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2020—2035年)》的通知
發改基礎〔2020〕512號
上海市、江蘇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
雲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國家鐵路局,
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
《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2020—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業經國務院批准,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嚴格生態環境管控,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尊重河道自然規律及河流演變規律,實現過江通道建設與資源環境和諧發展。
二、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間,著力推進多功能過江通道建設,加強設計協同、建設同步,強化通道與其他基礎設施統籌協調,做好遠期預留,提高通道資源利用效率。
三、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和交通運輸需要,把握好過江通道建設節奏,在組織科學論證和加強前期工作的基礎上,按程式報批後有序組織實施。
四、本《規劃》主要布局橫跨長江幹線主要航道、具有交通功能的過江通道項目,對於連線洲島與沿岸、洲島之間的通道項目和不具備交通功能的跨江、沿江建築物,由省級發展改革委統籌布局編制相關規劃報送我委銜接後組織實施。
五、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最佳化利用通道資源等要求,針對部分過江通道功能的適當調整,報送我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予以認定。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0年3月31日
規劃正文
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2020—2035 年)
長江幹線自雲南水富至長江入海口,全長2838 公里,途經雲南、四川、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等七省二市,連線長江三角洲、長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是目前世界上運量最大、運輸最繁忙的內河水運通道,也是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的核心廊道。長江幹線過江通道連線長江兩岸,是溝通我國南北交通的重要紐帶,也是支撐長江經濟帶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設施。為實現過江通道布局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航運安全和諧發展,促進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和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編制《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期限為2020年至2035年。
一、規劃基礎
為促進長江幹線過江通道科學有序建設,2004 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了《長江幹流橋樑(隧道)建設規劃》,提出了2020 年前長江幹流各類跨江橋樑(隧道)的總體布局。2014 年,國務院印發《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規劃(2014—2020年)》,進一步明確了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方案。
在相關規劃的指導下,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建設穩步推進。截至2018 年底,已建成過江通道108 座,基本覆蓋沿江區縣。其中,公路54 座、鐵路10 座、城市軌道5 座、城市道路21 座、多功能合併過江18 座,另有41 座過江通道正在建設。過江通道建設,有力促進了長江南北兩岸往來交流,有效支撐了沿江地區城鎮體系建設,實現了過江通道與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航運安全和諧發展。
但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要求相比,過江通道規劃建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一是,過江通道總量偏少,部分地區遠距離繞行過江、橫向渡運干擾航運等現象仍然比較嚴重,增加了物流成本,影響了航運安全;二是,部分過江通道負荷較重,重慶、武漢、南京等特大城市和主要城鎮化地區過江通道日益擁堵,對南北兩岸人員物資交流產生較大影響;三是,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不高,部分單功能通道毗鄰修建,通道、岸線和土地資源開發利用仍顯粗放。
