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是水利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3月1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做好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辦水電函〔2019〕331號
  • 發布單位:水利部辦公廳
  •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11日
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關鍵之年,確保農村水電站安全至關重要。為貫徹落實水利安全生產視頻會議精神和《水利部關於加強2019年水旱災害防禦工作的通知》(水防[2019]34號)要求,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時刻緊繃安全生產這根弦,全力做好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強化責任落實。要逐站落實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雙主體”責任人,農村水電站水庫要落實防汛行政、技術、巡查“三個責任人”,及時向社會公布變更調整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市、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村水電站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新任防汛責任人和電站責任人的培訓,切實提高履職盡責能力。
二、做好汛前準備。農村水電站要全面落實險情應急搶護措施,配齊備足防汛搶險隊伍和防汛器材、設備等物資。修改完善汛期調度運用方案和防汛應急預案,組織培訓和演練,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按規定設定備用電源,加強廠壩間通信設施建設,確保廠壩間通訊暢通。完善防汛搶險技術支撐機制,根據需要及時派出專家協助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三、開展汛前檢查。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於規範和加強農村水電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辦水電[2019]19號)要求,抓緊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並建立台賬,形成排查、整改、銷號“閉環”管理。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做到汛前監督檢查全覆蓋。在建水電站要把大壩、圍堰、隧洞、泄洪建築物及高邊坡、深基坑等列為重點。要特別關注報廢停運電站,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和度汛安全的,要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處置。
四、嚴肅防汛紀律。及時掌握水雨情預報信息,落實電調服從水調原則,嚴格執行調度規程和經批准的調度運用方案,嚴禁違規超汛限水位運行。強化值班值守,極端天氣時加密巡查頻次,加大巡查力度,重要部位和出險位置要派專人24小時盯守。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等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責任。省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把安全隱患突出、對公共安全影響大的農村水電站作為重點,開展重點抽查。水利部將根據需要適時對部分省份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開展抽查檢查。
水利部辦公廳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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