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1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
- 發布單位: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服務保障“三大攻堅戰”、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爭創全省經濟副中心,推進樂山高質量發展,提出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
一、持續加強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
(一)健全公共衛生法治體系。嚴格執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實施條例、野生動物保護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措施,嚴厲打擊危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行為。結合疾控體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改革,建立各行各業衛生技術支撐和社會衛生員制度。規範市、縣級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強化衛生應急信息管理,提升衛生應急處置能力。探索建立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快速調處機制,為困難民眾提供法律援助。組織實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活動,加強傳染病防治、應急管理、野生動物保護、衛生檢疫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完善政府立法和依法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立法相關配套制度,健全政府立法立項、起草、論證、協調工作機制。全面落實市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畫。深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必須經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提交決策機關討論。〔責任單位:市司法局、立法項目起草部門、重大行政決策承辦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強化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進一步精簡檔案數量、控制檔案篇幅,著力提高檔案起草質量。全面落實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制度,按照“誰起草誰清理、誰實施誰清理”的原則,加強對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和備案監督工作。〔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四)強化政策支撐。貫徹落實《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各項助推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對標國內先進和國際一流,制定相關領域改革舉措,紮實開展全市營商環境指標提升專項行動和全省營商環境評價和迎檢工作。全面清理涉及營商環境的現行規章、規範性檔案和其他政策檔案,及時修改或廢止涉及地方保護、市場壁壘等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檔案。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誰制定、誰審查”原則,全面覆蓋,對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進行審查,確保應審盡審。〔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營商環境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最佳化政務服務。全面實行“一窗分類辦理”,按照《四川省政務服務“一窗受理”工作服務規範(試行)》要求,推進“一窗分類辦理”工作。指導各級各部門使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承接拓展相關功能,套用平台開展辦件。指導各地各部門統一使用全省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評價對象、服務渠道全覆蓋。加強評價引導,線上上線下醒目位置設定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提醒標誌,積極引導企業和民眾參與政務服務“好差評”評價。建立完善全市統一的電子證照庫,推進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中的現場套用。推進“放管服”改革向鄉村延伸,提升鄉村服務惠民能力。推動公共資源交易標準化建設,實現公共資源交易不見面開標、異地遠程評標,交易全流程電子化監控。〔責任單位:市營商環境局、市政府辦公室、市民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市數字經濟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創新監管措施。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定隨機抽查計畫和涉企現場檢查事項清單。探索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制度。加強反壟斷執法監管,開展反不正當競爭重點領域專項治理,加大對“保健”、網際網路、民生等重點領域和重點行業的監管力度;推進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按照“清單之外不得另設門檻和隱性限制”要求,持續推動破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著力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畫編制、報批、備案、調整變更、實施等相關情況的監督和通報。〔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應急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加強法律服務。聚焦疫情對企業經營的影響,積極為企業復工復產提供法律服務。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鑑定、基層法律服務、仲裁、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資源,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健全外來企業投訴、民營企業維權投訴處理機制,指導和幫助企業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善貿易救濟預警機制,引導企業防範國際貿易摩擦風險,提高應對國際貿易環境變化的綜合能力。〔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經濟合作外事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紮實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八)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認真執行國家、省關於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執法事項的指導目錄。進一步完善園區、開發區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統一指揮協調的工作機制,推動經濟發達鎮和具備條件的鄉鎮(街道)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司法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九)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貫徹執行修訂後的《四川省行政執法公示規定》《四川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四川省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推動執行行政執法用語、行政執法案件編號、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事項等地方標準。貫徹落實《四川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推動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建立聯席會議長效機制,分工協作,密切配合,依法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涉嫌犯罪案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進一步壓實行政執法監督主體責任,重點加強疫情期間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調查,對人民民眾最不滿意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進行承諾整改,提升行政執法水平。健全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對民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不作為、亂作為、簡單粗暴以及過度執法等問題,接到舉報後要及時轉送有關執法機關處理,做到行政執法活動可投訴、可追溯、可監督。〔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級行政執法部門〕
四、不斷加大行政權力監督力度
