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庫移民工作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庫移民工作管理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政府領導、部門主管、業主參與、分級負責、縣為基礎”為管理體制,從繼續實行現行的移民工作管理體制和落實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責任以及突出管理工作重點確保新建水庫不留遺留問題三項標準為規範化管理原則,夯實基礎,全面協調移民工作有秩序的開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水庫移民工作管理的通知
  • 發布文號:湘政辦發〔2000〕87號
  • 發布時間:二000年十一月二日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湘政辦發〔2000〕87號)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近幾年來,我省移民工作堅持“政府領導、部門主管、業主參與、分級負責、縣為基礎”的管理體制,各級政府主動負責,業主積極配合,移民安置、專項設施遷建和生產開發成效明顯,目前,全省庫區社會大局基本穩定。但是,個別地方仍然存在移民機構不健全,管理體制不順,資金使用不當,挪用、浪費移民資金等現象,造成庫區移民遺留問題增加。為進一步加強移民工作規範化管理,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繼續實行現行的移民工作管理體制
我省有240多萬水庫移民,移民工作任務十分繁重,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移民工作管理體制尤為重要。“政府領導、部門主管、業主參與、分級負責、縣為基礎”的移民工作管理體制是經過多年探索、不斷完善形成的,必須進一步明確和堅持。堅持現行移民工作管理體制,有利於從嚴加強移民資金和項目的管理,提高投資效益和工程質量,進一步加大部門和社會對移民地區的扶持力度,切實安置好移民,維護好移民地區社會大局的穩定,為工程建設創造良好條件。各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加強移民工作管理的認識,把思想統一到堅持現行移民工作管理體制上來,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配合,共同搞好移民工作。
二、落實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責任
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落實各級政府移民工作的責任,做到哪一級修水庫,其移民工作由哪一級負責。移民業務工作由各級政府設立的移民工作機構歸口管理。
省移民主管部門是省政府直接領導下的代表省政府統一管理全省移民工作的專門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移民工作方針、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擬定移民工作的有關法規、規章和全省移民開發規劃;按照國家與省有關政策法規和分級負責的要求,負責部、省屬水庫移民資金和項目的管理,組織編制老水庫移民遺留問題處理規劃和新水庫淹沒及壩區占地處理規劃,並指導實施;委託移民工程設計和監理;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地方政府的關係,指導地方各級移民主管部門的移民業務工作。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對本轄區內的水庫移民工作切實負起責任,並接受上級移民主管部門業務上的歸口管理。要組織好移民安置規劃的實施,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為工程施工創造良好的環境。要繼續落實移民資金到縣、移民工作責任到縣的制度,加強縣政府對移民工作的領導,加快貧困移民脫貧步伐,確保移民資金專款專用,維護庫區社會大局的穩定。
項目業主要按照省移民工作現行管理體制的要求,積極配合地方政府和各級移民主管部門搞好移民工作;要按省移民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工程計畫、進度,按時將移民資金足額等集撥付到位;要參與對移民安置實施過程的檢查、督促。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省移民工作現行管理體制的要求,樹立全局觀念和服務意識,積極配合各級移民主管部門加強對移民資金和移民項目的管理,並在人、財、物等方面繼續給予支持。
三、突出管理工作重點,確保新建水庫不留遺留問題
各級移民主管部門要參與對新建水庫預可行性研究階段(項目建議書階段)的工作。在省移民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的水庫淹沒及壩區占地處理規劃達到應有的深度,並經批准;城鎮和集鎮的遷建、專業設施和防護工程等項目達到了技術設施階段的設計深度後,由業主、省移民主管部門和水庫所在市、州政府共同簽訂移民淹沒補償投資和工作任務包乾協定。
各地要認真執行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98〕30號檔案和《湖南省水庫移民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確保移民資金專款專用和發揮最大效益,確保移民工程質量。市、州、縣(市、區)移民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按照省移民主管部門和省財政部門聯合下達的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省移民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移民資金使用和移民安置實施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地方政府要對水庫移民淹沒補償投資和移民工作任務包乾負責,各級移民主管部門、業主和設計單位必須為地方政府完成移民工作任務盡職盡責。對移民安置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要本著實事求是和對業主、移民共同負責的態度,由省移民主管部門組織業主、地方政府和設計單位進行協商,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按許可權報省政府或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後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0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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