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慶市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肇慶市人民政府同意,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2月15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慶市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2月15日
- 發布單位: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肇慶市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肇慶市人民政府同意,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2月15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肇慶市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實施方案》已經肇慶市人民政府同意,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2月15日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1全文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
《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是為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辦公廳就有關事項發布的通知。2021年4月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以(國辦發〔2021〕8號)予以公布。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
“十四五”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是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壓實地方責任,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消除大壩安全隱患,加強監測預警設施建設,以縣域為單元深化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健全長效運行管護機制,切實保障水庫安全運行和長期...
在進行除險加固的同時,加快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精簡水庫管理機構,大力推行“管養分離”,落實管護經費和責任人,完善必要的觀測、通訊、預警設備,制定和完善水庫調度運用方案和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對於水庫規模減小或者功能萎縮,除險加固技術上不可行,經濟上不合理的水庫,按有...
第二十四條 地方財政部門應會同水行政主管部門積極籌措國家規劃內地方負擔國家規劃內項目建設資金,確保如期完成國家規劃內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第二十五條 地方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做好項目財務管理工作,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第二十六條 小型病險水庫項目要嚴格按照基本建設...
2022年3月,水利部印發《水庫除險加固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全文內容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十四五”期間水庫除險加固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大中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管理辦法》《小型水庫雨水情測報和大壩安全監測...
水利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檔案背景 編輯 語音 原國家計委和我部下發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辦法》(計投資[2001]2345號),規範了中央補助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對於確保除險加固工程質量、進度和投資效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病險水...
建後管護 第二十條 加快改革,加強管理。各地在抓緊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的同時,要抓緊研究和制定水庫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方案,與加固工程同步實施。要通過提高效率、精簡機構和人員、減少費用等辦法,降低管理成本。要明確管護經費渠道,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和獎懲辦法,加強和改善對水庫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水庫...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健全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機制,嚴格項目開工審批、嚴格施工設計方案的審批、嚴格施工過程中的質量和安全管理,督促項目法人、施工企業、監理單位、質量與安全監管部門按分工切實履行好各自職責,尤其要提高施工企業和...
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七)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科。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組織制定有關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江河堤圍、水庫、水閘、引水工程的除險加固等建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更好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以及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重大決策措施,加快項目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關於抓緊確定〈全國抗旱規劃實施方案(2014-2016年)〉小型水庫項目的通知》(辦規計函〔2014〕774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有關工作的通知》(辦規計〔2014〕269...
《2024年度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責任人名單》是水利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水庫除險加固和運行管護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1〕8號)精神,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根據各地報送情況,於2024年4月2日予以公布的650個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項目責任人名單。印發信息 水利部關於公布2024...
(2004年3月15日 水利部 水建管〔2004〕68號)關於加強水庫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6年12月5日 水利部 水建管〔2006〕131號) 關於印發《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2007年12月27日 財政部 水利部 財建〔2007〕1025號) 關於印發水利部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8年2月20...
2007年9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皖政辦〔2007〕69號印發《安徽省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該《方案》分基本情況、目標和任務、前期工作、資金測算和籌措方案、分年實施意見、保障措施6部分。檔案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實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辦〔2007〕69號 各市、縣...
六、切實做好水庫安全度汛工作 水庫、水電站要嚴格按批准的調度運用方案運行。要做好各類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震損水庫的安全度汛工作,加快應急搶險加固進度,把影響水庫安全度汛的險情消滅在洪水到來之前。正在實施除險加固的病險水庫,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正確處理除險加固施工進度與...
第十一條 租賃、承包後的小型水庫安全責任仍由水庫管理單位承擔,租賃、承包或其他經營活動不得影響大壩安全,不得影響水庫除險加固、日常維護、安全監測等管理工作,不得改變工程結構和指標,不得設定影響防洪和調度運用的障礙物,不得對水庫水質造成不良影響。承包經營者應當協助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和管理單位、管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