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9月2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 冀環測〔2013〕281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 2013年09月25日
《關於做好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9月25日。
《關於做好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環境監測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境保護廳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9月25日。檔案全文各設區市、直管縣(市)環保局: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辦理環境...
會議對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中的有關問題形成了統一認識。紀要如下:一 會議指出,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在北京勝利召開,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著眼人民福祉和民族未來,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全面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歷史性成就、發生...
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年1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98次會議、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58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為依法懲治有關環境污染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的檔案,自2013年6月19日起施行。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通過時間 2013...
(二)全面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機關要建立聯動執法聯席會議、常設聯絡員和重大案件會商督辦等制度,完善案件移送、聯合調查、信息共享和獎懲機制,堅決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銜接。移送和立案工作要接受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發生重大環境污染...
為規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向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依法懲罰污染環境的犯罪行為,防止以罰代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中文...
第二十五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辦理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需要環保部門提供環境監測或者技術支持的,環保部門應當按照上述部門刑事案件辦理的法定時限要求積極協助,及時提供現場勘驗、環境監測及認定意見。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預算,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第二十六條 環保部門在執法檢查時,發現違法行為明顯...
《解釋》還明確了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寬嚴相濟規則。一方面,《解釋》銜接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將實行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的單位未取得排污許可非法排污的行為,明確為從重處罰情形,做到當嚴則嚴。另一方面,明確可以根據認罪認罰、修復生態環境、有效合規整改等因素,在必要時作從寬處理,體現恢復性司法理念,做到當...
檢察機關作為黨領導下的司法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更應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大格局中肩負重要責任。2021年6月,黨中央制發《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檢察機關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新時代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依法從嚴懲治污染環境等犯罪,切實保障民生福祉。五年來...
《辦理環境污染案件法律依據》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一本書。內容簡介 《辦理環境污染案件法律依據》主要收錄了:辦理環境污染案件的相關法律依據,在編輯上主要突出了實用性、時效性和便捷性,在適用《辦理環境污染案件法律依據》處理環境污染案件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部分《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
2015年11月2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5〕42號印發《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該《通知》分完善環境監管制度、嚴懲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規範環境執法監管、落實環境監管責任、加強環境監管執法能力保障6部分,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5號)關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環發〔2007〕78號)環境保護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環境保護與公安部門執法銜接配合工作的意見(環發〔2013〕126號)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
將此項工作納入環保目標考核,實行“環保一票否決”、區域限批等措施。鎮(鄉)政府及縣級相關部門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環境保護職責的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對涉嫌犯罪的,將依據“兩高”(《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涉嫌犯罪的,將依據《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附屬檔案 1.高邑縣環境保護格線化管理領導小組名單 2.高邑縣環境保護工作格線化管理流程圖 3.高邑縣環境保護工作格線化管理一覽表 4.高邑縣治理“小散亂污”企業任務分解表 附屬檔案1 高邑縣環境保護格線化管理 領導小組名單...
公開企業污染物排放監測數據,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罰並公開,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重點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形成了環境監管執法的過程管理。三是推動環境信訪公開。認真貫徹落實《信訪條例》規定,推動環境信訪改革,制定《山西省環境保護廳2015年環境信訪工作要點》、《山西省環保廳2015年環境信訪工作宣傳方案》,對全省環境信訪...
關於嚴重污染的標準,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已界定了嚴重污染環境的14項認定標準。但何為“可能造成嚴重污染”,《辦法》立足實際,從嚴設定,列舉了“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6項情形:(一)違法排放、傾倒或者處置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
(六)指導、協調、監督本市生態保護工作。監督、協調生態市創建工作;負責農村生態保護工作;對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七)負責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標準。(八)負責本市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
實施國家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九)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執行...
市水利局: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及時提供有關水資源管理資料和水文資料。市農業局: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置,協助農業環境污染的善後處理工作。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救護、疫情防治及醫療鑑定工作。市環保局:建立突發水源污染事故處置常設機構,收集和處理重大污染事故信息,負責污染事故的環境監測與預警,組織協調相關...
(一)配合做好環境污染事件的維穩工作,依法查處環境污染刑事案件。(二)負責處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的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政案件。(三)負責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的審批。(四)負責丟失和被盜放射源的立案、偵查和追繳,參與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件應急工作。(...
2.在“一控雙達標”和環境監測中弄虛作假的行為; 3.貪贓枉法、以權代法、以錢代法的腐敗行為;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縱容環境違法,甚至合資入股參與資源開發,導致破壞生態和污染環境的違紀違法行為。 監察部門不僅要嚴肅處理直接責任人員,還要追究當地政府和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典型案件要予以公開...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精神,全面推進我省生態文明和國際旅遊島建設,實現生態立省、綠色崛起的戰略部署,建立健全環境監管執法體制機制,切實解決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我省生態環境安全,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加強環境監管執法提出如下實施意...
正確行使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嚴格執法、科學執法、推進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近年來,各級環保部門在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過程中,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權,對於準確適用環保法規,提高環境監管水平,打擊惡意環境違法行為,防治環境污染和保障人體健康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行政處罰工作中,一些地方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不當...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3.6.29修正)關於加強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過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14.5.14)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08.6.6)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3.12.7修訂)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1999.6.22)醫療廢物管理條例(2011.1.8修訂)醫療廢物管理行政...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56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川辦發〔2015〕47號)(以下簡稱《通知》),切實解決好影響科學發展和損害民眾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設立的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的監測機構,在其職責範圍內做好相應的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積極培育和引導生態環境監測市場健康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監測機構提供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第七條 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發布環境質量狀況信息、重點污染源監測信息和環境污染事故信息等重大...
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3〕15號),建立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完善環境污染刑事案件的移送、受理、立案及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依法加大對重大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的綜合懲處力度,嚴懲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增強環境執法的...
四是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修訂《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全面清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檔案清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對1983年以來的環境保護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發布《關於廢止部分環保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建立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和核輻射預警系統,核安全監管能力得到強化。有效開展了汶川地震、日本福島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的應急監測與處置工作。(八)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體系。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修訂了水污染防治法,制定了循環經濟促進法;在物權法、刑法修正案及其他有關法律中也針對環境保護作出了新的規定;開展了...
環境風險評估技術指南——粗鉛冶煉企業環境風險等級劃分方法(試行)(2013.4.2) 2.損害評估 環境保護部關於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成立環境污染損害鑑定技術中心的批覆(2010.8.3) 環境保護部關於環境規劃院機構調整的批覆(2010.8.3) 環境保護部關於開展環境污染損害鑑定評估工作的若干意見(2011.5.25) 3.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