求,抓緊研究制定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政策出台後的分配方案和管理辦法。 | 國務院三峽辦、水利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旅遊局 | 譚棲偉 | 市移民局 | 市水利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旅遊局 |
4* | 抓緊完善並實施三峽庫區綠化帶建設規劃和水土保持規劃。穩步推進生態移民,在水庫周邊建設生態屏障區和生態保護帶。 | 國家林業局、水利部、國務院三峽辦、國家發展改革委 | 馬正其 | 市林業局、市水利局 | 市移民局、市發展改革委 |
5 | 適時將工作重點轉向促進移民安穩致富,建立促進庫區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加大移民後期扶持力度,逐步增加移民後期扶持資金。 | 國務院三峽辦、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 | 市移民局 | 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 |
6 | 抓緊編制實施三峽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 國務院三峽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 | 市移民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水利局 | |
7 | 發展適合庫區特點的優勢特色產業。制定產業政策、區域發展規劃和審批項目,都要對庫區給予優先支持。積極發展能源及礦產資源深加工、石油天然氣化工和鹽化工、機械製造、紡織服裝、現代中藥及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支持庫區城鎮移民生態工業園建設,增加對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補助。探索創新產業園區多元共建和異地投資利益分享新機制。 |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 | 市經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移民局、市環保局、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 |
8 | 認真落實全國對口支援三峽庫區移民工作五年規劃綱要,鼓勵更多的省市、企業向重慶提供人才、資金和項目援助,探索更加有效的對口支援方式。 | 國務院三峽辦 | 市移民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外經貿委、市工商聯、市農委、市經委、市旅遊局、市科委 | |
9 | 繼續發揮庫區產業基金的扶持作用。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務院三峽辦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財政局、市移民局、市經委 | |
10 | 強化庫區工業污染源治理,解決支流“水華”等影響水質的突出問題。 | 環保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三峽辦 | 市環保局 | 市經委、市移民局 | |
11 | 儘快制定落實消落區治理方案和相關措施,加強三峽庫區生態環境監測系統建設。 | 國務院三峽辦、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水利部 | 市移民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房管局、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水利局、市信息產業局 | |
12 | 加快推進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研究建立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長效機制。 | 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三峽辦、財政部 | 市國土房管局 | 市移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二、發展現代農業和推進新農村建設(4項重點) | |||||
13 | 支持重慶現代畜牧業示範區建設,加大對規模化養殖小區、良種繁育體系、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扶持,加強畜牧業發展和養殖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 | 農業部 | 市農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 |
14* | 支持重慶建設全國農業機械化綜合示範基地,繼續實施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認真落實農業機械化各項稅費優惠政策。 | 農業部 | 馬正其 | 市農委 | 市財政局 |
15* | 在重慶開展“通村公路”建設試點,支持具備條件的建制村水泥(瀝青)路建設,將已撤併鄉鎮的公路改造納入通村公路工程統籌安排。 | 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凌月明 | 市交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扶貧辦 |
16* | 完善整村推進扶貧規劃,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擴大深山峽谷和高寒山區扶貧移民搬遷工程實施範圍。 | 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 | 馬正其 | 市扶貧辦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 |
17* | 實行新的扶貧標準,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實施扶貧政策。促進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 | 國務院扶貧辦、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馬正其 | 市扶貧辦 | 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18 | 穩定基本農田和糧食播種面積,提高單產水平,繼續實施良種補貼等支持政策,確保糧食產量不低於1100萬噸。 | 農業部 | 市農委 | ||
19 | 推進大中型農業灌區工程建設,加快實施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和節水灌溉。 | 水利部、農業部、財政部 | 市水利局 | 市農委、市財政局 | |
20 | 加強山區綜合開發,加快林業產業發展。推進柑橘優勢產業帶建設,繼續實施柑橘種苗補貼政策。 | 國家林業局、農業部、國務院三峽辦、財政部 | 市林業局、市農委 | 市移民局、市財政局 | |
21 | 支持農業標準化建設,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 農業部、質檢總局 | 市農委 | 市質監局 | |
22 | 統籌城鄉建設規劃,將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的投入重點放在農村。 | 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部、水利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 | |
23 | 增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投入,加快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 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水利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扶貧辦 | |
24 | 大力推進農村沼氣建設,發展集中沼氣。 | 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市農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25 | 加快農村電網改造後續工程建設。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電力公司 | |
26 | 增加公共財政對農村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的投入。 |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財政局 | 市發展改革委 | |
