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准《長春市散裝水泥管理條例》,由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散裝水泥管理條例
- 頒布時間:2010年08月27日
- 實施時間:2010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長春市人大常委會
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准《長春市散裝水泥管理條例》,由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
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批准《長春市散裝水泥管理條例》,由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長春市散裝水泥管理條例》已由長春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0年4月...
長春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快發展散裝水泥及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節約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散裝水泥,是指不經包裝,直接通過專用設備出廠、運輸、...
第一條 為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提高綜合經濟和社會效益,節約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吉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
《吉林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管理辦法》,已經2009你那7月1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14屆2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9你那9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20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落實節能減排的基本國策,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
第七十二條 在建設工程中鼓勵使用散裝水泥。第七十三條 在建設工程中推廣使用預拌混凝土。在國家和省規定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區域內,建築施工單位應當使用預拌混凝土。第七十四條 新建民用建築應當符合建築節能標準要求。建築工程改建、擴建...
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套用,節約資源,保護和改善環境,保證建設工程質量,推進建築業技術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規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決定對《黑龍江省散裝水泥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作如下修改:一、第六條修改為:“水泥生產企業和基建、施工單位應當提高生產和使用散裝水泥的綜合能力,散裝率到2010年達到70%。”二、第十二條修改為:“為限制生產...
南昌市散裝水泥套用管理條例是2010年8月31日於南昌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並在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的管理條列。條例信息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快發展散裝...
本條例所稱預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據需要摻入的外加劑、摻和料等成分拌制後,通過專門運輸工具由預拌場所運至使用地點的拌合物。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行政...
成都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是一份政府檔案,來自成都市市政府,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發布時間2007年7月8號。通知公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8號 《成都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已經2007年7月10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水泥生產、經縫、運輸、使用和管理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規定。第三條 推動散裝水泥管理,繼續堅持限制袋柔、家局散裝、全面規劃、統一管理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指定市散裝水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
《西安市散裝水泥管理條例》經2008年8月20日西安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11會議通過 2008年10月9日陝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批准;根據2012年12月4日西安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13年1月18日陝西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4...
《四川省散裝水泥管理條例》經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29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4號公布。該《條例》共31條,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公告 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十條 各級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當組織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專業技術人員、設備操作人員和專用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免費培訓。第三十一條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當依法檢查、核實袋裝水泥銷售量。水泥生產企業和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使用散裝水泥的...
《烏魯木齊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是2004年1月5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2月26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令第54號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 烏魯木齊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 (2004年2月2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4號公布,自2004年4...
第二十三條 散裝水泥管理機構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決算,並報財政部門審批和上級散裝水泥管理部門備案。財政、審計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項資金徵收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
《哈爾濱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在2000.08.28由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頒布。經市人民政府2000年8月4日第6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二000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一條 為加強散裝水泥的管理,減少環境污染,保護森林資源...
【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13-11-28 【生效日期】2014-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河北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 (2013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齊齊哈爾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在2009.05.05由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頒布。《齊齊哈爾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業經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四月三十日第三十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起施行。二00九年五月五日 第一條 為...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截留、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的,由省散裝水泥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歸還,並處以截留、擠占、挪用金額10%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複議條例》和...
《重慶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已經2004年9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市 長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發展散裝水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提高經濟社會效益,根據《...
第四條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推廣使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第五條 市、縣(市)、上街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管理工作,其所屬的散裝水泥管理機構...
《杭州市散裝水泥管理暫行辦法》是1990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了發展散裝水泥,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包括市轄各縣、市)...
第十四條 省政府指定的水泥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月10日前向省散裝水泥管理部門繳納上月應當繳納的專項資金;其他水泥生產企業以及水泥製品生產企業,應當在每月10日前向企業所在地的市散裝水泥管理部門繳納上月應當繳納的專項資金。省政府指定...
從事散裝水泥生產和套用的單位及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如實向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報送有關統計報表。第二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現場攪拌混凝土、砂漿的,應當遵守環境保護和城市市容管理的規定,確保噪聲、粉塵、廢水等排放符合...
第二十六條 拒絕、阻礙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或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五日起施行。
《新余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是根據《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結合本市實際而制定。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快發展散裝水泥和推廣套用預拌混凝土,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
《武漢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在1999.05.18由武漢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經1999年5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為了鼓勵生產和推廣使用散裝水泥,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節約資源和減少環境污染,根據國家、...
二、將第四條修改為:“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散裝水泥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散裝水泥管理機構具體負責散裝水泥管理的日常工作。縣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市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負責轄區內散裝水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