未來一個時期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時期。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對過江通道布局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保護和修復長江生態環境,要求過江通道建設充分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與長江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和諧發展;完善全國綜合交通運輸網路和推進長江經濟帶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最佳化過江通道布局,暢通南北幹線運輸大通道和城市群內外通道,提高對綜合交通運輸網路的保障能力;提升長江黃金水道功能,要求過江通道建設與長江航運發展相協調,保證長江通航安全順暢。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
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以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導向,按照建設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要求,科學布局長江幹線過江通道,提升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整體運行效率,促進過江通道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和防洪安全、航運安全等相協調,為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嚴格生態環境管控,過江通道建設應以不破壞長江生態環境為前提,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管理,尊重河道自然規律及河流演變規律,實現過江通道布局與資源環境和諧發展。
——陸水並進,立體高效。統籌陸路運輸過江需求和水路運輸通航要求,發揮好過江通道溝通南北和長江航運橫貫東西的紐帶作用,促進過江通道與長江航運立體協調發展,提升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整體效率。
——集約利用,協同推進。充分利用江上和水下空間,最佳化建設方案,協同推進實施,著力推進多功能通道建設,實現鐵路、公路、城市交通等多種方式合併過江,最佳化岸線資源和土地資源利用方式,強化與通信、能源等其他基礎設施統籌協調,提高通道資源利用效率。
——規模適度,有序實施。統籌長遠發展和近期需要,做好頂層設計,合理布局過江通道,立足上、中、下游發展實際和綜合交通運輸體系需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因地制宜,科學確定通道建設規模、技術標準和建設時機,實現通道能力、體系結構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適應。
(三)發展目標
到2025 年,基本形成規模適度、資源節約的長江幹線過江通道系統,建成過江通道180 座左右,遠距離繞行過江、橫向渡運干擾航運、特大城市和主要城鎮化地區過江通道擁堵等問題得到進一步緩解,過江通道與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航運安全等日趨協調,總體適應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要求。
到2035 年,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充分、集約高效的長江幹線過江通道系統,建成過江通道240 座左右,沿線地區跨江出行更加便捷、物流效率顯著提升,過江通道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一體銜接,與通信、能源等其他基礎設施有效統籌,與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航運安全等協調發展,有力支撐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三、布局方案
針對上、中、下游不同特點,科學規划過江通道布局。
——發展長江上游雲南水富至湖北宜昌段過江通道。針對山區河道江面較窄、生態保護區覆蓋範圍大、城鎮化發展進程較快等特點,過江通道原則上以建設一跨過江、一孔跨過通航水域的橋樑形式為主,重點加強重慶主城區過江通道建設,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避免或減緩不良生態環境影響,提升通道機動靈活性,形成疏密有度、運轉有效、保障有力的過江通道系統。規劃布局過江通道121 座。
——完善長江中游湖北宜昌至江西湖口段過江通道。針對河道生態敏感點多、荊江河段局部河勢尚不穩定、過境運輸占比高、主要城鎮化地區擁堵凸顯等特點,深化生態環境影響、洪水影響和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加強過境交通通道和武漢都市圈過江通道建設,在通道密集地區、航道易變的河段優先選用隧道過江形式,形成通行便捷、航運暢捷、銜接有序的過江通道系統。規劃布局過江通道77 座。
——最佳化長江下游江西湖口至長江入海口段過江通道。針對平原河道、江面開闊、航運繁忙和沿線地區經濟發達、人口密集、城鎮化發展水平較高等特點,根據長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發展要求,加強過江通道研究論證,推進多種方式合併過江,沿江人口、產業密集和港航活動繁忙地區主要採用隧道或一孔跨過通航水域的橋樑形式過江,其中南京以下新開工過江通道原則上採用隧道過江形式,提升區域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整體效率,形成綠色生態、規模適當、運行高效的過江通道系統。規劃布局過江通道78 座。