27 | 每個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扶持2—3個特色產業。 | 國務院扶貧辦 | 市扶貧辦 | 市農委、市旅遊局、市供銷總社、市財政局 | |
28 | 建立貧困農民創業基金,開展貧困農民創業試點工作。 | 國務院扶貧辦 | 市扶貧辦 | 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 | |
29 | 逐步取消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央投資項目的地方配套資金。 | 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市扶貧辦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30 | 協調渝鄂湘黔四省(市)毗鄰地區成立“武陵山經濟協作區”,組織編制區域發展規劃。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扶貧辦、市民宗委、市水利局 | |
三、老工業基地改造和現代服務業發展(5項重點) | |||||
31* | 做大做強汽車機車產業,發展小排量、混合動力等節能環保型汽車、柴油車,推動零部件產業的最佳化升級,建設有利於自主開發的汽車綜合試驗場,增設國家機車質量檢測中心,加快建成中國汽車名城和機車之都。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 童小平 | 市汽車辦 | 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質監局 |
32* | 支持重慶發展風力發電和軌道交通配套裝備。 |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黃奇帆 | 市經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市科委 |
33* | 高水平發展石油天然氣化工產業,拓展產業規模和產業鏈。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 |
34* | 加強國家高技術產業基地建設。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市科委、市信息產業局 |
35* | 建設長江上游地區金融中心,增強重慶的金融集聚輻射能力。 |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 | 黃奇帆 | 市政府金融辦 | 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市國資委 |
36 | 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加快形成一批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國際知名品牌、國際競爭力較強的優勢企業。 | 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 | 市國資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市商委 | |
37 | 對參與老工業基地改造、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項目審核、土地利用、貸款融資、技術開發、市場準入等方面給予支持。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市中小企業局 | |
38 | 建立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推動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投入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領域。 | 財政部 | 市財政局 | 市國資委 | |
39 | 創造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加快發展的公平競爭環境,落實中央在融資、財稅、市場準入等方面的各項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向“專、新、特、精”方向發展。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市中小企業局 | 市經委、市信息產業局 | |
40 | 加快南桐、松藻、天府等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推進資源枯竭地區經濟轉型。加快採煤沉陷區棚戶區和城鎮危舊房改造。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建設部 | 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房管局 | 市經委、市建委 | |
41 | 發展壯大汽車機車、裝備製造、石油天然氣化工、材料工業和電子信息五大支柱產業。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市科委 | |
42 | 建設柴油機關鍵零部件、傳動部件生產基地,創建西部特種船舶、高壓輸變電設備製造基地。 | 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 | |
43 | 做好重鋼環保搬遷和產品結構升級改造。增加氧化鋁有效供應,提高精加工的水平。 |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 | |
44 | 支持重慶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重要商品儲備基地、三峽庫區中藥材集散地、糧食流通體系和農業科技貿易城建設,構建現代物流基地。 |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商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委 | |
45 | 打造長江上游地區的“會展之都”、“購物之都”和“美食之都”,形成區域商貿會展中心,促進實現流通現代化。加快重慶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設。鼓勵國內外知名品牌和有實力的商貿流通企業到重慶投資落戶。 | 商務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商委 | 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外經貿委 | |
46 | 加快完善旅遊公共服務設施,發揮集散地樞紐功能。加強旅遊資源保護和旅遊景區基礎設施建設。綜合開發現代旅遊產品,積極發展渝東南地區民族特色手工業和民俗生態旅遊。構建長江三峽國際黃金旅遊帶。 | 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旅遊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市移民局、市扶貧辦 | |
47 | 加快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設立重慶統籌城鄉科技改革與創新綜合試驗區。國家在重點研發基地布局、支持軍民融合技術創新基地建設、科技和創新綜合改革試驗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加快研究開發、資源共享和成果轉化科技平台建設。 |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 | 市科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信息產業局 | |
48 | 探索建立比較完備的科技投融資體系,開展科技保險試點,健全科技創業風險投資機制和技術創新激勵機制。 | 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保監會 | 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 | 市政府金融辦、重慶保監局 | |
49 | 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積極營造集聚人才、激勵企業技術創新和促進產、學、研合作的政策環境。 | 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科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經委 | |
50 | 著力在“一圈”構建大型產業基地,發展產業集群,提升綜合實力和競爭力。發展適宜在“兩翼”布局的相對優勢產業。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 | |
