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5.03.25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5年03月25日
- 實施時間:2015年03月25日
- 頒布單位:長春市人民政府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5.03.25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在2015.03.25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5年3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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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了《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決定如下: 一、廢止《長春市鄉鎮企業條例》。 二、廢止《長春市蔬菜基地管理條例》。 三、廢止《長春市私營企業管理條例》。 四、廢止《長春市城鄉個體業戶管理條例》。
(2010年10月29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5號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7年10月26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防禦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禦...
五、第二十五條修改為:各縣(市)人民政府可參照本辦法規定執行。六、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本辦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負責解釋。《長春市合作建房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長春市合作建房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貫徹《長春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發揮單位、個人合作建房的積極性,加快住房建設,根據國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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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8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59號公布 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04年6月22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0號《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7年10月26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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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0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8號公布 自2011年10月10日起施行 根據2017年10月26日長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構)築物拆除工程施工管理,規範拆除市場秩序,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法律法規的...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是長春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健全立改廢機制,依據《吉林省規章規範性檔案監督辦法》,決定廢止18部政府規章:一、《長春市城鎮異產毗連房屋共有房屋管理辦法》;二、《長春市散裝水泥管理辦法》;三、《長春市防治塑膠製品污染環境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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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國務院工作規則》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長春市實際,制定本規則。2005年6月2日,《長春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經市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修訂通過,現予印發。第一章 總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
根據2019年4月25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2019年8月1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2019年8月15日公告公布施行的《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20年10月30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
根據1996年8月11日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1996年11月22日吉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 第一條為了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
2015年9月16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根據2017年12月22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長春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現行有效政府規章目錄的決定》業經2007年11月2日市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長春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為了規範行政行為,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透明度,方便民眾了解和查閱政府規章,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的要求,長春市人民政府決定將...
2018年4月4日公告公布,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0年10月30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2021年6月3日公布施行的《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作出修改。
2013年12月13日公告公布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2015年4月22日長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2015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7年12月22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業經2007年11月2日市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長春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十一月二日 為了更好地適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進一步改善我市經濟發展軟環境,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的要求,長春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長春市房地產抵押管...
2009年11月4日予以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據2021年10月29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2021年11月25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批准,2021年12月3日公布施行的《長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廢止。
2015年9月16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 根據2018年4月27日長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 2018年7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的《長春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