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水利部2008年6月2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 頒布時間:2008年6月20日
- 發布單位:水利部
- 發布文號:水建管221號
《關於做好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水利部2008年6月2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關於做好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水利部2008年6月2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法規頒布關於做好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農林水利水利部1法規內容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
2022年5月30日訊息,水利部辦公廳發布《關於強化小型水庫安全度汛工作的緊急通知》,其中指出,當前,我國由南向北陸續進入主汛期,一些地區已多次遭遇強降雨,部分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仍存在限制運用措施落實不力、防汛“三個責任人”履職不...
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結合水利實際,現提出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具體要求。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 水利部辦公廳 水明發(2008)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為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
關於加強雲龍水庫水源區保護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水源區鄉(鎮)人民政府:接市重點水源辦通知,市紀委派出第十三紀工委近期將對雲龍水庫保護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水源區違規放牧、種植和環境衛生等情況。縣...
關於進一步做好水庫安全度汛工作的緊急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水利(水務)廳(局),各流域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黑龍江省農墾總局:6月13日,溫家寶副總理就水庫安全問題再次做出重要批示:"今夏多暴雨,要特別注意...
為認真落實回良玉副總理的重要批示精神,現就強化我縣水庫(水電站)安全和防洪工作作如下強調,請認真貫徹執行。一、 要強化水庫(水電站)安全責任制。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落實各類水庫(水電站)的防汛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和包庫責任人...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水庫管理,確保我市各類水庫安全運行並充分發揮效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庫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政發〔2000〕99號)各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為了確保全省各類水庫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現...
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由水利部辦公廳於2009年3月31日發布。檔案編號為水明發14號。中文名 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布單位 水利部辦公廳 發布時間...
為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確保工程安全運行,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我部制定了《關於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並於2002...
現根據水利特點,提出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要求如下:一、檢查的要求 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緊急通知》精神和我部《關於切實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水人教[2002]165號)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制定檢查計畫,確定...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於規範和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辦水電[2019]19號)要求,抓緊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並建立台賬,形成排查、整改、銷號“閉環”管理。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到汛前監督檢查全覆蓋。...
進一步加強水庫、堤防、水閘、泵站、灌區等水利工程運行的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對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運行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管。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中的安全生產工作。(有關司局分工負責)7.強化農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第十四條 非大壩管理人員不得操作大壩的泄洪閘門、輸水閘門以及其他設施,大壩管理人員操作時應當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擾大壩的正常管理工作。第十五條 禁止在大壩的集水區域內亂伐林木、陡坡開荒等導致水庫淤積的活動...
(9)《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9年); (10)《水利部關於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號); (11)《廣東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實施細則》(2018年修訂); (12)《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編制導則》(SL/Z720...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21〕40號)要求,切實消除我市水庫安全隱患,建立健全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
2.2市水庫大壩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我市水庫大壩發生潰壩以及一般中型和重點小(一)型水庫大壩出現可能導致潰壩的重大險情的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組織協調有關地區和市級有關部門、專家以及應急隊伍參與水庫大壩突發事件的...
《水利部關於做好國慶節和十六大期間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是水利部2002年印發的一份通知。中文名 水利部關於做好國慶節和十六大期間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 發布單位 水利部 發布日期 2002-09-24 ...
第五條 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小型水庫安全實施監督,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小型水庫安全監督工作的指導。第六條 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管理經費由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負責籌措。安全運行管理經費包括水庫運行管理、...
一、高度重視,切實把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擺到突出位置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各項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礦井水害事故教訓,採取緊急措施,全面加強汛期安全生產...
第十二條 小型水庫租賃、承包或從事其它經營活動不得影響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租賃、承包後的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責任仍由原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承擔,水庫承租人應協助做好水庫安全管理有關工作。第三章 工程設施 第十三條 小型水庫工程建築...
第十四條非大壩管理人員不得操作大壩的泄洪閘門、輸水閘門以及其他設施,大壩管理人員操作時應當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干擾大壩的正常管理工作。第十五條禁止在大壩的集水區域內亂伐林木、陡坡開荒等導致水庫淤積的活動。禁止...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現將《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09〕10號)轉發給你們。請你們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立即組織開展汛期易由...
發布通知 水利部 公安部印發《關於加強河湖安全保護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水政法〔2022〕3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公安局,各流域管理機構,長江航運公安局:為深入貫徹...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全省的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實施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水庫大壩安全管理實施監督。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交通、農業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關的水庫大壩...
《安徽省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辦法》是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的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小型水庫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 皖政〔2010〕2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安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