51 | 完善“一圈”對口幫扶“兩翼”機制,推進異地辦園、協助引進項目、援建標準廠房、對口扶持企業等工作。探索建立要素和收益共享的“一圈兩翼”互利共贏發展新機制。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市經委、市國資委、市扶貧辦 | ||
52 | 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完善城鎮功能。 | 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規劃局 | 市建委、市發展改革委 | |
四、發展內陸開放型經濟(3項重點) | |||||
53* | 設立重慶北部新區內陸開放型經濟示範區。 支持北部新區在土地、財稅、金融、投資、外經外貿、科技創新、管理體制等領域先行先試。 | 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周慕冰 | 市外經貿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委 |
54* | 加快重慶兩路寸灘保稅港區建設,保稅港區功能和有關稅收政策比照洋山保稅港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合理配置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人員和監管設施,確保有效監管。 | 海關總署、商務部等11部委 | 黃奇帆 周慕冰 | 重慶保稅區管委會、市外經貿委 | 重慶海關、市發展改革委、重慶檢驗檢疫局、市國資委、市國稅局、重慶外管部、市財政局 |
55* | 認真研究設立“兩江新區”問題。 | 商務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黃奇帆 周慕冰 吳家農 | 市外經貿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編辦、重慶外管部 |
56 | 發展服務貿易,承接國際服務外包和加工貿易的轉移。積極吸收國外資金、技術和人才,注重與外資企業開展形式多樣的投資貿易合作。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走出去設立生產和研發基地,購併高新技術企業和研發機構。 | 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外經貿委 | 市經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信息產業局 | |
57 | 推進成渝經濟區產業協作,加強渝黔、渝陝資源開發合作。強化東西合作,引導西部企業利用重慶內陸開放型經濟平台,承接沿海發達地區產業轉移,打造東西部合作示範基地。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發展改革委 | ||
58 | 積極探索沿長江建立大通關模式,推進區域通關改革,推進江海直達,實現長江水運通關便利化,推進電子口岸建設,解決內陸地區對外開放瓶頸制約。 | 海關總署 | 市口岸辦 | 重慶海關、市交委 | |
59 | 加快改善三峽庫區和貧困山區的開放開發環境,對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等優先給予相應的稅收減免。 | 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務院三峽辦、國務院扶貧辦 | 市地稅局、市國稅局 | 市財政局、市移民局、市扶貧辦 | |
五、加快基礎設施建設(7項重點) | |||||
60* | 繼續支持“澤渝”一期工程建設,最佳化“澤渝”二期工程規模,因地制宜地建設一批中小型水源工程。開工建設大足玉灘水庫,開展巴南觀景口、南川金佛山等大型水庫前期工作。加快城鎮供水工程、沿江沿河縣城及重點集鎮防洪護岸工程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提高城鄉居民飲水、農業灌溉用水、防洪減災的安全保障水平。 | 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馬正其 | 市水利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61 | 形成以重慶鐵路樞紐為中心,多條便捷化、大能力對外通道為骨幹的鐵路網布局,推進團結村鐵路樞紐與保稅港區物流聯動。 | 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
62* | 加快重慶行政區域內國家高速公路網路建設,穩步開展地方高速公路建設,實現“四小時重慶”和“八小時鄰省”的公路通達目標。 |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保部、水利部、國家文物局 | 凌月明 | 市交委 | 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文物局 |
63* | 實施改擴建工程,提升江北國際機場樞紐功能。加快發展支線航空,儘快建成黔江機場,開展巫山機場前期工作。 | 民航總局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
64* | 儘快完成近期建設規劃修編,加快城市軌道交通發展。 |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凌月明 | 市建委 | 市發展改革委 |
65* | 優先考慮在重慶開展“三網融合”試點,支持建設直達國際的專用高速通信通道。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黃奇帆 | 市信息產業局 | 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廣電局 |
66* | 抓緊研究重慶電廠、九龍電廠環保搬遷有關問題,積極推進奉節、石柱電廠項目的建設。積極開展小南海水電工程前期工作。抓緊論證布局大型清潔能源項目和煉化項目。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農業部、環保部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市環保局、市農委、市水利局、市移民局 |
67 | 加快水價機制改革,提高水資源管理水平,保障水利良性發展。 | 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 | 市物價局 | 市水利局 | |
68 | 儘快建成長江上游地區綜合交通樞紐。 | 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鐵道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交委、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規劃局 | |
69 | 推動長江上游航運中心建設。 | 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保部、水利部、國家文物局 | 市交委 | 市國資委、市港務集團、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文物局、市物價局 | |
70 | 加強港口、鐵路、公路、機場、城市道路的銜接,構建一體化交通換乘系統。支持重慶進行綜合交通體制改革試點。 | 交通運輸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 市交委、市發展改革委 | 市建委、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編辦 | |
71 | 加強電網建設和農村電網改造工作,加快農村電網改造後續工程建設。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電力公司 | |
72 | 大力開發天然氣和煤層氣資源,適當增加對重慶的天然氣供應,支持天然氣就地加工。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市物價局 | |
73 | 擴大跨省能源交易。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經委 | ||
74 | 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最佳化政府投資結構,繼續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財政局、市建委 | |
六、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3項重點) | |||||
75* | 積極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做好工業園區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把重慶建成中西部地區發展循環經濟的示範區。 |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 | 黃奇帆 | 市經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