到2035 年,規劃布局長江幹線過江通道276 座,其中四川省45 座、重慶市75 座、湖北省69 座、安徽省32 座、江蘇省41 座、上海市3 座、滇川界1 座、鄂湘界2 座、鄂贛界6 座、贛皖界2座。
四、近期建設重點
2025 年前,為滿足長江沿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南北交通運輸需求,在深入開展項目前期工作並做好相關規劃銜接的基礎上,重點推動實施79 座過江通道。其中:
四川省(10 座):雞翅膀大橋、臨港掛弓山長江大橋、羅龍過江通道、納溪過江通道(
大渡口長江大橋)、安富第一過江通道(河東長江大橋)、瀘州藍田過江通道(長江五橋)、瀘遵過江通道、新路口過江通道、合江新城過江通道(白沙長江大橋)、榕山過江通道(
榕山長江大橋)
重慶市(17 座):市域(郊)鐵路跳蹬至江津線長江大橋、西彭長江大橋(支坪長江大橋)、
小南海長江大橋、中壩過江通道、
黃桷坪長江大橋、軌道27 號線過江通道、重慶至黔江鐵路過江通道、黃桷沱大橋、長壽長江三橋、涪陵石沱長江大橋、涪陵龍頭港長江大橋、涪陵江北長江大橋、興義長江大橋、西沱長江大橋、雲陽復興長江大橋、奉節二橋、巫山長江二橋
湖北省(24 座):巴東長江公路二橋、興山至長陽高速公路過江通道、宜昌東艷路過江通道、宜都紅花套過江通道、
枝江長江大橋、
李埠長江大橋、
觀音寺長江大橋、武漢都市區環線漢南過江通道、軍山長江二橋、武漢軌道17 號線過江通道(青菱過江通道)、武漢白沙洲過江通道、武漢軌道12 號線白沙洲過江通道、武漢軌道11 號線三期漢陽段過江通道、武漢軌道13號線過江通道(小東門過江通道)、二七路過江通道、武漢軌道10 號線二七過江通道、武漢軌道12 號線丹水池過江通道、堤角過江通道、武漢軌道20 號線過江通道、武漢軌道25 號線過江通道(長江新城過江通道)、武漢軌道新港線陽邏過江通道、光谷過江通道、新港高速
雙柳長江大橋、鄂黃第二過江通道
鄂贛界(2 座):九江至小池過江通道、九江至黃梅過江通道
贛皖界(1 座):宿松至彭澤過江通道
上海市(2 座):滬崇線過江通道、長江隧橋過江通道(軌道崇明線或公路)
五、實施要求
(一)最大程度減小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嚴格遵循空間管控要求,依法依規避讓各類自然保護地及納入生態紅線管理的各類生態敏感區、岸線保護區,如確實無法避繞,應採取一跨過江橋樑或隧道等無害化形式跨(穿)越明確為禁止開發的區域;應充分論證涉及其他區域的過江通道建設,履行穿越保護區的行政許可手續,強化減緩和補償措施。加強過江通道穿越自然保護區實驗區、
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或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等專項論證,應在建設前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在建設運營期間採取規避措施降低不利影響。加強橋面、船舶事故環境風險管控。
(二)嚴控防洪河勢影響
充分考慮防洪安全,通道布局應與《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統籌考慮防洪河勢的累積影響,對於通道密集河段應進行整體防洪影響評價。長江上游應重點考慮山區庫區河道岸坡失穩對過江通道的影響,避免布置在存在岸坡崩塌風險的河段;中下游應儘量避免布置在汊道格局仍處調整的分汊河段,以及河勢控制方案尚未確定的河段。過江通道建設應有效降低對河段河勢格局影響,避開水文監測環境保護範圍,減小橋墩阻水面積,嚴格控制阻水比,在河勢相對敏感河段、防洪重點河段應儘可能採用隧道或一跨過江的橋樑形式,最佳化橋墩結構形式,明確橋樑跨徑布置應與河道河勢相適應。
(三)切實保障航運安全和發展
根據長江航道發展規劃技術等級、相關通航標準和航運發展需求,合理確定橋樑通航淨空尺度、隧道埋設深度等通航技術要求,妥善處理過江通道與航道工程、港區、碼頭、錨地、躉船等的關係,嚴格控制安全距離,按規定同步建設必要的橋樑防船撞安全保障設施。加強建設方案比選論證,開展橋隧同深度比選,長江下游等重點河段應堅持“少橋多隧”“宜隧則隧”的原則,對於採用橋樑形式建設過江通道的,應結合實際優先採取一跨過江或一孔跨過通航水域的橋跨布置方案。對於臨近渡運水域的過江通道建設,應統籌實施建橋(隧)撤渡。
(四)集約利用通道資源
統籌利用橋位資源、岸線資源、土地資源,根據鐵路、公路、城市軌道等設計要求,整體考慮多功能合併過江通道的主體結構與兩側引線。擴大單通道運輸能力,原則上新建過江通道中公路不低於六車道,鐵路不低於雙線,統籌做好遠期預留。加強多功能合併過江通道設計協同,推進各種方式通道建設保持同步。
六、環境影響及保護對策
(一)綜合評價
《規劃》深入貫徹《
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有效銜接國土空間、生態環境保護、長江流域綜合規劃、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長江流域防洪以及綜合交通、鐵路、公路、航道、港口相關規劃。在嚴格保護長江幹線沿線生態環境、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前提下,提升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綜合效率效益,推進長江沿線省市跨江、擁江協同發展,符合國家對長江經濟帶的發展要求和主體功能定位。
《規劃》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注重最佳化過江通道布局和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但過江通道的建設運營不可避免地會對環境產生影響,主要體現在資源占用、生態影響和污染排放三個方面。要通過嚴格執行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實施“三線一單”制度,加強
