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促進文旅行業加快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關於促進文旅行業加快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由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發布,推出了8條具體舉措。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促進文旅行業加快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6月1日 至 2023年12月31日
  • 發布單位:廈門市文化和旅遊局
穩崗補貼
根據2022年6月企業繳交失業保險的員工數量,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對旅行社、限額以上賓館飯店、A級旅遊景區以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經營單位發放穩崗補貼。上述企業優先適用人社部門留工培訓補助政策,確實無法享受人社部門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再向市文旅局申請穩崗補貼。
金融支持
對旅行社、限額以上賓館飯店、A級旅遊景區以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經營單位,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內發生的30萬元及以上銀行企業貸款 (展期視為新增) ,按年化貸款利率1.5%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2個月,每家貼息最高不超過30萬元,專項用於企業渡過難關或擴大再生產。
對旅行社、限額以上賓館飯店、A級旅遊景區以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場所、文化娛樂場所、營業性演出經營單位自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內申請銀行企業貸款擔保並獲批的,給予擔保費率1%的保費補助,如果擔保費率低於1%的按照實際產生的擔保費用給予保費補助,每家僅限一次且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宣傳推介
鼓勵導遊人員利用網路媒體宣傳推廣我市旅遊資源和旅遊產品,對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間在國內各大網路平台播放原創視頻,單個視頻點讚量達10萬次以上的獎勵5000元,點讚量達50萬次以上的獎勵1萬元,點讚量達50萬次以上且排名在全市申報人員前10名的額外獎勵1萬元,每名導遊人員僅享受一次。
紓困補助
對規模以上旅行社2022年1—5月營業收入排名前30名的按照三個檔次給予紓困補助,第一檔給予排名前5名的每家補助50萬元,第二檔給予排名6—15名的每家補助40萬元,第三檔給予排名16—30名的每家補助 20 萬元。
對有門票收入A級旅遊景區 (不含鼓浪嶼、園林植物園) 按照2022年1—5月營業收入的排名順序分為三個檔次給予紓困補助,第一檔給予排名前5名的每家補助50萬元,第二檔給予排名6—10名的每家補助20萬元,第三檔給予排名第11以後的每家補助16萬元;對沒有門票收入A級旅遊景區 (不含園林博覽苑、集美鰲園、綺麗珊瑚文化園) 則每家補助10萬元。
助企惠民
推廣中國銀聯“紅火計畫”,支持廈門銀聯將我市文旅行業小微企業納入中國銀聯“紅火計畫”支持範圍,對企業銀聯二維碼交易產生的手續費,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返還;支持廈門銀聯開展文旅消費活動,對參與商戶給予折扣補貼。
持續開展“廈門文旅消費季”活動,依託線上平台發放廈門文旅消費優惠劵,加大力度實施滿減優惠措施,鼓勵文旅企業推出優惠產品。
不享受情形
注意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和自然人不得享受本政策相關權益
(一) 依法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二) 自2021年1月1日至申報之日受到市級及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除警告、通報批評以外的行政處罰的;
(三) 不按有關規定向國家、省、市文化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經營和財務信息等統計資料的。
對虛報冒領獎補資金的法人和自然人,市文旅局有權全額收回對其已撥付資金,且2年內不再受理其任何財政資金扶持項目的申報工作;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本措施實施期間,如國家、省、市另有規定的, 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
措施自發布之日(6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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