76* | 實施三峽庫區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規劃,對納入規劃的污水和垃圾處理、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次級河流污染整治等項目,中央財政繼續給予補助。 |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環保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經委、市財政局 |
77* | 逐步將重點區域25度以上陡坡耕地退耕還林。將重慶天然林保護工程區內國家重點公益林的新造林納入中央財政生態效益補償基金補償範圍,通過多種資金渠道扶持低效林改造。 | 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馬正其 | 市林業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農委、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 |
78 | 研究建立多層次的生態補償機制。 |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國家林業局、國務院三峽辦 | 市財政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林業局、市移民局 | |
79 | 建立多部門聯動的減排工作機制,實行環境準入制度。 |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保部 | 市經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 | |
80 | 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探索建立環境資源有償使用的市場調節機制,建立和完善重污染企業退出機制、綠色信貸、環境保險等環境經濟政策。 | 環保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環保局 | 市國土房管局、市物價局、市經委 | |
81 | 加快落實污水、垃圾處理費徵收政策,合理確定收費標準。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物價局 | 市環保局、市市政委、市財政局 | |
82 | 加強污染治理技術研發,力求在“水華”控制、消落區整治、小城鎮污水垃圾處理、面源污染防治等關鍵領域取得技術突破。 | 科技部、環保部、國務院三峽辦 | 市科委 | 市環保局、市移民局 | |
83 | 加強重慶長江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工程,保護好縉雲山、中梁山、銅鑼山、明月山等生態走廊。 | 林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林業局 | 市發展改革委 | |
84 | 加快實施石漠化綜合治理、小流域綜合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態環境工程。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水利部 | 市發展改革委 | 水利局、市環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林業局 | |
七、發展社會事業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7項重點) | |||||
85* | 加快教育體制改革,形成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機制,支持重慶建設國家統籌城鄉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 |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黃奇帆 | 市教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事局 |
86* | 城鄉普通中國小和學前教育師資配置逐步達到統一標準,推進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發展,加大寄宿制學校建設力度。 |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黃奇帆 | 市教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編辦 |
87* | 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在西部地區率先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 | 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謝小軍 | 市衛生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民政局 |
88* | 支持重點市級醫院現代化建設,加強縣級醫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和鄉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加大對基層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的投入,加強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婦幼保健、精神衛生等公共衛生機構建設,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應急救治能力,以及重大傳染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預防控制能力。 | 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謝小軍 | 市衛生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89* | 進一步加大中央財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制度。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 | 馬正其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市民政局 |
90* | 支持重慶率先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馬正其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財政局 |
91* | 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做到即征即保和應保盡保。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馬正其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國土房管局 |
92 | 繼續對重慶高校招生計畫適度傾斜,擴大庫區、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招生比重。支持重慶高等教育發展和重點學科建設。提高普通高等學校生均綜合定額,儘快達到部屬高校水平。 |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市教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93 | 大力完善職業教育與培訓體系,重點推動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模式改革,健全協作培養、分段培養等技能人才培養方式。 | 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市教委 | 市勞動保障局 | |
94 | 積極發展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 教育部 | 市教委 | 市殘聯、市民宗委 | |
95 | 扶持中醫藥發展。 | 衛生部、中醫藥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衛生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農委 | |
96 | 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完善基本藥品和醫療服務定價政策。 | 衛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衛生局 | 市物價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 |
