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為了確保全省各類水庫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進一步加強水庫管理工作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庫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浙江省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為了確保全省各類水庫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進一步加強水庫管理工作作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為了確保全省各類水庫安全運行、充分發揮效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進一步加強水...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湖泊水庫水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是為有效保護湖泊水庫水環境,確保城鄉飲用水和工農業生產用水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環保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重點湖泊水環境保護工作意見...
《浙江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辦法》是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的條例。在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中,完善規章制度體系是保證各項安全管理措施落實的前提,因此,在安全管理中,首先需要完善相關制度政策,並能...
《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是為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就有關事項發布的通知。2021年4月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以(國辦發〔2021〕...
《關於做好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是水利部2008年6月2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法規頒布 關於做好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農林水利 水利部 法規內容 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水利(...
關於加強雲龍水庫水源區保護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由祿勸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水源區鄉(鎮)人民政府:接市重點水源辦通知,市紀委派出第十三紀工委近期將對雲龍水庫保護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水源區違規放牧、種植和環境衛生等情況。縣...
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由水利部辦公廳於2009年3月31日發布。檔案編號為水明發14號。中文名 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質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 發布單位 水利部辦公廳 發布時間...
關於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為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確保工程安全運行,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現就加強小型水庫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檔案內容 編輯 語音 一、進一步落實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制 我部將按照《關於建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制的通報》(水建管[2001]258號)精神和首批729座大型和重點中型病險水庫...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水庫管理,確保我市各類水庫安全運行並充分發揮效益,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庫移民扶持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見》(浙財社〔2016〕40號)、《浙江省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浙財社〔2018〕49號)、《關於加強移民後期扶持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財社...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小流域治理和河道疏浚工作的通知 (浙政發〔1995〕194號1995年10月24日)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為保護水土資源,提高抗禦自然災害能力,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社會經濟發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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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全省水利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落實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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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移民工作規範化管理,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繼續實行現行的移民工作管理體制 我省有240多萬水庫移民,移民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移民工作管理體制尤為重要。“政府領導、部門主管、業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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