交通基礎設施節能環保和風險防控能力,規劃實施產生的不利環境影響總體可控。
(二)預防和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
一是遵守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嚴格實施《水法》《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自然保護區條例》《河道管理條例》《水文條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項目建設符合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資源節約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二是落實生態保護相關制度。嚴格執行“三線一單”制度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加強環境監理工作,做好水土保持和敏感目標等生態修復工作。嚴格執行項目影響評價制度,嚴格項目審批和土地、環保、節能等準入手續辦理。
三是高度重視環境風險防範。強化環境風險防範體系,落實環境風險防範的主體責任,制定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完善流域應急聯動機制。根據過江通道橋隧形式、河段生態環境特點及環境敏感區的位置關係,科學限定運輸貨種,必要時建設防(車、船)撞、橋面徑流收集系統等應急防護工程設施。
四是合理最佳化資源利用。堅持源頭控制,控制用地規模和資源消耗,統籌規劃土地復墾與過江通道項目建設,優先利用存量用地,減少耕地占用。嚴格控制岸線占用比例,儘量共用交通廊道。嚴格控制地表擾動和植被破壞,加強廢棄土石渣綜合利用,避免設定棄渣專門存放地。
五是做好污染物排放控制。嚴格控制污水、廢氣和固體污染物排放,有效防治沿線噪聲和振動。加強環境風險管控,編制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提升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完善規劃實施機制
構建規劃控制協同機制,提升相關部門對過江通道建設的審核把關和支撐保障能力,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指導、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沿江省市及相關單位強化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形成多方協同、高效聯動的工作格局,確保規劃有序實施和建設項目順利推進。適時開展規劃中期評估,根據規劃實施情況滾動調整過江通道項目。對於多種方式合併過江的多功能通道項目,原則上應同步實施。
(二)嚴格布局規劃管控
加強規劃銜接統籌,增強過江通道布局規劃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市建設規劃、
流域綜合規劃、流域防洪規劃以及港口總體規劃、航道發展規劃等協調對接,預留過江通道及引線所需岸線及沿江建設用地。深入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制度,過江通道項目實施應符合《規劃》中提出的主要功能、通道形式及其他相關要求。
(三)加強統一標準指導
立足高質量發展,根據環境保護、長江幹線航道整治、船舶標準化發展、河道治理、防洪安全、技術創新、信息建設等方面要求,科學確定環境保護、水利發展、長江航運對過江通道的技術要求,促進協調發展。充分考慮各方式技術經濟特點,採用就高原則,推進多種運輸方式技術標準有效銜接、建設同步開展。
(四)提高運營質量效率
提升過江通道運行效率,加強過江通道尖峰時段擁堵地區交通管理,推動公共運輸優先過江,緩解繁忙路段的擁堵情況。加快現代化管理技術推廣套用,推進信息化、智慧型化管理,加強基礎信息共享,提高過江通道運營管理的精確性和專業性。
附屬檔案: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方案表
內容解讀
一、《規劃》編制基礎、重要性和必要性
長江幹線自雲南水富至長江入海口,全長2838公里,途徑雲南、四川、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等七省二市,連線長江三角洲、長江中游、成渝三大城市群,是目前世界上運輸最繁忙的內河水運通道,也是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的核心廊道。長江幹線過江通道連線長江兩岸,是溝通我國南北交通的重要紐帶,也是支撐長江經濟帶新型城鎮化發展的重要設施。為促進長江幹線過江通道科學有序建設,2014年國務院印發《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規劃(2014—2020年)》,明確了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方案。相關規劃在指導過江通道有序建設、促進長江南北兩岸往來交流、支撐沿江地區城鎮體系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18年底,長江幹線已建成過江通道108座,基本覆蓋沿江區縣,其中公路54座、鐵路10座,城市軌道5座,城市道路21座、多功能合併過江18座,另有41座過江通道正在建設。但整體來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要求相比,過江通道仍存在通道總量偏少、部分通道負荷較重、資源利用水平不高等亟待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未來一個時期是我國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時期。