97 | 健全計畫生育獎勵扶助制度,加強農村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穩定低生育水平 | 國家人口計生委 | 市人口計生委 | 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 |
98 | 在西部地區率先建成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產業發展機制。 | 文化部、中宣部、國家文物局、廣電總局 | 市文化廣電局 | 市發展改革委 | |
99 | 推進國家文化和自然遺產地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搶救性文物保護、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鄉鎮綜合文化站、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農村電影放映工程等項目建設。開展城市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和村文化室建設。 | 文化部、國家文物局、廣電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 | 市文化廣電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園林局、市規劃局、市民政局 | |
100 | 加快體育體制改革和大眾體育發展。積極開發健身休閒和體育競賽市場,推動體育產業發展。 | 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體育局 | 市發展改革委 | |
101 | 積極穩妥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人事局、市財政局 | |
102 | 完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支持開展城鄉統籌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不斷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水平,逐步實現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衛生局、市財政局 | |
103 | 統籌解決關閉破產國有企業(包括中央在渝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經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 | |
104 | 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強對困難民眾的社會救助。 | 民政部 | 市民政局 | 市財政局、市勞動保障局、市扶貧辦、市衛生局 | |
105 | 加強城市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繼續實施“農村五保供養服務設施建設霞光計畫”,對農村敬老院建設予以傾斜支持。 | 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市民政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106 | 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加大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力度。逐步將進城穩定就業人員納入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供應範圍。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八、推進改革試驗和建立統籌城鄉發展體制機制(14項重點) | |||||
107* | 建立統籌城鄉的土地利用制度。 |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 | 凌月明 | 市國土房管局 | 市農委 |
108* | 繼續推進集體林權改革。 | 國家林業局 | 馬正其 | 市林業局 | 市農委 |
109* | 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規範承包方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開展“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驗項目。 | 農業部 | 馬正其 | 市農委 | 市供銷總社 |
110* | 穩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試點。設立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開展土地實物交易和指標交易試驗,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通過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以公開規範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率先探索完善配套政策法規。 | 國土資源部 | 黃奇帆 凌月明 | 市國土房管局 | 市農委、市林業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 |
111* | 加快重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按照“前期適當集中,後期相應調減”的原則,在近期新增建設用地總規模不變的前提下,試行近兩年增加土地利用年度指標、後幾年相應減少年度指標的管理方式。 | 國土資源部 | 凌月明 | 市國土房管局 | |
112* | 適時將重慶納入全國場外交易市場體系,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上市融資。 | 證監會 | 黃奇帆 | 市政府金融辦 | 市國資委、重慶證監局 |
113* | 推進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發行及機制建設,探索發行用於市政基礎建設的項目收益債券。 | 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政府金融辦、重慶證監局、市財政局 |
114* | 研究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探索設立中外合資產業基金管理公司。 | 國家發展改革委、證監會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政府金融辦 |
115* | 設立保險業創新發展試驗區,開展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等試點。 | 保監會 | 黃奇帆 | 市政府金融辦 | 重慶保監局 |
116* | 優先考慮在重慶設立全國性電子票據交易中心。 | 人民銀行 | 黃奇帆 | 市政府金融辦 | 人行重慶營管部、市國資委 |
117* | 支持期貨交易所在重慶設立當地優勢品種的商品期貨交割倉庫。支持在重慶設立以生豬等畜產品為主要交易品種的遠期交易市場。 | 商務部、證監會 | 黃奇帆 | 市政府金融辦、市商委 | 市國資委、市發展改革委、渝惠集團 |
118* | 規範發展多種形式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區性中小銀行,支持開展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建立農村信貸擔保機制,探索建立農業貸款貼息制度。 | 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農業部 | 黃奇帆 | 市政府金融辦 | 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中小企業局 |
119* | 支持重慶與國際金融組織加強合作,探索並推進統籌城鄉改革與發展示範項目。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財政局 |
120* | 支持建設安全保障型城市示範區。 | 安監總局 | 劉學普 | 市安監局 |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 |
121 | 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範圍,確保各級財政支農投入總量和比重逐年增加,建立健全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府投入機制。 | 財政部 | 市財政局 | 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 | |
