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是為規範野生動物收容救護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經2017年9月29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國家林業局於2017年12月1日發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國家林業局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1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月1日
《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是為規範野生動物收容救護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經2017年9月29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國家林業局於2017年12月1日發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是為規範野生動物收容救護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經2017年9月29日國家林業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國家林業局於2017年12月1日發布,自2018年1月...
本辦法所稱水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是指社會公眾送交或執法機構查沒移交的水生野生動物,在具備條件的地點或場所進行搶救、治療、接收、保管、放歸及其他相關活動。第四條 水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應當遵循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合理布局、科學...
規定了陸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的原則、基本條件、環節和流程、求助接收和救護運輸、隔離和檢疫、康復飼養、處置程式、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檔案管理、報告制度等內容。規範了陸生野生動物收容、治療、康復護理、野化訓練等技術方法,幫助脫離原生...
第十五條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受到自然災害、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等突發事件威脅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採取應急救助措施。國家加強野生動物收容救護能力建設。縣級以上人民...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陸生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的收容救護工作,加強對社會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工作的規範和指導。明確承擔收容救護工作的機構並公布陸生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機構的名稱地址和...
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機構或者受託機構應當建立收容救護檔案,記錄種類、數量、狀況、救助措施和過程等信息,禁止以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非法利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第十四條 自治區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野生動物遺傳...
第二十條 本市加強野生動物收容救護能力建設。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明確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機構,組織開展野生動物收容救護工作。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機構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建立收容救護場所,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野生動物保護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資源損失補償費和國內外損贈的野生動物保護款項,用於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第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制定扶持辦法,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馴養繁殖...
第八條 市野生動物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與毗鄰省市的協作,聯合開展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調查、名錄製定、收容救護、疫源疫病監測、監督執法等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第二章 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 第九條 本市依法對野生動物實行分級分類保護。...
市、縣級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開展收容救護工作,需要跨行政區域的,雙方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協商和配合。必要時,其共同的上一級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可以協調,或者直接組織開展收容救護工作。野生動物收容救護機構應當按照同級野生動物保護...
專用標識的使用範圍和管理辦法由省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和防疫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健全監測和防疫體系。縣級以上野生動物保護、獸醫等主管部門應當...
《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等5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1年5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4件地方性...
第三章 野生動物管理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則 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野生...
第三章 野生動物的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結合本省實際, 制定本辦...
當個別猛獸危及人身安全時,可以採取驅趕、捕捉等防衛措施,並及時報告州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按前款程式處理。因保護野生動物受損的單位和個人有權依法獲得補償,補償辦法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第九條 禁止獵捕、殺害保護的野生動物。禁止燒...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相關保護規劃和措施,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並將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和管理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本辦法規定的野生動物棲息地,是指野生動物野外種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區域。第七條任何...
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管理,除應執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外,主要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有關法規進行管理。另外,根據《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從國外引進的未被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准為國家重點...
該《辦法》分總則、野生動物保護、野生動物管理、法律責任、附則5章43條,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會議公告 第113號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已由江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4次會議於2012年11...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保護、獵捕、人工繁育和利用及其監督管理等活動。本辦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省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前...
第四十條 【外國人野外考察管理】第四十一條【地方人大管理辦法】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二條【監管部門及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第四十三條【破壞棲息地法律責任的銜接性規定】第四十四條【以收容救護為名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從事中華鱘保護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江豚、胭脂魚、松江鱸等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按照...
對於提供違法行為線索並經查實的舉報行為給予獎勵;具體獎勵辦法由崇明區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一條(行政處罰)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按照國家和本市野生動物保護、廣告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第二十二條(行政責任)違反本...
第九條 白雲山保護區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野生動物臨時收容救助點,對病餓、受傷、受困的野生動物實施救護,並適時適地放歸。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病餓、受傷、受困、迷途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應當及時報告白雲山保護區管理機構或者當地鄉(鎮)...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候鳥保護,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候鳥及其棲息地保護和管理...
三是山東省制定出台了《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山東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山東省森林資源條例》《山東省種子條例》《山東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及政策。四是濟南市制定印發了...
林業行政處罰案件文書製作管理規定 (2005年5月27日)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 (1996年10月14日)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林業部分)(2011年1月25日)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辦法 (1996年9月27日)野生動物收容救護管理辦法 (2017年12月1...