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對長江幹線過江通道布局建設、提質升級,以及過江通道與生態環境保護和防洪、航運安全和諧發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指導思想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重要講話精神,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導向,按照建設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要求,科學布局長江幹線過江通道,提升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整體運行效率,促進過江通道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和防洪安全、航運安全等相協調,為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遵循4項基本原則:一是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二是陸水並進,立體高效;三是集約利用,協同推進;四是規模適度,有序實施。
結合長江經濟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提出過江通道布局的2個階段性目標:到2025年,基本形成規模適度、資源節約的長江幹線過江通道系統,建成過江通道180座左右,遠距離繞行過江、橫向渡運干擾航運、特大城市和主要城鎮化地區過江通道擁堵等問題得到進一步緩解,過江通道與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航運安全等日趨協調,總體適應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要求。到2035年,全面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充分、集約高效的長江幹線過江通道系統,建成過江通道240座左右,沿線地區跨江出行更加便捷、物流效率顯著提升,過江通道與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一體銜接,與通信、能源等其他基礎設施有效統籌,與生態環境保護、防洪安全、航運安全等協調發展,有力支撐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
三、布局方案及近期建設重點
針對上、中、下游不同特點,科學確定各河段布局方案。一是發展長江上游雲南水富至湖北宜昌段過江通道,針對山區河道江面較窄、生態保護區覆蓋範圍大、城鎮化發展進程較快等特點,原則上以一跨過江、一孔跨過通航水域的橋樑形式為主,規劃布局過江通道121座,形成樞密有度、運轉有效、保障有力的過江通道系統。二是完善長江中游湖北宜昌至江西湖口段過江通道,針對河道生態敏感點多、荊江河段局部河勢尚不穩定、過境運輸占比高、主要城鎮化地區擁堵凸顯等特點,在通道密集地區、航道易變的河段優先採用隧道過江形式,規劃布局過江通道77座,形成通行便捷、航運暢捷、銜接有序的過江通道系統。三是最佳化長江下游江西湖口至長江入海口段過江通道,針對平原河道、江面開闊、航運繁忙和沿線地區經濟發達、人口密集、城鎮化發展水平較高等特點,沿江人口、產業密集和港航活動繁忙地區主要採用隧道或一孔跨過通航水域的橋樑形式過江,規劃布局過江通道78座,形成綠色生態、規模適當、運行高效的過江通道系統。
2025年前,為滿足長江沿線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南北交通運輸需求,在深入開展項目前期並做好相關規劃銜接的基礎上,重點推動實施79座過江通道建設。
四、實施要求和保障措施
在規劃項目建設推進中,《規劃》明確4個方面具體實施要求:一是最大程度減小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嚴格遵循空間管控要求,充分論證過江通道建設影響,在建設前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履行相關程式,強化減緩和補償措施,在建設運營期間採取規避措施降低不利影響。二是嚴控防洪河勢影響,充分考慮防洪安全相關要求,統籌考慮通道布局對防洪河勢的累積影響,對於通道密集河段應進行整體防洪影響評價,結合上、中、下遊河勢情況進行布局建設。三是切實保障航運安全和發展,合理確定橋樑項目通航技術要求,按規定同步建設必要的防船撞安全保障設施,開展橋隧通深度比選,在下游繁忙河段堅持“少橋多隧”“宜隧則隧”原則。四是集約節約利用通道資源,統籌提升各類資源利用效率,擴大單通道運輸能力,統籌做好遠期預留,原則上新建過江通道中公路不低於六車道,鐵路不低於雙線,推進多功能合併過江通道建設,推進各種方式通道建設保持同步。
《規劃》提出4個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規劃實施機制,構建規劃控制協同機制,確保規劃有序實施和建設項目有序推進,適時開展規劃中期評估,根據規劃實施情況滾動調整過江通道項目,對於多種方式合併過江的多功能通道項目,原則上應同步實施。二是嚴格布局規劃管控,加強規劃銜接,做好資源預留,深入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制度,過江通道項目實施應符合《規劃》中提出的主要功能、通道形式及其他相關要求。三是加強統一標準指導,全面統籌過江通道建設的技術要求,統籌各方式技術經濟特點,採取就高原則,推進多種運輸方式技術標準有效銜接、建設同步開展。四是提高運營質量效率,加強過江通道尖峰時段擁堵地區交通管理,推動公共運輸優先過江,加快信息化、智慧型化等現代化管理技術推廣套用,提高過江通道運營管理的精確性和專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