122 | 拓寬支農資金渠道,強化支農資金整合運用。 | 財政部 | 市財政局 | 市農委 | |
123 | 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金融扶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相關支持政策。 | 農業部、供銷總社、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農委 | 市供銷總社、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 | |
124 | 加快小城鎮建設,積極發展農村非農產業,壯大縣域經濟。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 | 市建委 | 市農委 | |
125 | 支持重慶構建城鄉一體的基層公共科技服務體系,引導科技要素向農業和農村轉移。 | 科技部 | 市科委 | 市農委 | |
126 | 創新農工商合作、聯營、一體化經營體制,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扶持壯大龍頭企業,鼓勵龍頭企業與農民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 | 農業部 | 市農委 | 市供銷總社、市中小企業局 | |
127 | 嚴格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儘快劃定永久性基本農田,建立保護補償機制。 | 國土資源部、財政部 | 市國土房管局 | 市財政局、市農委 | |
128 | 加強土地整理工作,支持和指導重慶創新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模式。 | 國土資源部 | 市國土房管局 | ||
129 | 嚴格農村宅基地管理,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 | 國土資源部 | 市國土房管局 | ||
130 | 積極推進征地制度改革。 | 國土資源部 | 市國土房管局 | 市政府法制辦 | |
131 | 開展外匯管理體制改革試點,允許1—2家符合相關條件的重慶非金融企業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 | 人民銀行、國家外匯局 | 市政府金融辦 | 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外管部、市國資委 | |
132 | 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就業服務體系,打造功能完善、平等競爭、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市勞動保障局 | ||
133 | 建設符合產業發展要求的專業化職業培訓、實訓基地和職業技能鑑定示範基地。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農委、市教委、市中小企業局 | |
134 | 繼續實施“陽光工程”,加大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培訓力度,推動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強勞務品牌建設。規範發展就業服務機構和勞務經紀人。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市勞動保障局 | 市農委 | |
135 | 健全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跨省(區、市)勞務合作機制和勞動者權益保護機制。 |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市勞動保障局 | ||
136 | 全面推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模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公益性社會事業。 |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財政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建委 | |
137 | 健全社會組織建設和管理,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積極培育各類服務性民間組織。 | 民政部、中央編辦 | 市民政局、市編辦 | 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勞動保障局 | |
138 | 紮實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完善綜合服務功能,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社區民主管理和村民自治制度,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服務完善、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 民政部 | 市民政局 | 市委組織部、市農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文化廣電局 | |
九、加強組織領導(3項重點) | |||||
139* |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抓緊研究制定並認真落實支持重慶改革發展的細化方案和具體措施。有關部門要指導重慶編制實施重點領域的改革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建設方案,保障專項規劃與全國規劃相銜接,做好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相關部委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級相關部門 |
140* | 把中央財政對重慶市建市補助列入中央對重慶的體制補助基數,進一步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中央專項資金對重慶的投入力度,提高重慶市的財力水平。 |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 | 黃奇帆 | 市財政局 | 市發展改革委 |
141* | 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重慶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工作,定期檢查工作進展情況,協商解決重大政策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有關情況。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童小平 | 市發展改革委、市統籌辦 | 市級相關部門 |
142 | 有關部門要把重慶納入本部門已啟動或擬開展的改革試點範圍,推進實施部市共建協定。幫助重慶解決改革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相關部委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級相關部門 | |
143 | 中央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要加大對重慶的對口幫扶力度。 |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相關部委 | 市發展改革委 | 市級相關部門 | |
144 | 抓緊制訂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建立健全改革創新的程式性規範及推進機制。對具有突破性的改革試驗實行項目化管理,建立目標責任制度和試驗糾錯機制,落實風險預控措施,及時總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引導改革試驗積極穩妥推進。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統籌辦 | 市級相關部門 | |
145 | 按照改革發展目標任務,制定階段性行動計畫,儘快細化完善相關政策。把各項任務分解到有關地方和部門,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完善監督考核機制,切實把改革發展的各項政策落到實處。要定期總結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 國家發展改革委 | 市發展改革委、市統籌辦 | 市級相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