(十一)自覺接受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報備政府規章制度。按規定向政協通報有關情況,為民主黨派、政協委員履職提供便利、創造條件。依法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實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反饋制度,深化府院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與司法良性互動機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二)深化政務公開。認真執行四川省政務公開地方標準,持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工作,大力推動重大建設項目批准與實施、公共資源配置、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加強全市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科學管理,推動各級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優質規範、健康有序發展。依託各級行政機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欄目,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建設,持續做好政府公報工作。依法做好疫情報告和發布工作,按照法定內容、程式、方式、時限及時準確報告疫情信息。〔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數字經濟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
(十三)健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貫徹落實《四川省糾紛多元化解條例》,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進一步加強調解人才隊伍建設,提高糾紛預防和化解能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工作機制,強化疫情期間矛盾糾紛化解工作。深入開展律師調解,規範提升德古調解工作。抓好行政裁決工作,重點做好自然資源權屬爭議、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和補償爭議、政府採購活動爭議等方面的行政裁決工作。加強仲裁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法治化建設,制定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清單。〔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退役軍人局、市信訪局、市智慧財產權服務促進中心、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四)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行政複議體制改革決策部署,深化“府院”共治,充分發揮“府院”聯席機制的重要作用,進一步提升全市行政複議工作水平。規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程式,完善行政複議案件監督機制。規範行政複議檔案管理,加強行政複議信息化建設,行政複議案件線上辦理率100%。加強行政複議隊伍建設,強化業務學習培訓,提升辦案能力。加強行政應訴工作,不斷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制度,提高行政應訴能力。〔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積極推進城鄉基層依法治理
(十五)清理規範鄉鎮職權。釐清縣鄉兩級職責許可權,建立鄉鎮(街道)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服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打通最佳化政務服務落實到基層的“最後一公里”。指導以縣(市、區)為單位梳理村(社區)“兩委”依法依規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和依法協助政府工作事項清單,建立完善村級民事代辦制度。推動鄉鎮應急機構規範化和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六)持續推進法治宣傳教育。貫徹落實《樂山市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做好督導檢查和總結驗收工作。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進一步修訂完善普法責任清單,落實普法責任制的考核檢查,推進普法與執法有機融合。加強普法工作,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氛圍。建立村(社區)“兩委”成員集中學法制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七)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水平。結合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統籌推進司法所立戶列編和規範化建設。加強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加強基層公職律師隊伍建設,鼓勵公職律師擔任鄉鎮法律顧問,積極服務基層依法治理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根據需要設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健全基層發展治理重大決策徵求法律顧問意見機制。〔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健全完善工作落實保障機制
(十八)壓實工作責任。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進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據省委依法治省辦工作安排,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強化工作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十九)強化評估考核。認真學習、總結國家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單位的經驗做法,選樹推廣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創新實踐先進典型。對全市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情況進行總結評估。進一步完善本年度依法行政目標績效考核方案,最佳化考核指標,充分發揮考核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級有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政策解讀
一、目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系列決策部署,確保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並結合2020年度樂山市人民政府年度重點工作,我市草擬了《樂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相關任務和責任主體。經徵求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意見建議並整理歸納匯總,形成《樂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讓民眾真實全面了解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自覺主動接受民眾監督,不斷改進工作,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一步一個腳印向前邁進,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努力奮鬥。
二、主要內容
《樂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從加強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等7個方面19項重點任務為抓手,結合樂山實際提出了七個方面重點工作:一是持續加強法治政府制度體系建設,包括健全公共衛生法治體系、完善政府立法和依法決策機制、強化規章和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二是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包括強化政策支撐、最佳化政務服務、創新監管措施、加強法律服務。三是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包括推進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四是加大行政權力監督力度,包括自覺接受各方監督、深化政務公開;五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健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六是積極推進城鄉基層依法治理,包括清理規範鄉鎮職權,持續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提高基層法律服務水平,七是健全完善工作落實保障機制,強化工作責任、深化示範創建、科學評估考核。
三、名詞解釋
(一)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稱為“三項制度”。
(二)“放管服”:即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的簡稱。“放”即簡政放權,降低準入門檻;“管”即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服”即高效服務,營造便利環境。
(三)"一窗受理":是目前政務服務主推工作模式,,即以民眾為中心,審批事項清單化、標準化,實行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前台統一出件的模式。"一窗"實現了受審分離,極大的方便了民眾辦理,提升了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