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
- 發布機關:環保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
- 發文字號:環環監[2017]17號
- 發布時間:2017年1月25日
- 實施時間:2017年1月25日
《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由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 於2017年1月25日以環環監[2017]17號文聯合研究制發。辦法發布關於印發《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通知環環監[20...
《關於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1]8號)、《關於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的若干規定》(環發〔2007〕78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涉嫌環境犯罪案件平滑移送辦法,明確案件移送的職責、時限、條件、程式和監督等要求,做好案件調查、證據收集、移送、法律適用等工作,防止“...
會議要求,各部門要認真執行《環境解釋》和原環境保護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環環監〔2017〕17號)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理順部門職責,暢通銜接渠道,建立健全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長效工作機制。12.關於管轄的問題 會議針對環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管轄問題進行了討論。
最高檢單獨或聯合有關部門出台《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關於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規定》等檔案,著力強化對重大案件的會商督辦,暢通案情通報、信息共享渠道,不斷完善行刑銜接制度機制,實現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全方位打擊、全鏈條發力、全過程監督”。制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公益...
根據需要,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基本制度(政法處、綜合執法局);完善具體制度和措施落實《關於加強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推進“兩法銜接”工作(綜合執法局、政法處)。健全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加強信息公開工作(辦公室)、落實嚴懲重罰等制度,強化排污者責任(綜合執法局)。(四...
對涉及長江幹流的案件,縣(市、區)公安機關要發揮屬地工作優勢,積極與長航公安機關組成聯合特偵組,捆綁作戰,岸上岸下聯動打擊。 (三)加強部門協作,提升打擊效能。各地要根據《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關於加強全省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工作的實施意見》《湖北省漁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制度...
長江流域各地人民法院結合生態環境地域特點,制定出台實施意見,落實審判工作措施。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保障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意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為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辦法》,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台《關於為...
第二十五條 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建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強協作,建立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明顯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的可以依法開展初查...
11)環境行政處罰證據指南(2011.5.30)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2014.11.12)八、污染環境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7.1.1)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2017.1.25)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2001.7.9)
完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應當開展協作,建立線索通報、案件移送、資源共享和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第二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政府購買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等方式,培育環境保護市場主體,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多元共治的...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建立健全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與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之間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環境保護意識。新聞媒體應當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環境保護知識的...
建立生態環境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排污許可執法監管信息共享、案情通報、證據銜接、案件移送等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規範線索通報、涉案物品保管和委託鑑定等工作程式。鼓勵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優勢互補,提升環境污染物證鑑定與評估能力。(生態環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
發揮流域海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機構優勢,強化環評會商和事中事後監管。健全信息共享和問題線索移交工作機制,發現的違法違規線索及時移交執法部門,區域性、行業性等問題突出的,按有關要求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八)全方位提升服務 創新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指導、推動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等試點城市深化環評...
(四)加強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各級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機制,建立環保聯動執法聯席會議、聯絡員會議和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等三項制度,以及案件移送、聯合調查、信息共享等三項機制,建立健全環境司法鑑定、污染損失評估機構,嚴厲打擊環境領域違法犯罪行...
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深入實施“大氣十條”和“水十條”,全面推進依法治市,健全成都市地方環保法規體系,強化環境法治保障。加快擬定成都市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等方面的法規草案,適時啟動立法工作;開展《成都市飲食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和《成都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制定工作,用嚴格的...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政府各有關部門)二、加大行政立法制規工作力度 7. 積極推進重要領域立法。聚焦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生態文明、社會治理等方面,加快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急需的地方法規規章制度,加快地方立法步伐,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
採取綜合手段,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確保監管執法到位、整改落實到位,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的高壓態勢。 (四)深入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在環境保護“四清四治”(清理行政審批、治理違法建設;清理排污權、治理違法排污;清理風險源、治理安全隱患;清理監管點、治理監管缺位)工作...
重要行政管理政府規章由政府法制機構起草。健全立法協調機制,完善政府立法項目委託第三方起草制度;加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產業轉型升級、生態環境保護、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民生保障和政府自身建設等領域的立法;制定政府立法評估辦法,推進立法前評估、審查過程中評估和立法後評估工作;認真做好對政府規章實施情況的專項...
第九條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 規劃與管控 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行政等部門和黃河河務部門,根據國家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編制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
(八)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認真執行國家、省關於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執法事項的指導目錄。進一步完善園區、開發區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機制,推動經濟發達鎮和具備條件的鄉鎮(街道)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司法局...
26. 加強川渝執法協同,探索建立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勞動監察、文化旅遊等領域跨區域執法聯動機制,完善執法信息快速交換、案件線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強聯合辦案、關聯案件協查、委託調查取證,推動相關領域執法信息共享,協作打擊違法行為。健全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體系,協調開展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
維護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嚴禁設定不合理行政壁壘,保障跨區域合法轉移。(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二十一)嚴厲打擊涉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強化危險廢物環境執法,將危險廢物納入日常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系,作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重要內容,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網際網路+執法”等方式,常態化開展執法監管...
第五十八條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確定綜合行政執法範圍,組織有關部門在生態保護領域依法推行綜合行政執法。第五十九條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具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健全案件移送、聯合調查、會商督辦、信息共享和獎懲措施。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行使監管、執法等行政權力時,在許可準入、要素獲取、經營運行、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等方面依法平等對待國有、民營、外資等各種所有制企業。實行統一的產權保護制度,強化執法司法部門協同,嚴格執行執法領域涉產權強制措施規則和程式,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機制,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及企業家人身財產...
強化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深化環境資源審判改革,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完善司法機關環境資源司法職能和機構配置,探索以流域、自然保護地等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機制,推行環境資源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健全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堅持發展與保護並重,打擊犯罪和...
六、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法定程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嚴格規範行政裁量權,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推進行政執法方式創新。堅持文明執法,熱情服務。29.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危害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自然資源和環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